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
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关于检举税务违章案件提奖问题两个文件的通知
内国税计字〔1995〕108号
各盟市、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
为了做好群众检举税务违章案件的查处和提奖工作,对于提奖范围、比例及用途等问题,财政部曾几次下文明确,征管法及实施细则也有原则规定。但一些地区在实际工作中未能贯彻执行,要求重新予以明确。经请示国家税务总局同意,目前各地仍应按照财政部[78]财税字第130号《关于群众检举税务违章案件提奖问题的通知》规定执行。现将财政部[78]财税字第130号通知及[80]财税字第50号函重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并注意做好和有关部门的协调和配合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