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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手办税一册通 | 企业小规模纳税人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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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界元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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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1-27 13:10:4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宿迁税务
标题: 新手办税一册通 | 企业小规模纳税人适用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A4MDE2Mjg4MA==&mid=2649811142&idx=2&sn=1eabfcd1f1edc7c826a5d0e5fc1713a0&chksm=87ac31e9b0dbb8ff9935798ce8377aa2bf3eef714001a70506332d07959977d44f7e40ffdad5#rd
作者:
发布时间: 2023-11-24 15:08
二维码: -

尊敬的纳税人:
您好!当您在行政审批局或市场监管局窗口完成新办市场主体登记后,首次办理涉税事宜前,需要在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电子税务局完成新办开户和新办企业综合申请套餐业务。上述事项完成后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电子税务局将自动同步您的信息到系统中,以便您后续办理相关涉税事项。
以下为您列举了
新办企业常见业务办理流程
及普惠性优惠政策
供您参考学习

首次登录电子税务局办理涉税事项前,请您先完成电子税务局新办开户。需要注意的是,如法定代表人、财务负责人、办税人员未完成个人信息注册,请先完成自然人注册。

▲新办开户操作

▲自然人注册操作


新办企业通过电子税务局完成新办开户后,通过新办企业综合申请套餐,一次性完成一照一码户登记信息确认、存款账户账号报告、财务会计制度及核算软件备案报告、增值税纳税人类型登记、发票供票资格核定等业务。

▲新办企业综合申请套餐操作


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财务负责人以“企业业务”身份登录江苏省电子税务局,通过“账户中心”增加自然人为本单位的办税人员,也可对自然人申请为本单位的办税人员进行权限审核。

▲办税人员授权操作


在办理新办企业综合申请套餐后的首个月度或季度申报期,您需要按税法规定进行纳税申报,申报后您需按时缴纳税费。
常见税(费)种类型及纳税期限如下:
(应申报的税(费)种信息及纳税期限以电子税务局查询结果为准。)

查询应申报税费和纳税期限路径:
通过“企业业务”身份登录电子税务局,依次点击【我的信息】→【纳税人信息】→【税(费)种认定信息】中查询应申报税费和纳税期限。



自2023年4月27日以后成立并核定票种的新办纳税人,按规定使用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开具数电票,无需再领取税控设备开具发票。您可通过【税务数字账户】模块进行发票归集、用途确认、查询、下载和打印等业务。
数电票常用操作:

▲开票信息维护

▲蓝字发票开具

▲红字发票开具

▲发票查询统计
您日常可通过江苏省税务局网站【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推广上线】专区或江苏省税务局纳税人学堂【数电专区】了解更多数电票相关内容。

▲江苏省税务局网站【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推广上线】专区

▲江苏省税务局纳税人学堂【数电专区】
您还可以观看我省定期举办的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技术与应用可视答疑,掌握更多操作。



企业应按照税(费)种认定信息如实办理纳税申报,您可通过电子税务局或办税服务厅办理。“足不出户、网上办税”是您办税的首选,推荐您通过电子税务局办理申报。

▲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小规模纳税人适用)

▲企业所得税申报

▲工资薪金个人
所得税申报

▲印花税申报

【社会保险费基础知识】
企业领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后,去人社和医保部门办理企业职工参保登记,具体流程咨询当地经办机构。部分地区企业可通过电子税务局“社保费申报-申报缴纳”模块申报缴纳,暂时无法线上申报缴纳社会保险费可以通过三方协议进行扣款。申报缴费成功后可通过电子税务局“社保费申报-信息查询-完税凭证”模块打印缴款凭证。


江苏省电子税务局涵盖申报、发票、申请、查询等业务功能。我们列举了部分常用业务的操作流程供您参考学习。
1、一般纳税人登记
若您年应税销售额(指纳税人在连续不超过12个月或4个季度的经营期内累计应征增值税不含税销售额,包括免税销售额)超过500万元,应在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规定标准的月份(季度)所属申报期结束后15日内办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的手续。

▲一般纳税人登记操作
2、财务负责人或办税人员变更
当您的财务负责人或办税人员发生变化,可以通过电子税务局线上办理变更手续。

▲财务负责人或办税人员变更操作
3、开具税收完税(费)证明
当您纳税申报并缴纳税款后,可通过电子税务局线上打印电子缴款凭证。

▲开具税收完税(费)证明操作流程


1、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免征增值税政策

2、小型微利企业减免企业所得税政策

3、小型微利企业减半征收“六税两费”政策

4、吸纳重点群体就业税费减免政策

5、吸纳退役士兵就业税费减免政策

6、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

7、提高个人所得税有关专项附加扣除标准


8、全年一次性奖金单独计税政策

9、个人所得税普惠性优惠合集

10、设备、器具税前扣除政策

11、对住宿餐饮、文体娱乐、交通运输、旅游、零售、仓储行业纳税人和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暂免征收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江苏省税务局定期举办税费优惠政策可视答疑,欢迎您通过江苏省纳税人学堂观看。请您关注江苏税务微信公众号了解最新资讯。

尊敬的纳税人,请您扫描二维码关注“江苏税务服务号”,通过服务号“我的消息”中的“实名绑定”模块完成实名认证,便于江苏税务及时向您推送税费优惠政策及业务进度提醒。

编校:梁思雨
审稿:朱晓永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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