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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国家发改委、财政部等八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实施促进民营经济发展近期若干举措的通知》。北京财政贯彻落实通知要求,坚持首善标准,先行先试,高质量推动各项政府采购政策落实落地,助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
中小企业采购政策“持续发力”
中小企业是民营经济的主体。我市在政府采购货物、服务、工程活动中,统一为中小企业预留40%的采购份额,大力支持中小企业发展。2023年上半年,全市政府采购授予中小微企业合同金额达251亿元,占全市政府采购总金额八成左右。
电子营业执照试点“加大推广”
市财政局会同市市场监管局开展电子营业执照在政府采购领域的应用探索,实现招投标全业务流程“一照通投”。2023上半年,本市累计4474家企业利用电子营业执照,开展政府采购业务17807次,促进企业经营成本与政府采购成本的“双降低”。
“政采贷”业务流程“不断优化”
市财政局会同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通过信息流程再造与优化,成功试点“政采贷”业务全流程在线办理,提高中小企业融资便利度。
来源: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处(控制社会集团购买力办公室)
编辑:市财政局预算处(预算编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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