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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灵活就业参保人请注意:为保障您的医保待遇,根据安徽省医疗保障局等五部门《关于发布2023年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的通知》(皖人社秘〔2023〕186号)通知要求并结合我市实际,自2023年10月起,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险缴费标准从252元/月(基本医疗保险230元,大额医疗费用补助22元)调整为264.58元/月(基本医疗保险241.14元,大额医疗费用补助23.44元)。
根据工作安排,我们将于2023年10月10日起对医疗保险的当期费款按新标准进行批扣,往期费款按原标准进行批扣;并对养老保险的当期费款及往期费款进行批扣。请您10日前在扣款银行账户中足额存入费款,避免扣款失败。如您存在多个月份的未缴社保费,扣款成功后将收到多条短信提醒(短信提醒按费款月份逐条发送)。如果此次批量扣款失败,您也别担心,我们后续会安排再次批扣。
来源: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科
编发:蚌埠市税务局纳税服务中心(税收宣传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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