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x100 税百

  • 在线人数 1300
  • Tax100会员 28034
查看: 74|回复: 0

跨境电子商务出口退运商品税收政策丨2023年延续、优化、完善税收优惠政策指引?

1万

主题

1万

帖子

1万

积分

税界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13246
2023-12-22 06:35:0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云南税务
标题: 跨境电子商务出口退运商品税收政策丨2023年延续、优化、完善税收优惠政策指引?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A5NjY5OTEzNQ==&mid=2652035548&idx=1&sn=aef42a97d4b5f5b608d2cb9000dd7124&chksm=8b4a6e4cbc3de75ab55030cecb660ede7df4f9d6b3cfd6506d04d7ff08d74084d3c5cc718eec#rd
作者:
发布时间: 2023-12-21 17:03
二维码: -
前言
税收优惠政策是积极财政政策加力提效的重要内容。2023年,国家延续、优化、完善实施减税降费政策,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等部门联合出台了一系列税收优惠政策,主要聚焦做强做优实体经济、促增收扩消费、推动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支持战略新兴产业发展、促进资本市场持续健康发展、推动稳外贸稳外资、支持防范化解风险等方面,注重政策的连续性、前瞻性、精准性、协同性,着力为市场主体纾困解难,推动经济平稳健康发展。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减税降费的决策部署,云南省财政厅对今年出台的税收优惠政策进行了梳理汇总,形成了《2023年延续、优化、完善税收优惠政策指引》(以下简称《指引》),涵盖70项政策,其中,云南省根据国家授权出台了支持重点群体创业就业、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创业就业2项税收优惠政策。

为方便市场主体、社会公众更好地掌握,《指引》对相关税收优惠政策逐一列明了享受主体、优惠内容、政策执行期、政策依据等内容,以供一并学习。

跨境电子商务出口退运商品税收政策


【享受主体】
电子商务出口企业。

【优惠内容】
对跨境电子商务海关监管代码(1210、9610、9710、9810)项下申报出口,因滞销、退货原因,自出口之日起6个月内原状退运进境的商品(不含食品),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出口时已征收的出口关税准予退还,出口时已征收的增值税、消费税参照内销货物发生退货有关税收规定执行。

【政策执行期】
自2023年1月30日至2025年12月31日。
【政策依据】
(1)《财政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关于跨境电子商务出口退运商品税收政策的公告》(2023年第4号)
(2)《财政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实施跨境电子商务出口退运商品税收政策的公告》(2023年第34号)
相关阅读
来源:云南省人民政府
237_1703198108004.jpg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Copyright © 2001-2013 Comsenz Inc. Powered by Discuz! X3.4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5448号 ( 京ICP备19053597号-1,电话18600416813,邮箱liwei03@51shebao.com ) 了解Tax100创始人胡万军 优化与建议 隐私政策
快速回复 返回列表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