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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批量划扣2024年度乌鲁木齐高新区(新市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有关事项的温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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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1-4 01:50:1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乌鲁木齐开发区税务
标题: 关于批量划扣2024年度乌鲁木齐高新区(新市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有关事项的温馨提示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A4MzUwMzQyNw==&mid=2650613635&idx=1&sn=be2393102fdc8105b8dbbe2bce1dc219&chksm=87fcf7afb08b7eb9cf5a03a2ec7aa14c5e6099644dc655ada4e852965b4a84b3a331828fe607#rd
作者:
发布时间: 2023-11-03 18:29
二维码: -
关于批量划扣2024年度乌鲁木齐高新区(新市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有关事项的温馨提示
乌鲁木齐高新区(新市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居民批量划扣时间为2023年11月8日至2023年11月15日。
如您确定要通过税务部门批量划扣的方式进行缴费,请注意以下事项:
(一)确定您的社会保险费委托扣款缴费协议是否正常。您可通过微信或支付宝搜索“新疆税务社保缴费”小程序,点击“个人委托扣款缴费协议”查询本人协议详情或本人通过该功能为他人签订过的协议详情。
(二)按照缴费标准在协议账户的银行卡内足额存入待扣款项。2024年乌鲁木齐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420元(含长期护理保险费40元)。
(三)及时办理停保业务。如您已不再缴纳乌鲁木齐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例如本人迁往外地就业定居、子女在外地入学并已在就学地参保缴费等情形),请及时向参保地医保分中心申请办理停保,否则将正常扣费。
(四)批量划扣期间请您及时关注扣款结果。税务部门批量扣费期间无法自助缴费,您可通过微信或支付宝搜索“新疆税务社保缴费”小程序,点击“批扣状态查询”查看扣款结果。如批扣不成功可自行通过微信或支付宝搜索“新疆税务社保缴费”小程序完成缴费。
国家税务总局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区)税务局社保缴费咨询电话:0991-6992536。
国家税务总局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区)税务局
2023年11月2日

来源:乌鲁木齐高新区税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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