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深入贯彻黑发[1999]21号文件的通知
黑地税发[2000]105号
各市、地、县地方税务局:
最近,省委、省政府制定了《关于加强科技人才队伍建设,推进科教兴省战略实施的若干意见》(黑发[1999]21号),已下发各地执行,为深入贯彻文件精神,现结合地税工作实际,提出以下具体实施意见:
一、从事高新技术成果转化的海外留学生在我省取得的工薪收入,可视同境外收入,在计算个人应纳所得税时,除减除规定费用外,并可根据国家有关规定适用附加减除费用的规定。
二、各地要对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的代扣代缴义务人开展纳税宣辅导工作。
三、要注意调查研究,在执行中发现问题请随时向省局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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