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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职工医保相关标准即将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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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0-11 13:40:0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蚌埠税务
标题: 注意!职工医保相关标准即将调整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AwNjE5OTQyMg==&mid=2651782591&idx=2&sn=91aa2dbdbf161cba177cdc8bccb0d568&chksm=80eb5caeb79cd5b849ee97e13222aa75d152a398000ec8c51895d10df2df66723d9822f9c11e#rd
作者:
发布时间: 2023-10-09 15:14
二维码: -

随着安徽省2023年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的公布,我市将于10月份调整职工医保缴费标准及金额,具体变化如下:
医保缴费金额
(1)单位在职人员医保基数上下限调整,其中下限执行4019元/月,上限执行20094元/月。
(2)灵活就业在职人员医保缴费金额由252元/月调整至264.58元/月。
医保个人账户
(1)单位退休人员每月个人账户到账70元,缴纳大额医疗费用共计23.44元,由单位代扣代缴。
(2)灵活就业退休人员每月个人账户到账70元,但需从个人账户中扣除大额医疗费用补助23.44元/月,实际到账46.56元。
特别提醒
请灵活就业参保市民和参保单位关注医保缴费信息,及时足额缴纳医保,以防断缴漏缴导致医保权益受损。
资源 1
来源:蚌埠医保
编发:蚌埠市税务局纳税服务中心(税收宣传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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