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4年第一个工作日
新的一年新的一天
新的开始
祝愿大家在2024年
福暖四季 顺遂安康

元月征期:元月1日——元月15日
(本日历仅供参考,如遇特殊情况,以最新通知公告为准。)
征期提醒
1月1日——1月15日:
增值税、消费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印花税、资源税、水资源税、环境保护税、工会经费代收等
1月1日--3月31日:
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2023年度汇算清缴
1月1日--5月31日:
企业所得税2023年度汇算清缴

温馨提示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编发:河南税务新媒体
责编:安亮亮 徐方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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