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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定价] 【持续关注】双支柱全球最新动态(周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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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税务高考

2023-11-20 15:30:1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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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译:思迈特财税国际税收服务团队
上周双支柱全球动态我们主要可以关注OECD、联合国、巴巴多斯、百慕大、瑞士、列支敦士、爱尔兰、比利时、卢森堡、瑞典、日本和美国等的最新动态,具体概述如下。

目 录
1、科威特加入BEPS包容性框架,成为第140个支持双支柱成果声明的辖区
2、OECD税收政策与管理中心主任Corwin表示,各国仍处于支柱一谈判桌上
3、公司税务主管称全球最低税之争需要争议解决程序
4、全球将于本周就历史性全球税收改革的最强方案进行投票
5、联合国官员称联合国有能力使全球税收规则更加公平
6、Eeurodad对欧盟和英国阻碍联合国税收谈判报道作出回应
7、巴巴多斯准备采取激励措施以缓解全球最低税冲击
8、百慕大发布第一部公司所得税法草案以实施全球最低税
9、瑞士可能推迟全球最低税的开始实施日期
10、列支敦士登议会批准全球最低税法案
11、爱尔兰不顾美国的阻挠将如期引入15%的公司税
12、比利时政府向议会提交全球最低税法案草案
13、卢森堡根据OECD征管指南更新GloBE法律草案
14、瑞典政府向议会提交实施支柱二的法案草案
15、日本官员表示,支柱一税收确定性制度是未来趋势
16、美国打算推迟签署全球税收公约的最后期限
17、美国商业团体呼吁延长数字服务税(DST)暂停期

文 章 内 容
1、科威特加入BEPS包容性框架,成为第140个支持双支柱成果声明的辖区

来源:OECD官网
11月15日,OECD官网发布了一份新闻稿称,科威特通过加入与140多个成员国和辖区国际合作的OECD/G20 BEPS包容性框架,成为包容性框架第145个成员,从而加入了打击避税的国际努力。科威特承诺将实施BEPS一揽子解决方案,并加入包容性框架7月11日全球税收改革计划的成果声明。至此,科威特成为第140个支持该成果声明的辖区。
思迈特提醒:据10月23日科威特阿拉伯时报报道,科威特正在考虑从2025年1月1日起就其税法进行全面改革,对包括主要国际公司在内的所有法人的利润征收15%的公司税,但小型企业将免税。改革建议分两个阶段进行。详见11月17日TPPERSON分享内容。

2、OECD税收政策与管理中心主任Corwin表示,各国仍处于支柱一谈判桌上

来源:TAXNOTES
11月15日,OECD税收政策与管理中心主任Manal Corwin在华盛顿举行的国际财政协会(IFA)Carol Tello系列讲座上发表讲话时表示,尽管各国可能愿意退出国际税收谈判,但代表们仍在参与支柱一税收讨论,因为他们明白不协调的行动可能会导致不稳定。
Corwin表示,在税基侵蚀和利润转移(BEPS)包容性框架中,代表们仍然看到了国际合作的价值,这就是为什么你会看到各国仍在谈判桌上,尽管他们愿意使用(DST)和单边措施等工具,或者即使他们已经制定了这些工具。
Corwin指出,美国引入的许多税收政策理念已成为国际标准的基础。然而,美国加入国际协议的能力已经停滞,使其更难拥有谈判实力。此外,Corwin补充道,“更多的国家愿意退出”税收讨论。
Corwin表示,OECD税收协定范本和转让定价指南等国际协议经受住了时间的考验,但并非一成不变。她补充道,如果辖区之间对这些协议的共识破裂,那么它们的可靠性就会丧失。我认为,在当前的对话中,这是一件需要记住的重要事情。只有当各国认为这些协议具有相关性和公平性时,这些协议才会存在,因此不能被视为理所当然。她补充道,对国际协议共识的侵蚀“对该制度来说是风险,远比金额A下征税权的重新分配是否存在要大得多”。
思迈特提醒BEPS包容性框架中的140个辖区正在继续就全球税收改革双支柱计划的支柱一进行谈判。除其他外,支柱一规定了金额A,这是一种新的征税权,将授予市场辖区对大型高盈利跨国企业(MNE)在这些辖区获得的部分剩余利润征税,而无论其实质存在如何。支柱一金额A还要求废除和禁止DST以及其他相关类似措施。美国认为这些措施是对美国公司的歧视,并威胁要对拥有这些措施的国家采取报复性贸易行动。金额A旨在防止试图对数字活动征税的一系列不协调的单边措施。金额A将通过多边公约(MLC)实施,该MLC草案文本已于10月11日由包容性框架发布。该MLC需要至少30个辖区(包括那些拥有至少60%范围内MNE总部的辖区)签署并批准该多边公约,然后才能生效。目前尚不清楚在金额A范围内拥有大量MNE总部的美国是否会签署该公约。加拿大已经撤回了对支柱一金额A的支持,因为其想推行DST。各国正在努力最终确定MLC文本,以便开放供签署。

3、公司税务主管称全球最低税之争需要争议解决程序

来源:OECD官网
11月14日,液化空气集团税务副主管Thomas Quatrevalet在OECD税收确定性日网络直播会议上表示,在几个国家声称拥有征税权的情况下,全球最低税规则的适用不一致,可能需要使用相互协商程序(MAP)——这是解决跨境税收问题的工具。在我们看来,由于对规则的解释存在分歧,争议风险不仅可能发生在两国之间,也可能发生在纳税人和补足税征收辖区之间。
对此,联合国发展筹资办公室国际税务合作首席官Michael Lennard建议企业和政府利益攸关方查阅联合国税收争议避免和解决手册,以寻求调解等其他协定选择。
Quatrevalet强调,公司将需要依赖现有法律和MAP,因为从明年开始,几个国家将通过OECD支持的资格审查程序对其最低税的适用进行审查。他补充说,如果一个国家的规则后来被认定不符合条件,则公司就不应该受到惩罚。
OECD激进纳税规划部门代理负责人Félicie Bonnet在会议上证实,资格审查程序的同行评审机制仍在设计中,以确保全球规则的一致性。
思迈特提醒:虽然根据税收协定,公司可以使用MAP,但它们的使用取决于两国主管当局是否同意启动这些程序。11月14日,OECD发布的一份报告中指出,2022年新增2500例MAP案例,每年新增的案例比结案的案例多。大多数案例来自德国、法国、意大利、西班牙和印度。日本国税厅MAP办公室主任Hitakatsu Takahiro表示,他的办公室每年只有大约50份MAP申请,但几乎是另一种税收确定性工具预约定价安排(APA)申请的4倍。

4、全球将于本周就历史性全球税收改革的最强方案进行投票

来源:联合国官网
11月16日,联合国非洲集团宣布,将于下周在联合国对其开始框架公约谈判的决议进行投票。尽管欧盟和英国等试图破坏投票,但非洲集团仍然推进在联合国最近谈判中讨论的最强方案。非洲集团主席表示,该集团“有信心”将税收规则的决策权从OECD转移到联合国的决议将获得通过。
该框架公约的主要内容为:(1)成立一个由成员国领导、不限成员名额的特设政府间委员会,以制定全面的联合国税收公约;(2)将国际税务合作问题作为高度优先和紧迫的问题来处理——目标是在2025年6月前完成《联合国税收公约》;(3)追求范围全面、具有足够灵活性和弹性的全面的《联合国税收公约》,以便随着国际税务合作形势的发展不断确保公平的结果;(4)在国际税收和其他重要联合国议程之间建立明确的联系;(5)确保民间社会充分且有效地参与政府间联合国税收程序,以制定新的《联合国税收公约》。
思迈特提醒:该框架公约最终将把全球税收规则的决策权从OECD转移到联合国。OECD是一个由富裕国家组成的小俱乐部,已经存在了60多年,这促使税收正义活动家将这一时刻视为“全球民主革命”。详情敬请关注TPPERSON后续分享内容。

5、联合国官员称联合国有能力使全球税收规则更加公平

来源:Bloomberg TAX
11月15日,联合国开发计划署(UNDP)署长Achim Steiner在纽约举办的项目税收与可持续发展目标对话会议上表示,全球公司税改革属于多边机构的职权范围,而现有的税收规则有利于富裕国家。
Steiner表示:全球税收政策可以在OECD平台上得到促进和处理,但最终它将属于世界上最具普遍代表性的平台即联合国,联合国将有能力使全球税收规则更加公平。
OECD双支柱计划将使非洲等发展中国家受益,因为它将使与MNE达成的几十年零税收协议成为不可能。但Steiner表示,全球税务合作最终属于联合国,因为世界上的主要税收规则“针对的不是最不发达的国家经济体,也不是非洲的一般经济体”。
思迈特提醒:在该评论发表之际,发展中国家正在推动联合国就全球税务合作协议进行谈判,该协议可能与OECD双支柱包容性框架相媲美。联合国秘书长办公室8月建议联合国在制定国际税收规则方面发挥更大作用。OECD官员反驳了有关联合国认为没有满足发展中国家需求的批评。OECD税收政策和管理中心主任Manal Corwin在8月份的一份声明中表示,OECD在实现重大变革方面有着良好的记录。她强调,OECD为多年来各国合作取得的成就感到骄傲。

6、Eeurodad对欧盟和英国阻碍联合国税收谈判报道作出回应

来源:欧洲债务和发展网络(Eeurodad)
11月13日,欧洲债务和发展网络(Eeurodad)对英国《金融时报》报道的欧盟和英国似乎在联合国税收谈判中发挥阻碍作用的消息作出了回应。
2023年10月,非洲集团提出了一项谈判《联合国税收公约》提案,但据英国《金融时报》援引发展中国家谈判代表的话说,欧盟和英国一直试图“扼杀”这一进程。
对此,Eurodad税收协调员Tove Maria Ryding表示:欧盟似乎在联合国税收谈判中发挥了阻碍作用,这真的令人震惊。鉴于国际逃税行为每年使欧盟成员国损失数十亿欧元的税收收入,他们应该感谢非洲国家以联合国税收公约的形式提议了解决这一问题的全球方案。随着《联合国税收公约》的呼吁,发展中国家要求在决定全球税收标准时有机会平等参与。令人难以置信的是,欧盟继续认为全球税收标准应由OECD(也称为“富裕国家俱乐部”)制定。
多年来,欧盟一直定期发布他们认为在国际税收问题上“不合作”的国家黑名单。但现在看来,实际上是欧盟自身不合作。非洲集团已邀请世界各国坐下来谈判解决方案,以打击国际逃税行为。现在是欧盟证明他们准备真诚谈判并建设性地参与《联合国税收公约》谈判的时候了。
尽管各国政府正在努力为公共服务和气候行动寻找资金,但由于MNE和富人继续利用避税天堂逃税,每年都会损失数千亿欧元。《联合国税收公约》的谈判应被视为最优先和最紧迫的事项。
思迈特提醒:11月7日,全球227个组织和工会发表了一封信,呼吁各国政府支持通过非洲集团提出的提案,并开始谈判《联合国税收公约》。

7、巴巴多斯准备采取激励措施以缓解全球最低税冲击

来源:Bloomberg TAX
11月17日,巴巴多斯财政和经济事务部Ryan Straughn表示,尽管巴巴多斯计划向公司提供几项税收抵免,以抵消其全球最低税义务,但该国仍应保持现金正增长。
Straughn表示:我们进行了细致的工作,以确保在抵免及其成本方面取得平衡。这很复杂,因此你不要希望抵免过于开放,因为这也会给退还和征管带来问题。但目前尚不清楚这些激励措施何时出台并生效。我们还希望了解如何制定环境、社会和治理(ESG)抵免,以帮助公司在岛上建立社会资本,并抵消国内最低补足税(QDMTT)义务的一部分。他指出,ESG规定的激励措施预计将在2024年3月的预算案中宣布。
思迈特提醒:11月7日,巴巴多斯总理Mia Mottley在向众议院发表的部长级声明(该声明)中表示,将推出新的税收抵免计划,为期4年,包括为合格工资成本提供合格就业抵免、为研发提供抵免,以及为医疗设施等社会资本投资提供国家开发抵免。所有这些都是合格可退还税收抵免(QRTC),以帮助抵消OECD15%全球最低税框架下的纳税义务。税收抵免计划旨在吸引更多公司来到巴巴多斯,因为巴巴多斯计划从2024年1月1日起对当地实体征收15%的有效公司税税率,这是全球最低税框架下的措施之一。详见TPPERSON11月14日分享内容。

8、百慕大发布第一部公司所得税法草案以实施全球最低税

来源:百慕大政府网
11月15日,百慕大政府已经发布了将MNE所得税纳入法律的立法草案(该立法草案)。该立法草案是在对上个月发布的第二份公众咨询文件作出回应后制定的,将“为利益攸关方提供对拟议政策的全面了解”。
根据该立法草案,将对年合并收入7.5亿欧元(约8.14亿美元)或以上的MNE集团旗下的百慕大企业征收15%的税。
该立法草案的最终版本预计将于下个月提交众议院,将可能于2025年1月生效。
一旦政府从发布的第三份公众咨询文件中获得反馈,该立法草案将会进行微调。回复人员必须在11月30日之前提交意见。
百慕大政府在一份声明中表示:法律的某些方面将在2023年通过指南进行澄清,并在2024年及其之后的期间发布的法规中进行扩展。在提交议会之前,可能会对该立法草案进行进一步的修订,包括针对此次咨询提供的反馈意见进行的修订。
百慕大总理兼财政部长DavidBurt表示,该立法将是“百慕大历史上最根本的税收改革”。在我们进一步制定该立法时,政府非常重视听取行业利益攸关方和公众的意见。政府从以前的咨询中得到了重要的反馈意见,这些意见正在将该提案塑造成政府能够实施的全面而有力的制度。百慕大的公司所得税只适用于大型MNE,与我们新成立的税收改革委员会的工作同时实施,将使政府能够履行其降低百慕大生活和商业成本的承诺,使百慕大居民和企业都受益。其还履行了百慕大参与世界各地正在实施的全球最低税倡议的承诺。我期待着在百慕大引入新的税收制度,以加强百慕大的声誉,并保持其作为繁荣的国际商业中心的竞争力。
思迈特提醒:自2021年10月8日以来,包括百慕大在内的141个辖区已在国际税收规则方面取得了进展,以创造一个公平竞争环境。百慕大的立法草案将引入公司所得税,这将是OECDGloBE规则下的有效税额。该方法旨在最大限度地减少对百慕大MNE集团在其运营其他辖区征收的补足税。百慕大也正在制定一套强有力的QRTC方案,以保持百慕大的吸引力。满足QRTC要求的公司投资将通过劳动力的发展以及对政府目标关键领域的投资,包括基础设施、可持续性、创新和住房,使百慕大受益。详情敬请关注TPPERSON后续分享内容。

9、瑞士可能推迟全球最低税的开始实施日期

来源:Bloomberg News
11月17日,瑞士税务局发言人表示,瑞士可能会推迟将MNE的最低税率提高到15%,因为该全球协议的实施普遍推迟。这位发言人告诉彭博社,目前尚不确定新税何时推出,具体日期取决于其他国家何时推出。瑞士财政部在一封电子邮件中表示,政府将在未来几周内传达其立场。
思迈特提醒:在OECD的斡旋下,已有141个辖区就全球最低税达成了共识。6月18日,瑞士公民在全国投票中支持该协议,该税原定于2024年1月1日生效。但瑞士税务局政策专家Peter Schwarz在本月早些时候接受彭博法律社采访时表示,瑞士不会成为全球最低税的先行者。政府的决定“将基于其他国家,特别是欧洲国家的行为”。11月11日,瑞士商业联合会Economiesuise也敦促瑞士政府不要在2024年采用15%的全球最低税,并警告称“尽早”实施该税的风险“太高”。

10、列支敦士登议会批准全球最低税法案

来源:列支敦士登议会官网
11月10日,列支敦士登议会在第二次听证会上批准了全球最低税(GloBE)法案,以将OECD支柱二全球最低税规则纳入列支敦士登当地法律,同时其生效日期仍保持灵活性。
列支敦士登GloBE法案通过静态引用方式将OECD立法模板直接转化为国内法,与瑞士的做法类似。由于列支敦士登是欧洲经济区成员国,因此国内大型集团也被纳入了GloBE规则的范围。
列支敦士登GloBE法案的最终颁布和生效需要得到列支敦士登王储的批准和认可。预计将在适当时候获得批准。
思迈特提醒:3月29日,列支敦士登发布了实施支柱二GloBE规则的立法草案。该立法草案引入了收入纳入规则(IIR)、低税利润规则(UTPR)和QDMTT。该立法草案规定IIR和QDMTT适用于自2024年1月1日或之后开始的财年。UTPR适用于自2025年1月1日或之后开始的财年。但议会对GloBE法案的生效日期进行了调整,以便政府通过法令决定GloBE法案在2025年1月1日生效。UTPR的生效日期将通过法令另行确定,最早可于2025年1月1日生效。在决定GloBE法案和UTPR的总体生效日期时,政府必须考虑OECD立法模板在全球范围内的实施情况。通过这样的调整,列支敦士登议会为引入GloBE规则奠定了法律基础,但仍保留了灵活性和自由裁量权,允许政府将实施推迟一年,具体取决于全球其他重要国家的决定。

11、爱尔兰不顾美国的阻挠将如期引入15%的公司税

来源:The Business Plus
11月13日,据Business Plus报道,尽管专家们提出了担忧,但爱尔兰仍将推进15%的公司税税率计划。报道称,在都柏林与MNE合作的高级官员呼吁政府暂停新税率,直到美国也实施这些规则。
政府高级消息人士坚称,他们没有收到MNE要求其暂停实施新税率的任何形式的通信。一位政府人士表示:没有人向我们提出。财政法案正在通过议会,支柱二(新的公司税税率)正在立法。我不想代表其他有代表性的群体发言,但这不是一个越来越多的人提出的问题。就就业风险或爱尔兰更广泛的声誉而言,这并不是一个普遍的观点。
与此同时,财政部回应了共和党的Barry Cowen对此事提出的担忧。
财政部长Michael McGrath在谈到提高到15%的税率时表示:你可能还记得,该决定并非轻率之举,而是在公众咨询过程中征求了包括商界利益攸关方在内的相关方意见。重要的是要回顾与不参与该协议相关的非常真实和实质性的风险。作为一个小型开放型经济体,我们与欧盟、美国和其他G20国家有着牢固的联系,确保我们与关键合作伙伴保持一致对我们的长期竞争力仍然至关重要。
McGrath还试图澄清Cowen提出的“关键问题”,即Cowen在信中表示,“美国财政部长Janet Yellen告诉Cowen和我们在卢森堡的公共支出部长,她断然拒绝实施15%公司税税率的全球联合协议”,我可以确认事实并非如此。
McGrath表示,在卢森堡的会议上,Yellen部长证实,协议的另一部分仍存在问题,这将把美国签署协议的该部分推迟到明年。这些评论与支柱二下的全球最低税的实施无关,拜登政府将继续支持全球最低税。15%税率的规则现在将在欧盟层面实施。因此,他补充道,所有欧盟成员国都有法律义务在2023年12月31日之前转化欧盟最低税指令,并使主要规则生效。
然而,McGrath表示,政府确实“充分理解”总部位于欧盟的公司对支柱二规则在全球范围内适用可能延期提出的担忧,但他补充说,要使国际协议发挥作用,需要达成妥协。他补充道:在整个谈判过程中,爱尔兰一直寻求提供确定性和稳定性,并保护我们的战略利益。爱尔兰将继续发挥其“税收制度之外”的优势;受过良好教育的英语劳动力、普通法法律制度和有利于商业的环境。
思迈特提醒:爱尔兰长期以来一直为其12.5%的公司税税率辩护,但作为全球协议的一部分,去年赞同了15%的全球最低税率。目前,爱尔兰包含全球最低税的财政法案正在议会进行审议,预期能如期在2023年12月31日通过并生效。

12、比利时政府向议会提交全球最低税法案草案

来源:比利时议会官网
11月13日,比利时议会接受审议第55K3678001号法案,该法案旨在转化欧盟最低税指令2022/2523,以确保欧盟内MNE集团和大型国内集团的全球最低税。该法案的主要措施包括:(1)确保前4个财年中至少有2个财年合并收入达到7.5亿欧元(8.143亿美元)或以上的MNE集团的全球最低税率;(2)对2023年12月31日或之后开始的财年适用额外国内税和收入纳入规则(IIR),对2024年12月30日或之后结束的财年适用低税利润规则(UTPR);(3)澄清集团公司合并和分立的合并收入门槛的适用情况;(4)制定额外国内税、IIR和UTPR的计算方法;(5)澄清排除实体、穿透实体和常设机构的规则;以及(6)定义相关术语。
思迈特提醒:该法案草案在很大程度上遵循了欧盟最低税指令,以确保成员国之间的一致实施。比利时选择在单独的支柱二法案中实施支柱二,而不是在其现有的《所得税法》中实施。该法案草案确认,OECD注释和征管指南与该法案草案的解释有关。在某些情况下,会考虑OECD第一套《征管指南》(2023年2月2日发布),但没有明确提及第二套《征管指南》(2023年7月17日发布)。比利时的预先裁定委员会将无权发布支柱二的裁定。鼓励MNE在预缴不足的情况下通过征收附加税来预缴QDMTT和IIR(类似于比利时公司所得税的情况)。比利时选择通过额外征税而不是限制扣除的方式征收UTPR。具有合格QDMTT、合格IIR和合格UTPR的辖区的非详尽清单将通过皇家法令制定。此外,对《所得税法》进行了相关修订,根据支柱二规则,当前的研发税收抵免将被修订为QRTC,退还期从5年缩短到4年。在这4年内,纳税人还可以选择使用税收抵免或将税收抵免转移到后续年度,该措施将适用于2025年的评估年度。详情敬请关注TPPERSON后续分享内容。

13、卢森堡根据OECD征管指南更新GloBE法律草案

来源:卢森堡议会官网
11月13日,卢森堡政府发布了修订案,以更新其实施欧盟最低税指令的法律草案(2023年8月4日发布的第8292号法律)。
最初法律草案只包括OECD征管指南的很少几个方面。OECD第一套《征管指南》(2023年2月2日发布)纳入最初法律草案的几个方面之一是第16(12)条中的债务免除选择。第二套《征管指南》(2023年7月17日发布)的任何规定都未纳入。
该次修订纳入了OECD两套征管指南的许多方面。但是修订案序言指出,并非OECD征管指南的所有规定都已纳入法律草案。特别是第二套《征管指南》中的货币折算规则没有纳入;此外,没有纳入第一套《征管指南》第4条对过渡规则的修订(第9.1.1条下与税收抵免有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第9.1.3条下适用于类似于资产转让交易以及资产账面价值和递延所得税)。
思迈特提醒:该次修订的主要内容为:第3条将保险投资实体排除在中间母公司(IPE)或部分持股母公司(POPE)的定义之外;第14条QDMTT安全港;第16条适销的可转让税收抵免;第16条股息错配;第16条应计养老金费用;第16条外汇对冲选择;第16条投资组合持股选择;第16条股权利得或损失纳入选择;第21条超额负税费用结转;第22条替代亏损结转;第28条基于实质的所得排除(SBIE)的跨辖区员工/资产;第32条永久简化安全港;第32条非重要成员实体;第43条对保险投资主体应税分配法的适用;第44条QDMTT当地会计准则;第48条安全港反避税规则;第57条混合CFC制度以及第58条UTPR安全港。详情敬请关注TPPERSON后续分享内容。

14、瑞典政府向议会提交实施支柱二的法案草案

来源:瑞典政府网
10月26日,瑞典政府向议会提交了将欧盟最低税指令(2022/2523)纳入瑞典国内法的法案草案(该法案草案),以确保大型MNE集团和国内集团的全球最低税水平。年合并收入超过7.5亿欧元的MNE集团将因补足税而面临15%的有效税率。这项措施削弱了将利润从高税辖区转移到低税辖区的优势。
此前提交公众咨询的法案草案遭到瑞典立法委员会的批评并收到了其他机构的意见。虽然它符合正式的立法规定,但有人批评准备仓促,在法律所需的简单性、可预见性和清晰度方面达不到必要的标准。
立法委员会还强调,在起草受OECD规则和欧盟指令影响的瑞典法案时,立法工作面临挑战,尤其是在快速程序方面。如果OECD指南与法律的措辞不同,则法院在法律修订之前不能适用这些指南。委员会提醒说,这种差异可能需要额外的立法调整,从而导致进一步的程序。
根据该法案草案,受新法律影响的公司必须向瑞典税务局提交额外的纳税报告。该报告将作为税务局评估该集团是否符合最低税要求的基础。
该法案草案包括引入新的报告费,如果发现报告存在重大缺陷,则可以收取该费用。也可能对违反规定的行为进行处罚,如滞纳金等。
思迈特提醒:据估计,全球最低税将影响约13,000家瑞典公司,其中124家公司的母公司位于瑞典。咨询机构建议允许集团自愿提交一份国别报告,以确定安全港规则是否适用于该集团。然而,该法案草案澄清说,由于该选择不属于当前法案草案立法程序的一部分,因此不能将此类修改纳入该法案的范围。因此,该法案草案中没有纳入永久安全港规则,这些规则的实施需要在后续阶段加以解决。该法案拟于2024年1月1日生效。

15、日本官员表示,支柱一税收确定性制度是未来趋势

来源:TAXNOTES
11月14日,日本国税厅数字经济主管Oki Yasui在OECD税收确定性日网络直播中发表讲话时表示,支撑金额A征税权和相关问题的创新税收确定性机制可能为税收征管的新时代铺平道路。
Yasui强调了支柱一金额A多边公约草案中金额A税收确定性规定的独特性。Yasui表示,金额A是“全新的国际税收制度,支持这种新型税收制度的税收确定性机制向每个人表明了对国际征税的税收征管的未来”。
Yasui指出了金额A税收确定性框架的一些重要特征,包括过渡期、每个审查过程的严格时限,以及由政府官员和独立专家组成的裁决小组。他补充道,与金额A有关问题的税收确定性框架也有严格的截止日期。
英国财政部公司税副主任Timothy Power则表示,包容性框架代表们努力以多种方式回应利益攸关方对金额A税收确定性框架的意见,包括让MNE集团在审查过程中发挥更大的作用。他补充道,在设计审查程序时,他们还必须做出艰难的政策决定。Power表示:这是一个经过广泛讨论的问题,必须适应一些截然不同的观点。
宝洁公司北美税务高级总监Jason Wiegand表示,尽管支柱一在许多方面没有达到企业的预期,但利益攸关方对MLC中预防和解决争议的新颖和进步的方法表示赞赏。我们认为,这些要素可能为未来的争议解决和预防方法提供可能的基础。即使MLC最终没有得到批准,我们也鼓励OECD和包容性框架继续探索将MLC确定性和MAP条款的积极因素纳入现有税收协定框架和争议解决机制。税收确定性是一段值得走的旅程,即使制定争议预防和解决程序可能很复杂。他表示:重要的是,当我们考虑税收确定性时,尤其是在支柱一下,我们不要让完美成为友好的敌人。
思迈特提醒:金额A是双支柱全球税收改革计划支柱一的关键部分,OECD/G20 BEPS包容性框架的几乎所有成员国于2021年10月8日就该计划达成了共识。除其他外,金额A将使市场辖区有权对其辖区内大型高盈利MNE的部分剩余利润征税,无论它们是否在那里有传统的常设机构。MLC将实施金额A及其税收确定性程序,此外还将为与金额A相关问题的税收确定性制定框架。一旦MLC文本最终确定,辖区将能够开始签署。至少有30个辖区(包括那些拥有至少60%范围内MNE总部的辖区)必须签署并批准MLC,MLC才能生效。范围内的MNE可以要求确定其是否在金额A规则的范围内,以及其对特定MLC条款的适用是否可以接受。它还可以要求进行全面确定性审查,这将赋予其在属于MLC的所有辖区适用金额A规则的有约束力的多边确定性。三种类型的确定性审查产生的任何分歧都将提交裁决小组解决。对于无法通过MAP解决的与金额A相关的问题,范围内MNE也可以使用有约束力的强制性争议解决机制。相关问题包括转让定价和常设机构利润归属,但这可能会影响金额A的计算。

16、美国打算推迟签署全球税收公约的最后期限

来源:Bloomberg TAX
11月16日,美国财政部负责国际税收事务的副助理部长Michael Plowjian在芝加哥执业律师协会的一次活动上发表讲话时表示,拜登政府正在与各国合作,将多边税收公约的签署期限推迟到2024年上半年,该公约是OECD领导的全球税收协议的一部分。
Plowjian表示,美国正在与包容性框架合作,就支柱一谈判制定“新时间表”。他还重申,其他国家不征收任何新DST对美国来说很重要。
思迈特提醒金额A多边公约是140个辖区达成的全球税收协议和支柱一的一部分,其详细规定了这些剩余利润将如何重新分配给市场辖区。10月11日OECD发布了该MLC草案文本,指出印度、哥伦比亚和巴西仍对该文本中的一些条款持反对意见。草案文本发布后,美国财政部长Janet Yellen宣布,由于尚未解决的问题,美国不会在2023年底之前签署该文件,2023年底是最初的签署截止日期。美国财政部还要求公众对该公约文本发表意见。咨询期截至12月11日结束。

17、美国商业团体呼吁延长数字服务税(DST)暂停期

来源:美国国际商业理事会(USCIB)
11月15日,美国国际商业理事会(USCIB)税务委员会在写给财政部负责国际税务事务的副助理部长Michael Plowgian的一封信中表示,需要更多时间来最终确定支柱一金额A多边公约,因此财政部必须推动延长对新的DST和其他相关类似措施的冻结期。
USCIB敦促财政部“寻求立即延长与DST有关的暂停协议……以及其他单边措施,以有意义地提高支柱一金额A多边公约取得成功的机会”。
信中称,财政部正在就MLC文本草案进行公众咨询,USCIB税务委员会对此表示欢迎。利益攸关方被要求就审查完整的MLC文本后出现的问题提供意见,如实施、征管问题和技术调整。
信中写道:这样的审查需要考虑支柱一和支柱二的互动、金额A和金额B的互动(据我们所知,将在未来几个月内澄清),以及预计在年底前即将出台的与支柱一下征收税款有关的美国外国税收抵免法规指南。
信中指出,OECD最初预计将于2023年年中发布MLC,但推迟了发布,并补充说,还有一些悬而未决的问题必须解决。信中写道:USCIB认为,包容性框架成员、范围内MNE和其他利益攸关方必须在今年年底后才有更多时间完成这项重要工作。这必然涉及延长DST暂停协议和其他单边措施。
据撰写这封信的USCIB副总裁兼国际税收顾问Rick Minor称,财政部长Janet Yellen也表示,MLC的工作将持续到2024年,这意味着各国将无法在12月31日前签署该公约。
Minor表示,新的最后期限可能很快就会宣布,“但我个人倾向于等到美国咨询期结束后,让MLC谈判代表有时间决定如何处理美国的意见,以及是否有必要从政治或技术角度,或两者兼而有之,进一步审议MLC文本。他补充道,这种考虑可能会影响下一个MLC目标签署日期和DST延期的时间。
思迈特提醒:OECD/G20 BEPS包容性框架成员正在努力最终确定MLC文本,该文本将实施名为金额A的新征税权和税收确定性规定。金额A将使市场辖区有权根据销售额对其辖区内大型高盈利MNE的部分剩余利润征税。MLC的缔约方必须废除任何现有DST或其他相关类似措施,并避免引入新措施。OECD于10月11日发布了MLC文本草案,指出在最终确定文本之前,必须解决一些技术问题。7月11日,大多数包容性框架成员达成共识将禁止采用新DST的禁令延长一年,超过2023年12月31日的到期日,以便各国有更多时间最终确定MLC。延期要求至少30个辖区(包括那些拥有至少60%范围内MNE总部的辖区)在2023年底前签署MLC。美国有必要签署MLC,以达到该足够数量的辖区。美国一位财政部官员也表示,多边谈判仍在继续。我们正在与包容性框架合作,试图制定一个新的时间表,并希望达成共识,推迟DST的最后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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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022年度全球转让定价动态汇编》;
4、《2022年度全球税收协定动态汇编》;
5、《2022年度全球双支柱动态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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