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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提醒 | 2023年度个税扣缴手续费退付开始啦,请在3月31日前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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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合肥税务
标题: 温馨提醒 | 2023年度个税扣缴手续费退付开始啦,请在3月31日前办理!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I0ODEyNjg5NA==&mid=2649964530&idx=1&sn=54daa36ea77d90498e9b22f6bba0a1eb&chksm=f1a21333c6d59a25cf8edd44c21179e9107e0c249ce8e3d6bfc87e26cc22271bd6cd06f73a5b#rd
作者:
发布时间: 2024-01-04 17:38
二维码: -

尊敬的扣缴义务人:
2023年度个人所得税扣缴手续费退付工作已经开始了,请按照以下文件依据和操作流程申请手续费退付。
国家税务总局合肥市税务局
  2024年1月4日
文件依据:
对扣缴义务人按照规定扣缴的税款,按年付给百分之二的手续费。不包括税务机关、司法机关等查补或者责令补扣的税款。
扣缴义务人领取的扣缴手续费可用于提升办税能力、奖励办税人员。
——《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1号
代扣、代收扣缴义务人和代征人应于每年3月31日前,向税务机关提交上一年度“三代”税款手续费申请相关资料,因“三代”单位或个人自身原因,未及时提交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上一年度“三代”税款手续费。
——《国家税务总局 财政部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加强代扣代收代征税款手续费管理的通知》(税总财务发〔2023〕48号

操作流程
1.登录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

2.在左侧菜单栏点击“退付手续费核对”,进入“勾选单户核对清册页面”,对核对清册的个人所得税实缴(退)税款记录进行核对和勾选后(默认全选),点击“下一步”(注:当前获取的实缴(退)数据为入(退)库日期在上年的数据,不论税款属期为何时。如扣缴税款所属月份在上年,但实际入(退)库日期在本年的,将在下一年度的结报数据中体现。如果数据确实有误,您可到办税服务厅核对并确认结报单)。

3.进入“确认结报单”页面,根据核对完的税款入库、退库笔数和金额点击“申请退库”提交。
系统所显示的结报期限是入(退)库日期而非税款所属期。


4.点击“申请退库”后系统弹出“代扣代缴手续费退费申请”,选择正确的“开户银行”后自动带出“银行账号”、“开户银行网点”、“收款人名称”,核对无误后点击“提交”,在“确认信息”弹框点击“确定”,即成功提交手续费退付申请。

接收手续费退付的银行账户最好为一类账户,且账户信息如开户时间、开户网点等维护完善,“收款人名称”须与代扣代缴单位税务登记名称相符。如因银行账号错误导致退付无法完成,税务机关会联系扣缴义务人核实并修改(如有误)局端账户信息,之后企业在电子税务局左侧特色服务下的“网签三方协议”模块增加新的三方协议(生成三方协议号,保存并验证通过),才可继续推进手续费退付流程。

5.成功提交申请后,系统将推送至税务机关审核,终审通过后进入手续费退付流程。提交申请1个月后如手续费仍未退付到账且未收到审核不通过的扣缴端短信或税务机关提醒的,可联系主管局纳税咨询电话确认。

6.提交申请至税务机关完成退付申请终审前,扣缴端可以对手续费退付撤销申请,撤销成功的可在3月31日前重新发起手续费退付申请。

END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合肥市税务局所得税科
作者:张茹
编发:国家税务总局合肥市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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