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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感谢了,这回终于知道该找谁办这个事了。滞纳金一天一变,早一天办好就少一天的滞纳金啊。”朝阳县乡村振兴局的工作人员说道。
近日,朝阳县乡村振兴局到城区办税服务厅第二税务分局车辆购置税办税窗口办理车辆购置税缴纳业务,因为是为局机关缴纳车辆购置税,前来办理业务的人员希望通过财政“零余额”账户用银行划款的形式来缴纳税款。按照常规操作流程,窗口人员为其13台车辆一一进行申报登记,出具“银行端现金缴税”凭证,纳税人在银行端缴税完成后,系统会自动识别已经完税,可以打印完税凭证。一切都很顺利完成。
第二天,纳税人又来到办税窗口表示需要税务机关提供收款人账户,只有提供该账户后才能从财政账户中把用于缴税的税款提出,银行再根据此收款人账户将钱款划走。但是税款是直接进入国库的,窗口并不知晓账户事宜。没有收款人账户是没办法缴税的。事情陷入僵局。在得知纳税人遇到的难题后,车辆购置税窗口负责人一方面安抚纳税人焦急的情绪,另一方面立即向局机关汇报该情况,咨询相关业务部门后发现确无收款账户,根据以往经验是银行方面或是财政国库方面出现了阻滞,财政预算单位使用“零余额”账户来缴纳税款应该是有其他特殊渠道的。窗口负责人将情况向纳税人介绍后,纳税人并不知道该去找谁。本着首问首办责任制度的工作原则,窗口负责人多方联系后找到人民银行国库科,在咨询相关问题后,国库科表示该情况应由当地财政国库部门和人民银行国库科联系解决。在将此消息告知纳税人后,纳税人很高兴,终于不在像无头苍蝇一样乱跑了。
纳税服务规范中明确了办税服务厅服务制度,首问首办责任制是其中之一。其内容为:纳税人到税务机关或通过电话等方式办理涉税事项或寻求涉税帮助时,首位接洽的税务工作人员为纳税人办理或有效指引纳税人完成办理涉税事项的制度。让纳税人在业务办理过程中遇到问题时有解决的方法和渠道,而不是一推了之,这能让纳税人充分体会到税务机关优质的服务,为提升机关形象和优化营商环境具有良好的促进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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