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线人数
878
Tax100会员
33106
搜索
本版
帖子
用户
注册
登录
帐号
自动登录
找回密码
密码
登录
立即注册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设为首页
收藏本站
税百:专业税务资讯
国际税收讲解
各种证件
搜索
本版
帖子
用户
x
搜索
Tax100 税百
»
论坛
›
全网热点文章
›
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
辽宁
›
辽宁省电子税务局操作指引—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申报
12366甬税有声|实际结算金额与签订合同所载金额不一致的情况下
哪些渠道可以办理2023个税年度汇算?需要提交哪些资料?一篇文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2016-2
《黑神话:悟空》何以“出道”即“神话”:税惠政策助大圣们取得
领证过年!这3项证书正在发放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重点省份分类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试行
【全网最全】31个省市!残保金政策汇编及申
全网最全|2022年失业保险稳岗补贴政策汇总
2021年个税汇算容易出现哪些错误?税务总局
【全网最全】历史上最高规模退税减税!2022
查看:
193
|
回复:
0
辽宁省电子税务局操作指引—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申报
[复制链接]
辽宁政策君
辽宁政策君
当前离线
积分
11095
2万
主题
2万
帖子
1万
积分
版主
积分
11095
发消息
2023-11-23 23:00:19
|
显示全部楼层
|
阅读模式
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盘锦税务
标题:
辽宁省电子税务局操作指引—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申报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U2MTY1NjgyNg==&mid=2247531060&idx=3&sn=36865fc2126748a8575420ec298e4ee7&chksm=fc775ca1cb00d5b7c486db7df0c675e8c7f6a50fa2d0f8ae6dac94f5295c1d7e43e093a55f02#rd
作者:
发布时间:
2023-11-23 17:07
二维码:
-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简称残保金或保障金,是为保障残疾人合法权益,未按规定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缴纳的资金。小编梳理了关于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政策解读、申报流程,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一、政策解读
壹
(一)谁需要向税务部门申报缴纳?
各类企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以及以经营收入为主要支出来源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下简称“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比例不得低于本单位在职职工总数的1.5%,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应当向税务部门缴纳残保金。
(二)有哪些优惠政策?
1.延续实施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分档减缴政策。其中: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达到1%(含)以上,但未达到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比例的,按规定应缴费额的50%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在1%以下的,按规定应缴费额的90%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2.在职职工人数在30人(含)以下的企业,继续免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三)在职职工人数如何界定?
用人单位在职职工,是指用人单位在编人员或依法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含1年)劳动合同(服务协议)的人员。季节性用工应当折算为年平均用工人数。
(四)什么时间申报
缴
纳?
用人单位应于每年11月1日至12月31日,申报缴纳属期为上一年度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五)在哪里申报
缴
纳?
缴费人可通过登录辽宁省电子税务局或到主管税务机关的办税服务厅进行申报缴纳。
二、申报流程
贰
1.点击【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非税收入申报】-【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申报】。
2.系统自动默认“费款所属期起止”为上一年度所属期,缴费人可根据实际情况修改。
3.根据填写申报表信息相应数据,系统自动计算需要缴纳的费款金额。
<温馨提示>实际安排的残疾人信息由残联机构认定,若带出数据与实际安置残疾人情况不符,可前往残联审核部门进行安置残疾人数审核。
4.确认数据录入无误。点击【申报】按钮,系统提示申报成功,是否需要网上扣款,点击【是】按钮可跳转到税(费)缴纳页面进行缴费。
来源:辽宁税务
相关帖子
•
2000亿元专项再贷款支持煤炭清洁高效利用——金融业“做加法”支持碳减排
•
六个城市开展营商环境创新试点 百余项改革举措利企便民
•
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坚持把创新行政管理和服务方式作为重中之重
•
教育部有关负责人就《普通高等学校举办非学历教育管理规定(试行)》答记者问
•
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信用评价与修复有关事项的公告》的政策解读
•
国常会审议通过“十四五”推进国家政务信息化规划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返回列表
浏览过的版块
新疆
上海
云南
云南
西藏
内蒙古
安徽
甘肃
稽查案例
天津
官方链接
中国人大网
中国政府网
发改委
国家税务总局
北京市税务局
天津市税务局
河北省税务局
山西省税务局
内蒙古税务局
辽宁省税务局
吉林省税务局
黑龙江税务局
上海市税务局
江苏省税务局
浙江省税务局
安徽省税务局
福建省税务局
山东省税务局
江西省税务局
河南省税务局
湖北省税务局
湖南省税务局
广东省税务局
广西税务总局
海南省税务局
重庆市税务局
四川省税务局
贵州省税务局
云南省税务局
西藏税务总局
甘肃省税务局
陕西省税务局
青海省税务局
宁夏税务总局
新疆税务总局
大连市税务局
宁波市税务局
厦门市税务局
青岛市税务局
深圳市税务局
友情链接
51社保
信用卡申请
Copyright © 2001-2013
Comsenz Inc.
Powered by
Discuz!
X3.4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5448号
(
京ICP备19053597号-1,电话18600416813,邮箱1479971814@qq.com
)
了解
Tax100
创始人胡万军
优化与建议
隐私政策
快速回复
返回列表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