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x100 税百

  • 在线人数 1694
  • Tax100会员 33102
查看: 231|回复: 0

两部门发文延续实施二手车经销有关增值税政策

1万

主题

1万

帖子

1万

积分

税界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13197
2023-10-7 11:10:4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五指山税务
标题: 两部门发文延续实施二手车经销有关增值税政策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U3MzAyNTQ0Mg==&mid=2247498274&idx=3&sn=d198c1ded1e5573b3d56a9c7e8360efe&chksm=fcc547efcbb2cef9c32010ae29320f6fed0a6783cb1caae00ae7c9f1bce6709d9e3ae42bb20d#rd
作者:
发布时间: 2023-09-28 19:45
二维码: -
点击上方蓝字“五指山税务”快速关注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财政部 税务总局
关于延续实施二手车经销有关增值税政策的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63号

  现就延续实施二手车经销有关增值税政策公告如下:
  
  一、对从事二手车经销的纳税人销售其收购的二手车,按照简易办法依3%征收率减按0.5%征收增值税。
  
  二、本公告所称二手车,是指从办理完注册登记手续至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之前进行交易并转移所有权的车辆,具体范围按照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出台的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执行。
  
  三、本公告执行至2027年12月31日。
  
  特此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
2023年9月22日

推荐阅读
?税务总局发布《涉税专业服务基本准则(试行)》和《涉税专业服务职业道德守则(试行)》
?四部门发文提高集成电路和工业母机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

988_1696648243517.jpg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Copyright © 2001-2013 Comsenz Inc. Powered by Discuz! X3.4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5448号 ( 京ICP备19053597号-1,电话18600416813,邮箱1479971814@qq.com ) 了解Tax100创始人胡万军 优化与建议 隐私政策
快速回复 返回列表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