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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爱的纳税人、缴费人:早上好!欢迎倾听儋州税务“心连之声”。今天向大家介绍的是“从事污染防治的第三方企业减免企业所得税政策”。下面我们从文件依据、优惠内容、享受条件等方面带大家一起了解相关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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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文件依据】
1.《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长部分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的公告》(2022年第4号)
2.《财政部 税务总局 国家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关于从事污染防治的第三方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公告》(2019年第60号)
二、【优惠内容】
自2019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对符合条件的从事污染防治的第三方企业(以下称第三方防治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三、【享受条件】
1.第三方防治企业是指受排污企业或政府委托,负责环境污 染治理设施(包括自动连续监测设施,下同)运营维护的企业。
2.第三方防治企业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在中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依法注册的居民企业;
(2)具有1年以上连续从事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实践,且能够保证设施正常运行;
(3)具有至少5名从事本领域工作且具有环保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的技术人员,或者至少2名从事本领域工作且具有环保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的技术人员;
(4)从事环境保护设施运营服务的年度营业收入占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60%;
(5)具备检验能力,拥有自有实验室,仪器配置可满足运行服务范围内常规污染物指标的检测需求;
(6)保证其运营的环境保护设施正常运行,使污染物排放指标能够连续稳定达到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要求;
(7)具有良好的纳税信用,近三年内纳税信用等级未被评定为C级或D级。
四、【申报享受】
第三方防治企业,自行判断其是否符合上述条件,符合条件的可以申报享受税收优惠,相关资料留存备查。
五、【事后管理】
税务部门依法开展后续管理过程中,可转请生态环境部门进行核查,生态环境部门可以委托专业机构开展相关核查工作,具体办法由税务总局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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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就是本期的全部内容,下一期更精彩!请大家关注儋州税务微信公众号,我们会第一时间发布最新的税费政策。 您的非常满意,是我们的不懈追求,下期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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