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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 国税函〔2007〕1260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铁道部及所属企业汇总(合并)纳税成员企业范围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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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政策原文链接: https://etax.xinjiang.chinatax.gov.cn/xjgsww/ContentSearchBLH_showContent.do?id=0000000002010102725923
发文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
文件编号: 国税函〔2007〕1260号
文件名: 国家税务总局 国税函〔2007〕1260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铁道部及所属企业汇总(合并)纳税成员企业范围的通知
发文日期: 2007-12-17
政策解读: -
备注: -
纵横四海点评: -
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铁道部及所属企业汇总(合并)纳税成员企业范围的通知
国税函〔2007〕126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铁道部及所属企业调整汇总(合并)纳税范围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2007年度,铁道部及所属企业调整后的汇总(合并)纳税成员企业(名单附后),继续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汇总(合并)纳税企业实行统一计算、分级管理、就地预缴、集中清算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国税发〔2001〕13号)和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铁道部及所属企业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7〕287号)的规定,实行汇总(合并)纳税政策;其成员企业暂不实行就地预缴企业所得税办法。

附件: 1.铁道部汇总纳税名单

2.中铁快运有限公司合并纳税企业名单

3.广州铁路集团公司合并纳税企业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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