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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连之声/税收政策早读”第58期:享受留抵退税政策的十三类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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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界元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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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1-8 02:40:0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儋州税务
标题: “心连之声/税收政策早读”第58期:享受留抵退税政策的十三类行业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U5NTczNDI4NQ==&mid=2247528391&idx=1&sn=e43ec9a033dee0dd45d7c180aa3dabaf&chksm=fe6f55a5c918dcb3bc986d85cd696fd2e7a391d9c6e237653126dc6ef3695f91de73c250f0f5#rd
作者:
发布时间: 2023-11-07 06: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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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爱的纳税人:早上好!欢迎倾听儋州税务“心连之声”。今天向大家介绍“享受留抵退税政策的十三类行业”。下面我们从文件依据、行业范围和相关规定等方面带大家一起了解相关政策。


一、【文件依据】

1.《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大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实施力度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4号 )
2.《关于扩大全额退还增值税留抵税额政策行业范围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21号)

【行业范围】
  可以享受按月全额退还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额、一次性退还存量留抵税额的行业包括:“制造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和“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批发和零售业”、“农、林、牧、渔业”、“住宿和餐饮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和“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下称制造业等行业)企业(含个体工商户)。
【相关规定】  
以上所称制造业等行业企业,是指从事《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中“制造业”等业务相应发生的增值税销售额占全部增值税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的纳税人。
上述销售额比重根据纳税人申请退税前连续12个月的销售额计算确定;申请退税前经营期不满12个月但满3个月的,按照实际经营期的销售额计算确定。

以上就是本期的全部内容,下一期更精彩!请大家关注儋州税务微信公众号,我们会第一时间发布最新的税费政策。 您的非常满意,是我们的不懈追求,下期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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