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线人数
1033
Tax100会员
32605
搜索
本版
帖子
用户
注册
登录
帐号
自动登录
找回密码
密码
登录
立即注册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设为首页
收藏本站
税百:专业税务资讯
国际税收讲解
各种证件
搜索
本版
帖子
用户
x
搜索
Tax100 税百
»
论坛
›
全网热点文章
›
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
云南
›
一文读懂 | 吸纳重点群体就业的企业如何享受税费减免政 ...
12366甬税有声|实际结算金额与签订合同所载金额不一致的情况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2016-2
哪些渠道可以办理2023个税年度汇算?需要提交哪些资料?一篇文章
河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33号|河北省退役军人保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重点省份分类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试行
领证过年!这3项证书正在发放
【全网最全】31个省市!残保金政策汇编及申
全网最全|2022年失业保险稳岗补贴政策汇总
2021年个税汇算容易出现哪些错误?税务总局
【全网最全】历史上最高规模退税减税!2022
查看:
235
|
回复:
0
一文读懂 | 吸纳重点群体就业的企业如何享受税费减免政策?
[复制链接]
云南政策君
云南政策君
当前离线
积分
13246
1万
主题
1万
帖子
1万
积分
税界元老
税界元老, 积分 13246, 距离下一级还需 75642 积分
税界元老, 积分 13246, 距离下一级还需 75642 积分
积分
13246
发消息
2023-11-23 19:45:19
|
显示全部楼层
|
阅读模式
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丽江税务
标题:
一文读懂 | 吸纳重点群体就业的企业如何享受税费减免政策?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UyMDc2NjUwMw==&mid=2247513338&idx=1&sn=d73af47453a638796f679ef8b095f17b&chksm=f9e7a1b2ce9028a4f9dabe7e71f8171cece4d97fdb69e330ca4e61c9495c17c5a2ec89143418#rd
作者:
发布时间:
2023-11-20 18:27
二维码:
-
就业是最大的民生工程、民心工程、根基工程。2023年,国家税务总局延续实施了促进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税费优惠政策,旨在实现更高质量的就业。下面,一起来了解一下企业吸纳重点群体应该如何享受税费减免呢?
1
享受的主体
招用贫困人口(含防止返贫监测对象),以及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且持《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注明“企业吸纳税收政策”)人员,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企业。
2
优惠内容
新企业招录上述人员,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自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当月起,在3年内按实际招用人数,以每人每年7800元的定额标准,依次扣减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业所得税。
3
执行期限
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
4
政策依据
《财政部 税务总局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农业农村部关于进一步支持重点群体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农业农村部公告2023年第15号 )《云南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云南省乡村振兴局关于落实支持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税收优惠政策的公告》(云南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云南省乡村振兴局公告 2023年第5号)
5
享受条件
1、上述政策中的企业,是指属于增值税纳税人或企业所得税纳税人的企业等单位。
2、企业招用就业人员既可以适用上述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又可以适用其他扶持就业专项税收优惠政策的,企业可以选择适用最优惠的政策,但不得重复享受。
3、企业与脱贫人口(含防止返贫监测对象),以及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且持《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注明“企业吸纳税收政策”)的人员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
4、按上述标准计算的税收扣减额应在企业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业所得税税额中扣减,当年扣减不完的,不得结转以后年度扣减。
快问快答
1、同一人员在其他企业享受满三年,被另一企业吸纳能否再次享受?
不能。以前年度已享受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税收优惠政策满3年的,不得再享受本公告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以前年度享受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税收优惠政策未满3年且符合公告规定条件的,可按本公告规定享受优惠至3年期满。
2、从招录当月开始享受减免吗?
不是,是自签订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当月起可享受重点群体政策减免。
3、重点群体在企业就业的同时,自己又开办个体工商户的,能否同时享受重点群体自主创业和就业政策?
可以同时享受,创业政策和就业政策为相互独立的政策,相关群体符合条件的,可分别享受。
4、重点群体同时在多家企业就业的,应该如何适用政策?
重点群体在多家企业同时就业的,应当由满足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企业享受该政策。
5、A企业招用某重点群体累计就业时间未满3年,该人员离职后又被 B企业招录就业,B企业是否再享受政策?
可以,以享受满3年(36个月)为标准,变更就职企业,由新就业企业在剩余期限内享受优惠政策,期满后,即使该人员又满足重点群体条件(如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也不能再次享受政策。
供稿:古城区税务局
审核:市局法制科
统筹|赵菊英
初审|冯云波
复审|杨光鸿
终审|沙国威
相关帖子
•
2000亿元专项再贷款支持煤炭清洁高效利用——金融业“做加法”支持碳减排
•
六个城市开展营商环境创新试点 百余项改革举措利企便民
•
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坚持把创新行政管理和服务方式作为重中之重
•
教育部有关负责人就《普通高等学校举办非学历教育管理规定(试行)》答记者问
•
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信用评价与修复有关事项的公告》的政策解读
•
国常会审议通过“十四五”推进国家政务信息化规划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返回列表
浏览过的版块
上海
吉林
陕西
甘肃
贵州
山西
江苏
热门行业
四川
官方链接
中国人大网
中国政府网
发改委
国家税务总局
北京市税务局
天津市税务局
河北省税务局
山西省税务局
内蒙古税务局
辽宁省税务局
吉林省税务局
黑龙江税务局
上海市税务局
江苏省税务局
浙江省税务局
安徽省税务局
福建省税务局
山东省税务局
江西省税务局
河南省税务局
湖北省税务局
湖南省税务局
广东省税务局
广西税务总局
海南省税务局
重庆市税务局
四川省税务局
贵州省税务局
云南省税务局
西藏税务总局
甘肃省税务局
陕西省税务局
青海省税务局
宁夏税务总局
新疆税务总局
大连市税务局
宁波市税务局
厦门市税务局
青岛市税务局
深圳市税务局
友情链接
51社保
信用卡申请
Copyright © 2001-2013
Comsenz Inc.
Powered by
Discuz!
X3.4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5448号
(
京ICP备19053597号-1,电话18600416813,邮箱1479971814@qq.com
)
了解
Tax100
创始人胡万军
优化与建议
隐私政策
快速回复
返回列表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