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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召开各市局主管局长及税政二科(处)负责人会议。
| 传达总局会议精神、局领导讲话、安排布置下一阶段工作。
| 省局所得税处
| 8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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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市局学习贯彻省局会议精神,并结合当地实际,研究制定本单位实施方案。
| 各市、县(市、区)局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明确任务、责任、完成时限。
| 各市、县(市、区)局
| 8月17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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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起草印发《河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贯彻实施新修改后的个人所得税法的通知》
| 明确任务,提出要求。
| 省局所得税处
| 8月16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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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向省、市、县(市、区)政府起草专题报告。
| 就工作准备情况、对收入影响及应急工作建议向本级政府专题报告。
| 省、市、县(市、区)局
| 8月20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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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王儒副局长进行动员讲话;2.对新修改的个人所得税法进行解读;3.个税软件培训。
| 省局所得税处
| 培训材料8月15日上网发布;17日组织全系统视频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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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市、县(市、区)局对扣缴义务人进行培训。
| 就税法修改内容及个税软件、征管软件修改情况对所有扣缴义务人及纳税人进行培训。
| 各市、县(市、区)局所得税部门。
| 8月25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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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转发总局新个人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有关问题宣传口径的通知;2.在省、市级主
要媒体刊发宣传文章;3.发放宣传资料。
| 省、市、县(市、区)局办公室、所得税及有关部门。
| 8月30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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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修改完善总局个人所得税软件
及我省地税征管系统。
| 1.个税软件升级包下载、测试及发布;2.我省地税征管系统个税业务需求调整等。3.通知、督促、帮助个税软件用户完成升级工作。
| 省局所得税处、征管处、信息中心、各市、县(市、区)局。
| 省局8月20日前完成对总局个税软件及我省地税征管系统的修改完善工作;各地8月底前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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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新税法要求,对核定征收纳税人进行定额、定率调整。
| 各级征管部门牵头,所得税管理部门、信息中心配合。
| 8月底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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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过电话了解、实地抽查等方式对各地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 省局所得税处
| 8月22日至9月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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