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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政策原文链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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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单位: |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办公室 |
文件编号: |
沪税办发〔2018〕33号 |
文件名: |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办公室 沪税办发〔2018〕33号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办公室关于发布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扣缴客户端软件导入接口标准的通知 |
发文日期: |
2018-12-28 |
政策解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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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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纵横四海点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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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办公室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办公室关于发布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扣缴客户端软件导入接口标准的通知
沪税办发〔2018〕33号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办公室关于发布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扣缴客户端软件导入接口标准的通知
沪税办发〔2018〕33号
全文有效
2018-12-28
各区税务局、各税务分局、各稽查局、市局机关各处室(局)、各事业单位: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扣缴客户端软件导入接口标准发布工作的通知》(税总信息办便函〔2018〕363号)要求,现将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扣缴客户端导入接口标准和模板予以发布,请做好宣传辅导工作。
扣缴义务人可根据接口标准自行改造、升级本单位工资管理软件,将本单位扣缴明细数据、专项附加扣除数据等转化为符合税务机关格式要求的电子报文,实现扣缴相关数据在企业工资管理软件和扣缴客户端导入模板之间的自动转换。该功能启用后,扣缴义务人仍可采用原有方式使用扣缴客户端。
特此通知。
附件: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扣缴客户端导入接口标准和模板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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