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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66热点问答 | 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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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0-27 17:40:1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安徽税务
标题: 12366热点问答 | 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解析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AxMDA1NjgyNQ==&mid=2651056864&idx=2&sn=e1ef402843b2fac0369dd4646a50bf81&chksm=80a16ff6b7d6e6e0419014683a5e0fa5c5ff9076a12b801e6e452eca9c6aea0f4499959ad038#rd
作者:
发布时间: 2023-10-26 18:25
二维码: -





Q1: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允许先进制造业企业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5%抵减应纳增值税税额,如何判断企业是否属于先进制造业企业?

解答:
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允许先进制造业企业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5%抵减应纳增值税税额。
先进制造业企业是指高新技术企业(含所属的非法人分支机构)中的制造业一般纳税人,高新技术企业是指按照《科技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印发〈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科发火〔2016〕32号)规定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先进制造业企业具体名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工业和信息化部门会同同级科技、财政、税务部门确定。

文件依据: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先进制造业企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43号)


Q2:2023年集成电路企业加计抵减比例是多少?

解答:
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允许集成电路设计、生产、封测、装备、材料企业(以下称集成电路企业),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5%抵减应纳增值税税额(以下称加计抵减政策)。
  对适用加计抵减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采取清单管理,具体适用条件、管理方式和企业清单由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税务总局等部门制定。

文件依据: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集成电路企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通知》(财税〔2023〕17号)


来源:12366热线
编发: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
审核:相关业务处室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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