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业务名称
| 适用帮办情形
| 帮办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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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一照一码户信息确认
| 1.工商登记的法人手机号码变更后电子税务局未带出正确的手机号码,无法收到验证码,导致纳税人无法通过电子税务局办理的;
| 1.营业执照电子照或原件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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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存在总、分支机构,导致纳税人无法通过电子税务局办理的;
| 2.办税人非法人时,还需提供法人身份证原件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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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无法自行办理确有需要的其他情形。
| 3.其他办理所需填报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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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个体工商户信息确认
| 1.工商登记的业主手机号码变更后电子税务局未带出正确的手机号码,无法收到验证码,导致纳税人无法通过电子税务局办理的;
| 1.营业执照电子照或原件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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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无法自行办理确有需要的其他情形。
| 2.办税人非法人时,还需提供法人身份证原件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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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3.其他办理所需填报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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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一照一码户信息变更
| 在实现系统自动同步变更登记信息前,股东信息、注册资本等在变更税务登记模块无对应变更项的。
| 变更信息的有关电子材料或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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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身份信息报告
| 取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但批准部门为除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之外其他有关部门批准设立的(如社会团体,律师事务所等)。
| 1.登记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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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法人身份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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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需要填写报送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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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存款账户账号报告
| 跨区税源登记主体无法通过电子税务局办理的。
| 账户、账号开立证明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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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银税三方(委托)划缴协议
| 1.跨区税源主体,无法通过电子税务局办理的;
| 无需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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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纳税人名称与缴款账户名称不一致,无法通过电子税务局办理的;
| (办理完成后纳税人可在电子税务局【网签三方协议】模块打印委托扣款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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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部分银行无法直接签订,个别外地银行需运维处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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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电子税务局验证失败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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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
| 纳税人因填写错误等原因需要作废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的。
| 无需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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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跨区域涉税事项报验
| 1.省外跨区域涉税事项主体无法登录电子税务局自行报验的,可先行尝试在电子税务局(税务端)【电子税务局(外网)用户管理】模块注册该企业,发放或重置密码后,引导纳税人自行登录电子税务局报验预缴;
| 《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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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非长三角企业首次在省内办理跨区域涉税事项,电子税务局(税务端)【电子税务局(外网)用户管理】模块注册该企业时提示未获取核心征管信息时,为其在金三中远程代办跨区域涉税事项报验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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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跨区域涉税事项信息反馈
| 跨区域涉税事项逾期等情形无法网上反馈的。
| 《经营地涉税事项反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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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跨区域涉税事项报验登记缴销
| 跨区域涉税事项逾期等情形无法进行网上缴销。
| 1.预缴地税务机关盖章的《经营地涉税事项反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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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预缴完税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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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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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增值税适用加计抵减政策声明
| 特殊情况下纳税人需要作废该声明。
| 情况说明(作废原因、经办人签字、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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