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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入职的多名员工,工资相仿,为何缴税金额不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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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界元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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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9-28 17:05:3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苏州税务
标题: 同时入职的多名员工,工资相仿,为何缴税金额不一?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IwNTI5MzQzMw==&mid=2247518960&idx=3&sn=106fa0921bceec563c9d96ea3189035a&chksm=9731d8e6a04651f0607725b237e63e6a3536232095bfada812a790025fa65338902d7219828a#rd
作者:
发布时间: 2023-09-26 16:23
二维码: -

小李会计在7月属期申报员工个人所得税时发现,同时在7月入职的5位员工当月工资是一致的,但在税款计算时发现这5位员工产生的个税并不一致,究竟是什么原因导致的呢?让我们来根据以下情况分析一下!

01情况一:“是否扣除减除费用”选择错误
小赵是7月新入职的员工,今年在其他单位任职过,税前工资是7000元/月无其他扣除项目。人员信息采集时“任职受雇从业日期”选择2023.7.1。


依据个人所得税税率表小赵这个月实际需要交(7000-5000)*3%=60元的个税,但系统却显示需要交210元,实际是减除费用未扣除。


原因:
小李会计在做人员信息采集时在“是否扣除减除费用”栏次选择了“否”,选择不在该单位扣除减除费用。若需要扣除减除费用,需要将“是否扣除减除费用”选择“是”。

02
情况二:离职后再任职
小钱是7月再入职的员工,他于2023年5月在该公司离职,2023年7月份又再入职。税前工资是7000元/月无其他扣除项目。人员信息采集时,小李会计只将离职日期删除,未修改任职受雇从业日期。


依据个人所得税税率表小钱这个月实际需要交(7000-5000)*3%=60元的个税,但系统却显示不需要交税,实际是减除费用扣除错误,扣了5000*7=35000。


原因:
减除费用与员工任职受雇从业日期和离职日期有关,员工离职后又入职,一般是以最后一次入职时间开始计算减除费用,之前月份是不累计的。删除离职日期后,需要将入职时间修改成最新的入职时间。

例如:员工5月离职,7月又入职,“任职受雇从业日期”就为7月,同时删除离职时间,在申报7月个人所得税时累计减除费用就是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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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况三:当年首次入职其他人员
小孙是7月新入职的员工,今年未在其他单位任职过,税前工资是7000元/月,无其他扣除项目。人员信息采集时“任职受雇从业日期”选择2023.7.1,“入职年度就业情形”选择“当年首次入职其他人员”。


根据个人所得税税率表小孙这个月实际需要交(7000-5000)*3%=60元的个税,但系统却显示不需要交税,经核实减除费用扣除7个月共35000元。


原因:
系统计算7个月减除费用是正确的。

“入职年度就业情况”为“当年首次入职学生”或“当年首次入职其他人员”时:累计减除费用从当年1月开始计算,即“5000*当前税款所属月份数”。由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完善调整部分纳税人个人所得税预扣预缴方法的公告》是自2020年7月1日起施行,所以在2020年7月1日之后入职符合条件的自然人才可以享受该政策。小孙符合该条件,7月份不需要交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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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况四:专项附加扣除方式不一致
专项附加扣除包含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赡养老人、婴幼儿照护。同样的专项附加扣除也会有不同的扣除方式或标准。

例:小李会计在申报7月所属期个人所得税时,发现同时在7月1日入职的小胡和小苏工资一致,累计减除费用也一致,也同时都采集了赡养老人的专项附加扣除,但最后产生的个税不一致。


原因:
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分独生子女与非独生子女,小胡是独生子女,按照每月3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小苏是非独生子女,需要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3000元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500元,所以导致最后产生的个税不一致。

同时入职并且当期工资一致的员工也会出现个税不一致的情况,导致此情况的原因也各不相同,我们可以根据以上案例逐一排查!没想到每个月都要完成的个税申报还有这么多细节需要注意,大家一定要细心哦!

供稿:国家税务总局太仓市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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