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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政策延长至2024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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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9-29 00:00:1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铜陵税务
标题: 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政策延长至2024年度!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AxOTE5NjUxMg==&mid=2651188509&idx=1&sn=0a498860c51ac8cb5bbbdc35a1b988f3&chksm=803bf212b74c7b04cb0e92df7895bd9fd8988ccf9010697dededf2922b5389ad59b2d90106d9#rd
作者:
发布时间: 2023-09-28 17:26
二维码: -

社会保险费政策解读
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
政策延长至2024年度!



为进一步减轻市场主体负担,增强市场主体活力,促进就业稳定,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省税务局联合印发《关于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有关问题的通知》。


政策实施的背景
降费率政策是优化完善税费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有利于减轻市场主体负担、增强市场主体活力、促进就业稳定。
自2015年起,失业保险费率“三降五延”,总费率由3%降至1%

政策实施的范围和期限
自2023年5月1日起,继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至1%的政策,参保单位和职工个人均按0.5%的缴费比例缴纳失业保险费,实施期限延长至2024年底

缴费人如何享受该项政策
目前,我省已经实现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政策“免申即享”“直兑直达”,缴费人无需申请即可享受政策。缴费人应通过电子税务局、办税服务厅等渠道及时向税务部门申报缴纳执行降率后的失业保险费。


制作:周百慧
来源:义安区税务局
审核: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科
编发:纳税服务中心(税收宣传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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