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x100 税百

  • 在线人数 2315
  • Tax100会员 28109
查看: 123|回复: 0

[晶晶亮的税月] 【收藏】2023年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梳理

1223

主题

1223

帖子

1587

积分

特级税友

Rank: 6Rank: 6

积分
1587
2023-8-4 09:30:1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精选公众号文章
公众号名称: 晶晶亮的税月
标题: 【收藏】2023年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梳理
作者:
发布时间: 2023-08-02 12:03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IxMjM5NzAwNQ==&mid=2247500761&idx=1&sn=9fed2bab686709ad709d214267f63ac2&chksm=97443d7ba033b46df4b815b0f445827db67fa915644aabe800d59372bed4699eaee30da1527c#rd
备注: -
公众号二维码: -
来源:上海税务
2023年企业还可以继续享受留抵退税政策吗?还有哪些行业可以继续享受留抵税额政策?退税比例是多少?
申税小微梳理了2023年现行有效的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并对法规变化加以说明,一起来看看吧~
【一】
针对全行业所有企业的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依然有效
增值税增量留抵退税政策作为一项制度性的安排,仍然是有效的,其依据是《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该文件适用于所有行业所有类型企业。
1
退税比例
允许退还的增量留抵税额=增量留抵税额×进项构成比例×60%。
2
退税条件
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以下称符合留抵退税条件)的纳税人,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增量留抵税额:
自2019年4月税款所属期起,连续六个月(按季纳税的,连续两个季度)增量留抵税额均大于零,且第六个月增量留抵税额不低于50万元;
纳税信用等级为A级或者B级;
申请退税前36个月未发生骗取留抵退税、出口退税或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情形的;
申请退税前36个月未因偷税被税务机关处罚两次及以上的;
自2019年4月1日起未享受即征即退、先征后返(退)政策。

【二】
针对特定行业的按月全额退还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额,并一次性退还存量留抵税额政策依然有效
2022年留抵退税政策主要是加大“制造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和“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批发和零售业”、“农、林、牧、渔业”、“住宿和餐饮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和“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企业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力度,将先进制造业按月全额退还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额政策范围扩大至符合条件的制造业等行业企业(含个体工商户),并一次性退还制造业等行业企业存量留抵税额,已成为一项长期性政策,2023年依然有效~
具体如下

适用对象
具体行业
政策依据
制造业等六个行业纳税人
“制造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和“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业务相应发生的增值税销售额占全部增值税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的纳税人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大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实施力度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4号
批发零售业等行业纳税人
“批发和零售业”“农、林、牧、渔业”“住宿和餐饮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和“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业务相应发生的增值税销售额占全部增值税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的纳税人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扩大全额退还增值税留抵税额政策行业范围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21号)

需要注意的是,这些行业的纳税人可按规定享受按月全额退还增量留抵税额、一次性全额退还存量留抵税额的留抵退税政策。

1
退税比例
允许退还的增量留抵税额=增量留抵税额×进项构成比例×100%
允许退还的存量留抵税额=存量留抵税额×进项构成比例×100%
2
退税条件
纳税信用等级为A级或者B级;
申请退税前36个月未发生骗取留抵退税、出口退税或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情形的;
申请退税前36个月未因偷税被税务机关处罚两次及以上的;
自2019年4月1日起未享受即征即退、先征后返(退)政策。

Tips:
2022年上述留抵退税新政出台后,已申请享受存量留抵税额退税的企业,就不再有存量留抵税额了。
【三】
针对所有行业小微企业的按月全额退还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额,政策截止到2022年12月31日。小微企业一次性退还存量留抵税额政策仍然有效。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大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实施力度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4号)“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可以自2022年4月纳税申报期起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增量留抵税额。在2022年12月31日前,退税条件按照本公告第三条规定执行。”
【晶晶亮读后感】
总结一下上述政策:
全行业 增量留抵退税:有效,退税比例60%
特定行业 增量留抵退税:有效,退税比例100%
特定行业 存量留抵退税:有效,退税比例100%,需注意存量只能退一次,如果2022年已经退过,目前就没有存量了。
小微企业 增量留抵退税:失效
小微行业 存量留抵退税:有效,退税比例100%,同样只退一次。
670_1691112610279.jpg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Copyright © 2001-2013 Comsenz Inc. Powered by Discuz! X3.4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5448号 ( 京ICP备19053597号-1,电话18600416813,邮箱liwei03@51shebao.com ) 了解Tax100创始人胡万军 优化与建议 隐私政策
快速回复 返回列表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