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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定价] 【如期而至】国家税务总局第14次对外发布中英文APA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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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税务高考

2023-12-25 15:30:1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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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官网
整理:思迈特财税国际税收服务团队
概要
2023年12月,国家税务总局以中英文形式对外发布《中国预约定价安排年度报告(2022)》,这是中国第14次对外发布预约定价安排(APA)年度报告(以下简称“该报告”)。该报告介绍了中国APA执行程序及相关工作开展情况,覆盖了2005年至2022年间APA谈签的统计数据和分析,概述如下:
在签署数量上,该报告指出,截至2022年底,中国APA签署数量持续攀升,其中单边APA签署144例,双边APA签署116例。在签署的双边预约定价安排中,与亚洲国家(地区)签署10例,与北美洲国家签署2例,与欧洲国家签署3例。
在关联交易类型上,该报告指出,中国APA涉及的关联交易类型主要是有形资产使用权或者所有权的转让。已签署APA所涉及的有形资产使用权或者所有权转让占全部关联交易类型的55.47%;涉及无形资产使用权或者所有权转让,以及劳务交易的比重分别为19.53%和23.96%。随着中国第三产业的发展,越来越多的服务业企业将申请APA,未来APA也将更多地涉及无形资产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转让、劳务交易、资金融通和金融资产转让。
转让定价方法使用上,该报告指出,交易净利润法是最常用的方法,使用258次,占全部方法的83.5%,主要采用的利润率指标是息税前利润率(91次)和完全成本加成率(164次)。同时,税务总局和各地主管税务局也积极尝试在预约定价安排中使用其他公平合理的转让定价方法,特别是在处理交易双方对价值创造都做出重要贡献的情况和存在市场溢价、成本节约等特殊地域优势的情况时。另一种较常使用的转让定价方法是成本加成法(21次)。可比非受控价格法、再销售价格法、利润分割法和其他方法较少使用,分别采用8次、2次、13次和7次。由于可比非受控价格法在使用过程中对产品和交易的可比性要求非常高,再销售价格法和利润分割法要求企业提供充足的交易及价格信息,导致这些方法在实际工作中被较少运用。
在签署完成时间上,该报告显示,中国单边APA绝大部分在24个月内完成,耗时24个月以上完成的比例仅为10.42%。双边APA的完成时间通常比单边要长,24个月内完成的比例为52.59%,24个月以上完成的比例为47.41%。该报告指出,APA的完成时间取决于很多因素,如解决积压案件的力度、APA类型(单边、双边或多边)、APA涉及关联交易及有关问题的复杂程度、企业申请文本的质量、对方税务主管当局的审核速度、推进意愿和人员配置(双边或多边APA),以及企业的配合程度(提供相关资料是否及时、完整)等。双边APA要根据税收协定与其他国家(地区)税务主管当局启动相互协商程序,需要双方税务主管当局及其居民纳税人密切配合,且涉及的关联交易往往较为复杂。因此,相对于单边APA,达成双边APA所需的时间往往更长。
在涉及行业上,该报告指出,制造业的预约定价安排仍是已签署安排的主体,占总数的78.08%,凸显了国际税收服务实体经济的作用。
思迈特提醒
APA是指企业就其未来年度关联交易的定价原则和计算方法,向税务机关提出申请,与税务机关按照独立交易原则协商、确认后达成的协议,属于税务机关对企业提供的一项服务。作为优化税收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中国预约定价安排工作长期致力于为跨境纳税人提供更多税收确定性,避免和消除国际重复征税,更好激发经营主体活力。
定期发布APA的相关情况和统计数据,有助于提高APA工作透明度,以便更多纳税人了解并申请APA。该报告不具有法律效力,不作为企业及中国税务机关谈签APA的依据。该报告指出,为落实BEPS第5项行动计划最低标准的要求,2016年4月1日以后签署的单边预约定价安排被纳入信息交换框架。
该报告指出,随着BEPS行动计划的推进和各国税务机关对跨境关联交易管理的加强,预计未来预约定价安排申请也将逐步增加。税务机关将继续严把申请关,在决定是否优先受理企业申请时主要考虑以下因素:(1)企业提交申请的时间顺序。(2)所提交申请的质量。例如,材料是否齐备,是否提供足够资料清晰证明整个价值链或供应链的交易情况,预约定价安排拟采用的定价原则和计算方法是否合理等。对于不符合要求的申请,要求企业进行补充完善。(3)案件是否具有行业和区域等方面的特殊性。(4)对于双边预约定价安排申请,还需考虑案件所涉对方国家(地区)的谈签意愿及其对案件的重视程度。在上述四个因素中,最需要强调的是企业提交申请的质量。如果所提交的申请有创新方法,有高质量的关于无形资产、成本节约或市场溢价的量化分析,则会得到优先处理。而其他考虑因素,《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完善预约定价安排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6 年第 64 号)已经进行了具体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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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2年度国际税收政策汇编》;
2、《2022年度国际税收案例汇编》;
3、《2022年度全球转让定价动态汇编》;
4、《2022年度全球税收协定动态汇编》;
5、《2022年度全球双支柱动态汇编》;
6、《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政策汇编》;
7、《特别纳税调整新旧政策汇编》;
8、《中国CRS及情报交换相关税收政策汇编》;
9、《走出去企业税收政策法规汇编》。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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