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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产品在不同情形下如何抵扣进项税额?一文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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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9-8 16:50:3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芜湖税务
标题: 农产品在不同情形下如何抵扣进项税额?一文了解!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jM5NjgyMjgzMA==&mid=2652967623&idx=2&sn=b04f8ddb1c9b4f1e8ad539789c0deb39&chksm=bd36d8868a4151908bdd7ad20b3f1d9894b3029a894c8aebf7fd30d459eb1ac33410e9c7de12#rd
作者:
发布时间: 2023-09-05 16: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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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产品在不同情形
如何抵扣进项?
一般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自产自销|批发零售
进项抵扣
Let s go
八月丰收秋风劲,正是稻田金黄时
销售农产品应该如何开具发票?
购进农产品时遇到的诸多情况
如何抵扣进项税额?

我国现行农产品进项税额抵扣政策分为凭票扣除和核定扣除。两者为互斥关系,若纳税人纳入了核定扣除,就不得再凭票扣除。
今天我们依据不同的购进方式对凭票扣除进行讲解,快来一起学习吧!


从农业生产者手中直接购进



免税规定
《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五条规定,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免征增值税。

抵扣凭证为农产品销售发票和农产品收购发票

抵扣规定
购买方购进农产品用于生产9%税率货物,可将农产品销售发票或收购发票作为抵扣凭证,按9%抵扣进项税额;用于生产销售或委托加工13%税率货物,可按10%抵扣进项税额;若购买方既用于生产13%税率货物又用于其他货物服务,未分别核算的,应按照9%抵扣进项税额。


2

从农产品批发
零售的纳税人购进




批发零售享受免税的农产品
对从事农产品批发、零售的纳税人销售的蔬菜、部分鲜活肉蛋产品免征增值税。
具体适用免税规定产品可参考《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免征部分鲜活肉蛋产品流通环节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75号文)
依据政策规定,纳税人从批发、零售环节购进适用免征增值税政策的蔬菜、部分鲜活肉蛋而取得的普通发票,不得作为计算抵扣进项税额的凭证。

批发零售不享受免税的农产品
销售方为一般纳税人
当销售方为一般纳税人,外购农产品再销售开具9%税率的专用发票时,下游可用于抵扣进项税额。
购买方用于生产9%税率货物,可按9%抵扣进项税额;用于生产销售或委托加工13%税率货物,可按10%抵扣进项税额;若购买方既用于生产13%税率货物又用于其他货物服务,未分别核算的,应按照9%抵扣进项税额。
销售方为小规模纳税人
当销售方为小规模纳税人,外购农产品再销售可代开或自开3%或1%征收率的专用发票。

依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税〔2023〕19号)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可开具1%征收率专用发票)

农产品
用途
进项抵扣
取得3%征收率专用发票
取得1%征收率专用发票
用于生产9%税率货物
9%
1%
用于生产销售或委托加工13%税率货物
10%
1%
未分别核算
3%

1%




3

进口农产品



当取得进口农产品时,应取得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
购买方用于生产9%税率货物,可按9%抵扣进项税额;用于生产销售或委托加工13%税率货物,可按10%抵扣进项税额;若购买方既用于生产13%税率货物又用于其他货物服务,未分别核算的,应按照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税额抵扣进项税额。

政策依据
1.《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部分行业试行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办法的通知》(财税〔2012〕38号)
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部分行业试行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办法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35号)
3.《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五条
4.《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
5.《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并增值税税率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37号)

农产品范围可参考:
财税字〔1995〕52号文发布《农业产品征税范围注释》

—END—
制作:张雪
来源:经开区税务局
审核:货物和劳务税科
编发:纳税服务中心(税收宣传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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