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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说税》今天要和大家介绍的是四川省凉山州税务部门联合凉山州公安部门查处的一起再生资源企业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件。
今年7月4日,国家税务总局网站公布《四川省凉山州税警联合依法查处一起空壳再生资源企业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件》,本案中,以张某为首的犯罪团伙就是利用他人身份信息设立7家空壳企业,通过电子税务局大量申请领用增值税专用发票,虚开废旧物资品名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价税合计2.39亿元。税务部门依据相关规定对其进行了处罚,同时将案件移交司法机关。目前,4名被告人已分别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五年至十五年不等,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金。
什么是空壳公司?犯罪分子为啥要利用“空壳公司”虚开发票呢?在本期视频中,参与办案的税务干部将为我们详细解读。
西南财经大学教授刘蓉表示,本案中,犯罪团伙利用他人身份信息设立7家空壳企业虚开发票被处罚,公司注册人的个人信用也会受到影响。因此,自然人要保管好个人身份信息,不要轻易出借他人开设公司,更不要注册空壳公司违法经营。
此外,我们也注意到,按照2021年11月1日开始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第二条的规定,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个人不得侵害自然人的个人信息权益。因此,一旦发现您的个人信息被盗用或者被用于违法经营,应及时向主管政府部门反映或投诉,保护个人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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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税务报社 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凉山彝族自治州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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