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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文了解~~车辆购置税vs车船税,如何区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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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2-8 15:35:3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保山税务
标题: 一文了解~~车辆购置税vs车船税,如何区分?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U1NjUyNjczMA==&mid=2247598723&idx=4&sn=6ba000c92f1c0b4d9fe1fc4dfecffbd5&chksm=fbc0bf66ccb7367043083ede278553896e5b2c26b089b41c88e90bb83b2957a8586fbaee7e13#rd
作者:
发布时间: 2023-12-05 19:22
二维码: -



车辆购置税和车船税,不细究很容易就会傻傻分不清,今天带您从各方面进行详细对比,帮助大家轻松分清~

01
定义
车辆购置税
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购置应税车辆为课税对象,在特定的环节向车辆购置者征收的一种税,由车辆购置附加费演变而来。
车船税
是依照法律规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应税车辆、船舶,按照固定的税目、计税单位和年基准税额计算征收的一种税。

02
纳税人
车辆购置税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购置汽车、有轨电车、汽车挂车、排气量超过一百五十毫升的摩托车的单位和个人,为车辆购置税的纳税人。
购置是指以购买、进口、自产、受赠、获奖或者其他方式取得并自用应税车辆的行为。

车船税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所附《车船税税目税额表》(表格置于文末)规定的车辆、船舶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为车船税的纳税人。
注意:从事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的保险机构为机动车车船税的扣缴义务人,应当在收取保险费时依法代收车船税,并出具代收税款凭证。

03
征税范围
车辆购置税
以列举的车辆为征税对象。其征税范围包括汽车、有轨电车、汽车挂车、排气量超过一百五十毫升的摩托车。
注意:地铁、轻轨等城市轨道交通车辆,装载机、平地机、挖掘机、推土机等轮式专用机械车,以及起重机(吊车)、叉车、电动摩托车,不属于应税车辆。
车船税
是依照法律规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应税车辆、船舶,按照固定的税目
(1)依法应当在车船登记管理部门登记的机动车辆和船舶;
(2)依法不需要在车船登记管理部门登记的在单位内部场所行驶或者作业的机动车辆和船舶、计税单位和年基准税额计算征收的一种税。

04
纳税申报地点
车辆购置税
(1)纳税人购置应税车辆,应当向车辆登记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车辆购置税;
(2)购置不需要办理车辆登记的应税车辆的,应当向纳税人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车辆购置税。
车船税
(1)车船税的纳税地点为车船的登记地或者车船税扣缴义务人所在地;
(2)依法不需要办理登记的车船,车船税的纳税地点为车船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所在地;
(3)保险机构代收代缴车船税的,应在保险机构所在地缴纳车船税

05
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车辆购置税
纳税人购置应税车辆的当日。纳税人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60日内申报缴纳车辆购置税。
车辆购置税实行一次性征收,购置已征车辆购置税是车辆,不再征收车辆购置税。
注意:纳税人应当在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办理车辆注册登记前,缴纳车辆购置税。已经缴纳过车辆购置税的二手车,不需要再次缴纳。
车船税
取得车船所有权或者管理权的当月。
车船税按年申报,分月计算,一次性缴纳。纳税年度为公历1月1日至12月31日。





06
计税方法
车辆购置税
应纳税额=计税依据×10%

车船税
(1)应纳税额=(年应纳税额÷12)×应纳税月份数
(2)车辆年应纳税额=应纳税车辆数量或者整备质量×年基准税额;
船舶年应纳税额=应纳税船舶净吨位或者艇身长度×年基准税额

07
税率
车辆购置税
10%

车船税
定额税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所附《车船税税目税额表》(表格置于文末)中年基准税额执行。

08
计税依据
车辆购置税
(1)纳税人购买自用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为纳税人实际支付给销售者的全部价款,不包括增值税税款;
(2)纳税人进口自用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为关税完税价格加上关税和消费税;
(3)纳税人自产自用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按照纳税人生产的同类应税车辆(即车辆配置序列号相同的车辆)的销售价格确定,不包括增值税税款;
(4)纳税人以受赠、获奖或者其他方式取得自用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按照购置应税车辆时相关凭证载明的价格确定,不包括增值税税款。
车船税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所附《车船税税目税额表》(表格置于文末)中年基准税额执行。





09
优惠政策
车辆购置税
1.减半征收车辆购置税
自2018年7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对购置挂车减半征收车辆购置税。
2.免征车辆购置税
(1)依照法律规定应当予以免税的外国驻华使馆、领事馆和国际组织驻华机构及其有关人员自用的车辆。
(2)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列入装备订货计划的车辆。
(3)悬挂应急救援专用号牌的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车辆。
(4)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专用作业车辆
(5)城市公交企业购置的公共汽电车辆
(6)回国服务的在外留学人员用现汇购买 1 辆个人自用国产小汽车和长期来华定居专家进口 1辆自用小汽车。
(7)购置日期在 2014 年9 月 1 日至 2023 年 12 月31 日期间内列入《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新能源汽车。
车船税
1.减半征收车船税
对符合条件的节能汽车,减半征收车船税(具体参照《享受车船税减免优惠的节约能源 使用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
2.免征车船税
(1)捕捞、养殖渔船。
(2)军队、武装警察部队专用的车船。
(3)警用车船。
(4)悬挂应急救援专用号牌的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车辆和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专用船舶。
(5)依照法律规定应当予以免税的外国驻华使领馆、国际组织驻华代表机构及其有关人员的车船。
(6)使用新能源的车船。





举个例子
张三2023年9月16日购置一辆16.8万元(不含增值税)的1.8升排量、核定载客人数为5人的国产乘用车,取得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张三应如何缴纳车辆购置税和车船税?
张三应缴纳的车辆购置税为:16.8x10%=1.68(万元)
张三2022年应纳车船税额为390÷12x4=130(元)
2023年若仍拥有此车应纳车船税额是390元。


政策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法
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26号
3.《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车辆购置税有关具体政策的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71号)
4.《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继续执行的车辆购置税优惠政策的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75号
5.《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长部分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的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6号
6.《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
7.《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实施条例》 (国务院令第611号


END


来源:保山税务
供稿:施甸税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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