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x100 税百

  • 在线人数 2147
  • Tax100会员 28120
查看: 74|回复: 0

新疆电子税务局用户操作手册(十五)丨增量房房源信息报告

1万

主题

1万

帖子

1万

积分

税界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19415
2023-12-25 14:15:3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北屯税务
标题: 新疆电子税务局用户?操作手册(十五)丨增量房房源信息报告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IxNTI0ODI0Mw==&mid=2651731716&idx=3&sn=8c5b995a842261aac48672ffb436458a&chksm=8c61ab18bb16220e9612c7a0cb137d2e1e5d134a4f6330b465b194e5f04b97989a17e6e30579#rd
作者:
发布时间: 2023-12-25 13:36
二维码: -
新疆电子税务局
用户操作手册


国家税务总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电子税务局(以下简称“电子税务局”)是一个可实现涉税事项在线办理、涉税事项进度查询、一户式查询,提供全方位服务的综合纳税服务平台。
今天我们学习第十五期——增量房房源信息报告
增量房房源信息报告
业务概述
房地产开发商投资新建造的商品房。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在取得预售许可证30日内,申报预售许可证所列房源信息,进行房源信息报告。
业务前提
房地产开发企业。
操作路径
我要办税>综合信息报告>税源信息报告>增量房房源信息报告。

操作步骤
办理须知,点击“继续办理”。

点击“确定”。

填写房源信息表。

填写完成点击“下一步”。

预览提交界面,点击“提交”按钮。

点击“确定”。

提交成功。


来源:新疆税务
往期回顾
1
重要提醒: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确认即将截止!记得及时确认
2
财政部、税务总局联合发布《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税费优惠政策指引(2.0)》
3
个体工商户年应纳税所得额未超过200万元,且叠加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如何计算减免税额?
246_1703484933120.jpg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Copyright © 2001-2013 Comsenz Inc. Powered by Discuz! X3.4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5448号 ( 京ICP备19053597号-1,电话18600416813,邮箱liwei03@51shebao.com ) 了解Tax100创始人胡万军 优化与建议 隐私政策
快速回复 返回列表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