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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原税话】热点问答第三百二十七期(我在北京和西藏有两个任职受雇单位,如何办理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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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界元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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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2-20 06:40:2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西藏税务
标题: 【高原税话】热点问答第三百二十七期(我在北京和西藏有两个任职受雇单位,如何办理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jM5NDY2NjczMQ==&mid=2653232376&idx=1&sn=5617e9e97ed7acf138b62f2c901a9268&chksm=bd55fd7c8a22746a3cacb8ed98e31eaa9e55b6ef4a6baf54ebca8ea127d60abc2d8545e8288d#rd
作者:
发布时间: 2023-12-19 1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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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问题,小编在给大家解答“12366纳税缴费热线”今日咨询量较大的问题,一起来看看吧!





纳税人
我在北京和西藏有两个任职受雇单位,如何办理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




西藏税务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发布<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操作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7号)第四条规定,纳税人同时从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并由扣缴义务人办理上述专项附加扣除的,对同一专项附加扣除项目,一个纳税年度内,纳税人只能选择从其中一处扣除。


供稿、编发:西藏自治区税务局纳税服务和宣传中心



西藏税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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