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x100 税百

  • 在线人数 1015
  • Tax100会员 32641
查看: 244|回复: 0

“心连之声/税收政策早读”第42期:延续实施二手车经销有关增值税政策

1万

主题

1万

帖子

1万

积分

税界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13197
2023-10-17 02:35:0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儋州税务
标题: “心连之声/税收政策早读”第42期:延续实施二手车经销有关增值税政策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U5NTczNDI4NQ==&mid=2247528143&idx=1&sn=68464d10f2e4ab8fe637553e82c77e4a&chksm=fe6f54adc918ddbbe2ba6e4f70c46d7714cbc18a901e5ff3222061980c8a47f9d994ac6cdf4a#rd
作者:
发布时间: 2023-10-16 06:39
二维码: -



亲爱的纳税人:早上好!欢迎倾听儋州税务“心连之声”。今天我们给大家介绍的是“延续实施二手车经销有关增值税政策”。下面我们从文件依据、优惠内容、享受范围等方面带大家一起了解相关政策。

一、【文件依据】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实施二手车经销有关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63号)
二、【优惠内容】
对从事二手车经销的纳税人销售其收购的二手车,按照简易办法依3%征收率减按0.5%征收增值税。
三、【享受范围】
本公告所称二手车,是指从办理完注册登记手续至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之前进行交易并转移所有权的车辆,具体范围按照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出台的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执行。
四、【执行时间】
上述政策执行至2027年12月31日。  


以上就是本期的全部内容,下一期更精彩!请大家关注儋州税务微信公众号,我们会第一时间发布最新的税费政策。 您的非常满意,是我们的不懈追求,下期再见。
709_1697481308478.jpg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Copyright © 2001-2013 Comsenz Inc. Powered by Discuz! X3.4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5448号 ( 京ICP备19053597号-1,电话18600416813,邮箱1479971814@qq.com ) 了解Tax100创始人胡万军 优化与建议 隐私政策
快速回复 返回列表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