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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的首战之年。自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就坚持学习和全面推广新时代“枫桥经验”作出了一系列重要批示和决策部署,将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置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大局之中,其重要程度在各大权威重磅报告中充分体现。党的二十大报告也指出:“在社会基层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完善正确处理新形势下人民内部矛盾机制,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畅通和规范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通道,完善网格化管理、精细化服务、信息化支撑的基层治理平台,健全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及时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
国家税务总局凌海市税务局坚持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引领,切实在全面学习、全面把握、全面落实上下功夫,始终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时代“枫桥经验”的重要论述作为预防化解基层矛盾风险的思想之魂,下好先手棋、打好主动仗,在全省率先成立税费争议调解工作室、公职律师工作室,并和税事通工作室整合,做到“三室合一”,构建起集税收法律志愿服务、综合调解、法律救济、权益保护为一体、多部门协调联动的综合税费争议解决机制,一站式解决纳税人缴费人争议调解、法律援助和涉税费咨询服务,多措并举在纳税服务一线传承和践行新时代“雷锋精神”和“枫桥经验”,精心打造新时代“人民税务为人民”的精细服务新标杆。

匠心传承“枫桥经验” 恪尽职守彰显税务担当
为确保及时化解税费争议,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凌海市税务局“三室合一”工作室自成立以来,坚持以“线上+线下”受理模式开展涉税问题咨询服务,坚持从群众最需要的地方入手,切实办好惠民实事。锦州银行与辽宁程程塑料有限公司、锦州鼎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关于原凌海市党校、凌海市种畜场、凌海市化工总厂所占三宗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和设备(土地总面积约441亩)存在土地使用权属及纳税主体争议问题,因多重原因造成权属不清,锦州银行认为辽宁程程塑料为该三处土地使用税纳税人,所属税务机关认为纳税人应为锦州银行,由于涉及金额巨大,请求公职律师发表法律意见。根据调查结果及锦州银行先后出具的两份情况说明,凌海市税务局多次调查取证,先后向锦州市税务局、辽宁省税务局请示,锦州银行凌海支行三处土地土地使用权证的使用权人,因未办理过户,辽宁程程塑料有限公司和锦州银行只是债权债务关系,三处土地使用权人仍然是锦州银行凌海支行,纳税主体不发生改变。经测算并享受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后,纳税人应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1300余万元。解决了单位企业多年来的税费争议,高效服务赢得群众认可。
定纷止争化解基层矛盾 忠诚履职守护社会和谐
国家税务总局凌海市税务局“三室合一”工作室以公职律师、“三师”人才、业务骨干为主导力量,实行轮值工作制,同时对外招募司法工作人员、法律顾问、企业代表等社会力量作为志愿者参与其中,以专业队伍、专业人才、专业技能提升调解服务水平。经自然资源部门传递相关数据,某自然人于2019年4月转让其海域使用权(用海面积6.7934公顷),转让标的金额380万元,但未申报缴纳相关税款。转让双方均认为税款应由对方支付,产生纠纷导致受让方无法办理过户,请求公职律师咨询中心予以调解。公职律师查看双方合同方,发现19年签订该合同时双方由于不懂税法未考虑税款问题,未在合同进行约定税款负担问题。在了解相关事实后,公职律师咨询中心组织人员同转让方和受让方进行沟通,重点对相关税收政策对转让方进行详细讲解,转让方最终认同自己应申报缴纳税款,但表示当时签订协议时由于未考虑税款,转让价格偏低,现在自己全额负担不太公平。咨询中心在了解双方诉求后,进行网络调解,最终双方在涉税争议咨询调解中心人员协调下,同意共同负担税款,顺利完成补充协议。
同月,纳税人补缴属期2019年4月车船税税款80.82元时,形成需补缴滞纳金14万余元。经过调解团队探讨,工作室公职律师团队在2个工作日内向所属分局和纳税人出具应不予加收征收滞纳金的意见,所属分局根据意见在金三系统中依法进行不予加收处理,纳税人收到反馈后对工作室处理税费争议贴心、高效做法赞叹不已,表示税费争议调解工作室帮助解决大麻烦。
工作室在解决税费争议同时,还运用法律专业知识为18户纳税人提供专属涉税法律服务;积极参与局内民事纠纷和劳动纠纷化解,先后参与出庭30余次,撰写法律文书及劳务合同50余份;受理并组织参与6起行政诉讼和复议工作,处理信访、举报11起,出具法律意见56份,依法补缴和减免税款近1000余万元。
深化税收法治,恪守为民初心。凌海税务大力弘扬“枫桥经验”,着力构建“枫桥税务”,坚持以更加贴心、高效、方便的税费争议调解服务,营造更舒心的税收营商环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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