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x100 税百

  • 在线人数 1757
  • Tax100会员 33471
查看: 1069|回复: 0

制造业大会来啦!

2万

主题

2万

帖子

1万

积分

版主

Rank: 7Rank: 7Rank: 7

积分
10819
2023-9-22 19:15:1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宿州税务
标题: 制造业大会来啦!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I5MjQyNzA3Mw==&mid=2247506040&idx=1&sn=db4e93b133715331b40647906e201d25&chksm=ec031c56db749540e874b00526839c8f35e9ed688cbc3bd8c153ea0052778b77267bf666f339#rd
作者:
发布时间: 2023-09-21 14:47
二维码: -

2023制造业大会
由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部、商务部、安徽省等共同主办的2023世界制造业大会将于9月20日—24日在安徽省合肥市举办。本届大会以“制造世界·创造美好”为主题,聚焦开放合作、前沿科技、权威发布、“双招双引”,线上线下结合,致力于打造“展洽结合、双线融合、永不落幕”的平台。
早在2023年9月3日,国家为鼓励制造业企业发展又出台一优惠政策,即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先进制造业企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43号),一起来了解一下政策要点吧!

生效时间
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

生效对象
先进制造业企业
高新技术企业(含所属的非法人分支机构)中的制造业一般纳税人
高新技术企业是指按照《科技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印发〈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规定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
先进制造业企业具体名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工业和信息化部门会同同级科技、财政、税务部门确定。


具体内容
先进制造业企业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的 5%计提当期加计抵减额;按照现行规定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不得计提加计抵减额;已计提加计抵减额的进项税额,按规定作进项税额转出的,应在进项税额转出当期,相应调减加计抵减额。
来源:泗县税务局
供稿人:邓家思
编发:国家税务总局宿州市税务局
329_1695381319141.jpg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Copyright © 2001-2013 Comsenz Inc. Powered by Discuz! X3.4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5448号 ( 京ICP备19053597号-1,电话18600416813,邮箱1479971814@qq.com ) 了解Tax100创始人胡万军 优化与建议 隐私政策
快速回复 返回列表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