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边销茶增值税政策延续实施至2027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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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界元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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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五指山税务
标题: 边销茶增值税政策延续实施至2027年12月31日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U3MzAyNTQ0Mg==&mid=2247498274&idx=4&sn=0a9f0570ed294d2c0ff85e92923a59f5&chksm=fcc547efcbb2cef9946246f8ceb1f9bc4488cbe4f9d7f7eda2ebce03674a52b5f0f7233a393e#rd
作者:
发布时间: 2023-09-28 19:45
二维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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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财政部 税务总局
关于延续实施边销茶增值税政策的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59号

  现将延续实施边销茶增值税政策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对边销茶生产企业(企业名单见附件)销售自产的边销茶及经销企业销售的边销茶免征增值税。
  
  本公告所称边销茶,是指以黑毛茶、老青茶、红茶末、绿茶为主要原料,经过发酵、蒸制、加压或者压碎、炒制,专门销往边疆少数民族地区的紧压茶。
  
  二、本公告自发文之日起执行至2027年12月31日。
  
  特此公告。
  
  附件:适用增值税免税政策的边销茶生产企业名单点击文末“阅读原文”下载附件)


财政部 税务总局
2023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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