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x100 税百

  • 在线人数 2030
  • Tax100会员 32635
查看: 494|回复: 0

3月纳税申报期限延长!税务总局发文明确相关事项

963

主题

1821

帖子

1849

积分

专家团队

Rank: 10Rank: 10Rank: 10

积分
1849
2020-5-8 11:08:3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重庆税务
标题: 3月纳税申报期限延长!税务总局发文明确相关事项
原文链接: https://mp.weixin.qq.com/s/c4my1FacWKBUr0Y_422kKA
作者:
发布时间: 2020-03-03
二维码: -
3月纳税申报期限延长!税务总局发文明确相关事项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延长2020年3月纳税申报期限有关事项的通知
税总函〔2020〕37号

国家税务总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驻各地特派员办事处,局内各单位: 

  为进一步支持疫情防控和企业复工复产,便利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办理纳税申报事宜,税务总局决定延长2020年3月份纳税申报期限,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对按月申报的纳税人,在全国范围内将纳税申报期限由3月16日延长至3月23日;对3月23日仍处于疫情防控一级响应的地区,可再适当延长纳税申报期限,由省税务局依法按规定明确适用范围和截止日期。

  二、纳税人受疫情影响,在2020年3月份纳税申报期限内办理申报仍有困难的,可以依法向税务机关申请办理延期申报。

  各地税务机关要认真遵照执行,遇到问题请及时向税务总局(征管和科技发展司)报告。

国家税务总局
2020年3月3日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Copyright © 2001-2013 Comsenz Inc. Powered by Discuz! X3.4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5448号 ( 京ICP备19053597号-1,电话18600416813,邮箱1479971814@qq.com ) 了解Tax100创始人胡万军 优化与建议 隐私政策
快速回复 返回列表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