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x100 税百

  • 在线人数 1739
  • Tax100会员 32552
查看: 187|回复: 0

[东审财税] 【涨知识】一文了解加计抵减、加计抵扣、加计扣除的区别

3566

主题

3567

帖子

498

积分

专家团队

Rank: 10Rank: 10Rank: 10

积分
498

Tax100人物

2023-11-20 16:35:1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精选公众号文章
公众号名称: 东审会计师事务所
标题: 【涨知识】一文了解加计抵减、加计抵扣、加计扣除的区别
作者:
发布时间: 2023-11-20 07:31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jM5MTc3MDQ4MA==&mid=2660163695&idx=2&sn=22e2ac8ddb10e7694dc7ac55f0d17d68&chksm=bdca32708abdbb66f8d4320de522f532c1d131f552be07cbdfc4d156f60bc2d999c3fb91e542#rd
备注: -
公众号二维码: -


问,在工作中经常会听到加计抵减、加计扣除、加计抵扣这些名词,这几个概念有什么区别,你能告诉我一下吗?

答:没问题,下面我就从政策内容和计算方法上来给您区分一下它们三个吧~
一、加计抵减

(一)
政策内容
加计抵减涉及到的是增值税的进项税额
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生产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5%抵减应纳税额。生产性服务业纳税人,是指提供邮政服务、电信服务、现代服务、生活服务取得的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的纳税人。
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0%抵减应纳税额。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是指提供生活服务取得的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的纳税人。
(二)
计算方法
当期计提加计抵减额=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5%/10%
当期可抵减加计抵减额=上期末加计抵减额余额+当期计提加计抵减额-当期调减加计抵减额
?
二、加计抵扣

(一)
政策内容
加计抵扣涉及到的是增值税
企业购进农产品时按9%扣除率计算抵扣进项税额。购进用于生产或者委托加工13%税率货物的农产品,在领用当期加计扣除1%的进项税额。  
(二)
计算方法
加计扣除农产品进项税额=当期生产领用农产品已按9%税率(扣除率)抵扣税额÷9%×(10%-9%)
?
三、加计扣除

(一)
政策内容
加计扣除涉及到的是企业所得税
加计扣除是指相关费用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基础上,再按一定比例扣除部分费用。目前可以加计扣除的费用有研发费用、残疾人工资、基础研究支出。
(二)
计算方法
1.研发费用: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自2023年1月1日起,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100%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自2023年1月1日起,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200%在税前摊销。
2.基础研究支出:对企业出资给非营利性科学技术研究开发机构、高等学校和政府性自然科学基金用于基础研究的支出,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可按实际发生额在税前扣除,并可按100%在税前加计扣除。
3.残疾人工资:企业安置残疾人员的,在按照支付给残疾职工工资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照支付给残疾职工工资的100%加计扣除。

政策依据:
1.《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号)
2.《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
3.《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投入基础研究税收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32号)
4.《关于进一步完善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7号)
5.《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安置残疾人员就业有关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70号)
?
1、员工开私家车外出办公,费用到底能不能报销?税局官方答复!
2、火车票不用打印报销了!税局刚刚通知!
3、未开票收入报税被罚!税务局明确!申报表中“未开票收入”,都按这个来!
4、社保、公积金必须同时缴纳!2023最新规定!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北京税务、上海税务、广东税务、财务第一教室、税务大讲堂、梅松讲税、税台、中国会计视野、北京顺义税务(凡本公众号注明“来源”和“转自”的文章,版权归原作者及原出处 所有,仅供读者学习参考,若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到您的权利,烦请告知,我们将立即删除!)
985_1700469319222.jpg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Copyright © 2001-2013 Comsenz Inc. Powered by Discuz! X3.4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5448号 ( 京ICP备19053597号-1,电话18600416813,邮箱1479971814@qq.com ) 了解Tax100创始人胡万军 优化与建议 隐私政策
快速回复 返回列表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