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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藏】印花税实务知识问题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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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界元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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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2-12 16:45:5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保山税务
标题: 【收藏】印花税实务知识问题解答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U1NjUyNjczMA==&mid=2247599417&idx=2&sn=6d519710865863ad409a0673a81fbf98&chksm=fbc0b8dcccb731ca18615afc3f8b60fcb1942481bb33490f53b88e4d747d65ad0039db96272b#rd
作者:
发布时间: 2023-12-11 17:27
二维码: -



印花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自2022年7月1日起施行,小编总结了8个实务中经常遇到的印花税问题,希望能给您带来帮助,一起来学习一下吧!

问题一


未履行的合同能否退还已缴纳的印花税?

不能。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印花税若干事项政策执行口径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22号)第三条第七款规定,未履行的应税合同、产权转移书据,已缴纳的印花税不予退还及抵缴税款。





问题二


两方以上当事人共同签订应税合同的,如何计算征收印花税?

按照各自涉及的金额分别计算应纳税额。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印花税若干事项政策执行口径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22号)第三条第一款规定,同一应税合同、应税产权转移书据中涉及两方以上纳税人,且未列明纳税人各自涉及金额的,以纳税人平均分摊的应税凭证所列金额(不包括列明的增值税税款)确定计税依据。





问题三


企业之间的订单、要货单需要交印花税吗?

需要。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印花税若干事项政策执行口径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22号)第二条第二款规定,企业之间书立的确定买卖关系、明确买卖双方权利义务的订单、要货单等单据,且未另外书立买卖合同的,应当按规定缴纳印花税。





问题四


技术咨询合同如何判断?

根据《国家税务局关于对技术合同征收印花税问题的通知》(〔1989〕国税地字第34号)规定,技术咨询合同是当事人就有关项目的分析、论证、评价、预测和调查订立的技术合同。




具体包括什么呢?

有关项目包括:
1、有关科学技术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软科学研究项目;
2、促进科技进步和管理现代化,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技术项目;
3、其他专业项目。


对属于这些内容的合同,均应按照“技术合同”税目的规定计税贴花。至于一般的法律、法规、会计、审计等方面的咨询不属于技术咨询,其所立合同不贴印花。





问题五


实际结算金额与签订合同所载金额不一致的情况下如何办理印花税相关事项?

应税合同、应税产权转移书据所列的金额与实际结算金额不一致,不变更应税凭证所列金额的,以所列金额为计税依据;变更应税凭证所列金额的,以变更后的所列金额为计税依据。已缴纳印花税的应税凭证,变更后所列金额增加的,纳税人应当就增加部分的金额补缴印花税;变更后所列金额减少的,纳税人可以就减少部分的金额向税务机关申请退还或者抵缴印花税。





问题六


印花税法实施后,新车、二手车交易合同印花税有什么变化?

印花税法实施前,新车交易合同按购销合同、二手车交易合同按产权转移书据税目适用。印花税法实施后(2022年7月1日以后),新车、二手交易合同均按买卖合同税目适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附件《印花税税目税率表》中买卖合同的备注内容,个人买卖新车、二手车,属个人动产买卖合同,均不缴纳印花税。





问题七


各类技术合同的计税依据是什么?

根据《国家税务局关于对技术合同征收印花税问题的通知》(〔1989〕国税地字第34号)规定,对各类技术合同,应当按合同所载价款、报酬、使用费的金额依率计税。


为鼓励技术研究开发,对技术开发合同,只就合同所载的报酬金额计税,研究开发经费不作为计税依据。但对合同约定按研究开发经费一定比例作为报酬的,应按一定比例的报酬金额计税贴花。





问题八


应税合同仅列明增值税税率,印花税的计税依据如何确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第五条第一款规定:“应税合同的计税依据,为合同所列的金额,不包括列明的增值税税款。”对未列明增值税税款或仅约定税率的情形,按合同所列金额征收印花税。


此外,纳税人因应税凭证列明的增值税税款计算错误导致应税凭证的计税依据减少或者增加的,纳税人应当按规定调整应税凭证列明的增值税税款,重新确定应税凭证计税依据。






政策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
2.《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印花税若干事项政策执行口径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22号)
3.《国家税务局关于对技术合同征收印花税问题的通知》(〔1989〕国税地字第34号)


END


来源:保山税务
供稿:施甸税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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