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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7-3 11:0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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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译:思迈特财税国际税收服务团队
上周
双支柱
全球动态我们主要可以关注OECD、欧盟、英国、越南、以色列、保加利亚、德国、意大利、荷兰、斯洛文尼亚、美国、法国和澳大利亚等的最新动态,具体概述如下。
目 录
1、OECD官员表示全球最低税可能会刺激对激励的反思
2、OECD官员表示是时候清理公司税制度了
3、OECD官员表示金额B
转让定价
方法即将出台
4、OECD考虑将全球反税基侵蚀规则过渡安全港永久化
5、OECD官员表示支柱二GLoBE信息报告表即将完成
6、欧盟委员会敦促最后推动支柱一协议
7、英国《2023年财政法案(第2号)》(全球最低税)最终版定于7月4日在上议院审议
8、英国HMRC向大型公司发送支柱二教育信函
9、从业人员称事实证明支柱二对拉丁美洲来说是难以吞咽的药丸
10、越南将缓解外国投资者的全球最低税问题
11、从业人员表示澳大利亚无形资产规则草案对支柱二的担忧依然存在
12、以色列财政部正推行统一15%的公司税税率
13、保加利亚财长提议从2024年起对MNE征收15%的利润税
14、德国将启动OECD全球最低税立法
15、意大利迫切要求对大型公司征收全球最低税
16、荷兰税务顾问惊讶于最低全球规则仅增加4.66亿欧元
17、斯洛文尼亚引入全球最低税的建议正在征询公众意见
18、塞浦路斯同意支柱二过渡国别报告(CbCR)安全港
19、西门子全球税务主管批评OECD全球协议的推出
20、美国CRS更新研究报告《支柱二全球最低税:对美国税收政策的影响》
21、美国CRS概述支柱一和支柱二对美国的潜在影响
22、英国政府同意数字服务税(DST)报告中的建议
23、法国更新数字服务税(DST)范围指南
24、南方中心就非洲国家的数字服务征税发布专题政策简报
25、英国HMRC称就会计处理而言英国实质上已颁布最低税
26、澳大利亚AASB发布《澳大利亚会计准则修订案—国际税收改革—
支柱二立法模板
》
27、UKEB发布其对《国际会计准则》第12号修订案的认可标准评估草案
文 章 内 容
1、OECD官员表示全球最低税可能会刺激对激励的反思
来源:LAW360TAX
6月27日,OECD税收政策和管理中心的经济学家Ana Cinta González Cabral在欧洲议会税收小组委员会的听证会上表示:全球最低有效税率可能会鼓励各国政府停止提供减少MNE利润的税收激励,并设计具有成本效益的激励来刺激投资。
González Cabral表示,全球最低税的出现可以帮助支持使用设计得更好的税收激励,可以在激励投资者的行为和提供物有所值之间提供更好的平衡。实施全球最低税的目的不是为了防止使用税收激励,而是为公司税收政策创造一个不同的结构,最大限度地减少对竞争性税收激励的感知需求。支柱二将保障国内公共财政,对由于激励和其他因素而导致企业所得税较低的MNE——特别是那些经济实质很少的企业,征收补足税来保障国内公共财政。
González Cabral表示,全球最低税将鼓励转向使用针对MNE在辖区内支出的税收激励,从而摆脱那些仅仅减少公司利润的税收激励。但总的来说,这种转变将是一种积极的发展。她指出,经济文献显示,针对大型MNE支出的税收激励在促进额外投资方面最为有效,而针对公司所得的税收激励则不太有效,而且相对昂贵。如在过去20年里,研发税收激励迅速扩大。自2000年以来,为研发支出提供税收激励的欧盟国家数量增加了一倍,而提供知识产权制度的欧盟国家数量增加了5个。总的来说,公司税收激励的这种扩张可能表明各国为吸引和保留日益流动的资本而进行的全球竞争。全球最低税也将降低税对公司投资决定的重要性,并提升基础设施和人力资本等非税收因素的重要性。
思迈特提醒:
全球最低税是OECD税基侵蚀和利润转移包容性框架中实现国际公司税规则现代化的
双支柱
计划中支柱二的基石。支柱二将确保集团年收入超过7.5亿欧元的MNE在其运营的所有辖区达到15%的最低公司税税率。它以
全球反税基侵蚀(GloBE)
规则为基础,该规则通过IIR(收入纳入规则)和UTPR(原被称为低税支付规则)制定了一个补足税框架。许多国家——包括欧盟成员国、日本和韩国——已经开始实施支柱二。
双支柱
税收改革计划——139包容性框架成员国已达成共识——是为了跟进OECD/G20
BEPS
项目的第1项行动计划,以应对数字经济的税收挑战。此外,税收正义网络的政策主任Markus Meinzer在听证会上也表示,欧盟可以通过引入绿色投资集团的减免来设计更好的税收政策,比如对绿色能源项目的投资和成本进行新的税收抵免。欧盟还应该支持联合国税收公约进程,这将标志着从美国主导的分裂性税收政策方法的转变。OECD设计的全球最低税不会成为加速实现新政策目标所需的游戏改变者。代替OECD的
GloBE
[规则]......欧盟应该探索引入并确实支持低收入国家在支柱二下追求更广泛的替代性最低税。
2、OECD官员表示是时候清理公司税制度了
来源:Bloombergtax
6月30日,OECD税收政策和管理中心的John Peterson在OECD商业组织、国际商会和欧洲企业组织协会于慕尼黑组织的一次国际税收会议上发表讲话时表示,随着全球税收计划支柱二的落实,也许是时候重新审视多年来实施的一些税基侵蚀和利润转移措施了。
Peterson表示,通过为在辖区层面运营的每个MNE制定最低税,随着时间的推移,我们已经解决了许多与
BEPS
相关的问题,而“回头看看其中一些事情”可能会有所帮助,并看看所有这些要素在支柱二环境中是否绝对必要。
Peterson提到了混合错配规则、受控外国公司规则和利息扣除限制规则。当谈到利息扣除限制规则时,Peterson表示,他认为有一些有趣的问题需要询问这些规则在最低税环境下的运作方式。对于强制披露规则,他表示需要重新评估激进规划交易所需的披露类型。
Peterson还解释说,在吸引地理上流动的所得来源方面有害税收实践在支柱二环境中看起来会有所不同。一旦我们实施了这些规则,我们就有很大的空间进行一些创新的、有用的思考,以清理公司税制度。
在一次小组讨论中,该小组的企业代表表示,他们希望简化支柱二。Peterson回应说:规则的实质内容是固定的。我们可以在边缘澄清事情。我们可以通过安全港和其他机制的操作来进行补偿,但我们可以肯定的是,在今年期间,框架的任何重大变化都将消失。各国将开始立法,并且不会在立法通过后修改规则,只是因为房间里的其他一些国家对如何实施有不同的想法。
此外,Wünnemann和液化空气集团税务副主管Thomas Quatrevalet要求制定永久国别报告安全港规则。过渡规则旨在减轻支柱二实施第一年的合规负担。这将使MNE能够使用他们根据
BEPS
项目第13项行动计划在国别报告中收集的信息,以避免计算其在低风险辖区运营的支柱二有效税率。Quatrevalet表示,他听到了人们对国别报告数据可靠性的担忧。他认为这些年来数据的质量已经有了显着提高。由于支柱二,情况将会得到显着改善—因为为了能够适用安全港,MNE将需要编制可靠的、可审计的国别报告数据。欧盟推出的公开国别报告将迫使企业“获取越来越多可靠的数据”。他相信公开国别报告正在成为趋势。这些数据现在将用于许多其他目的,而不是最初设想的目的。因为会有利益攸关方查阅数据,所以数据将变得极其可靠。
对此,Peterson解释说,过渡国别报告安全港规则是一个快速解决方案,并且基于“我们认识到我们需要一种机制来解决短期内的合规问题”。OECD工作小组并不认为国别报告安全港是“可靠的长期稳健机制”。如果需要建立更永久安全港,则OECD将首先检查国别报告的现有参数。如果这些参数需要改进,则重点将是使其符合全球反税基侵蚀规则(
GloBE
规则),然后再考虑长期解决方案。
6月29日,在同一次会议上,OECD税收政策与管理中心副主任Pross也表示,引入15%的最低有效公司税税率是一个“系统性解决方案”,这意味着一些公司税规则应该重新考虑,作为“清理混乱”的公司所得税制度一部分。他认为,我们当然应该感谢正在实施支柱二的企业以及其他所有人,作为政策制定者,认真考虑我们仍然需要什么。但还有哪些我们认为不需要的东西呢?
Pross表示,在欧洲,值得具体询问各国是否仍然需要制定受控外国公司规则。弄清楚不再需要哪些规则是各个国家、欧盟以及同意最低税规则以及支柱一的更大包容性框架机构的一个话题。
思迈特提醒:
迄今为止,139个辖区达成共识对国际公司税法进行历史性变革,不仅涉及15%的最低税,还对称为支柱一的一些征税权进行单独重新分配。虽然至今已有58个辖区已经或计划从明年或后年开始采取措施实施支柱二,但考虑到在美国实施可能需要参议院2/3的批准,支柱一的道路仍然更加复杂。此外,尽管有人建议评审和精简国内规则,但一些国家仍在考虑增加补充内容,例如欧盟委员会计划为欧盟大型公司建立共同税基,而澳大利亚也提出将无形资产支付给低税辖区的提案。德国财政部税务司司长Nils Weith表示,全球税收协议是避免国内方法的一个机会,与OECD的新方法相比,这种方法可能会造成更高的负担。我们希望更加关注征管可交易性,以实施国内和国际税收概念,这意味着反避税网络的国际税收标准,因此不需要额外的官僚国内措施。Weith以OECD最近的支柱二谈判为例,说明了如何实现这些目标,包括关于税收确定性程序和跨境调查更高程度数据化的讨论。Weith表示,税率竞争正在转向“税收复杂性竞争”,各国将考虑在支柱二启动时消除复杂性,从而对企业保持多大的吸引力。
3、OECD官员表示金额B
转让定价
方法即将出台
来源:TAXNOTES
6月29日,OECD税收政策与管理中心国际合作与税收管理部副主任Pross在OECD商业组织、国际商会和欧洲企业组织协会于慕尼黑组织的一次国际税收会议上表示,OECD预计将很快发布金额B规则,以简化全球税收改革计划
双支柱
之支柱一下的常规分销交易处理。
Pross表示,金额B目前正处于批准阶段,因此希望你们很快就能看到。我们花了很多时间试图弄清楚金额B……。无论你是否喜欢金额B中的结果,你都必须对此做出判断。但他补充说,由于OECD在2022年12月的金额B咨询期间收到了利益攸关方的意见,规则的状况要好得多。
思迈特提醒:
金额B是支柱一的一个关键特征,它将规定一致方法来识别范围内的基础分销交易并为这些交易建立定价方法。金额B框架旨在防止范围内分销实体在选择
转让定价
方法时出现争议。支柱一的特征还包括金额A,即市场辖区对大型MNE在这些辖区获得部分剩余利润的征税权。包含143个成员的税基侵蚀和利润转移包容性框架中的139个辖区已达成共识实施支柱一和支柱二。美国国际商业委员会的Rick Minor表示,利益攸关方还期待金额B指南和另一次咨询。金额B是支柱一的一个特征,商界认为对其成功非常重要。我们不要忘记,金额B,理论上……对所有纳税人,而不仅仅是那些在金额A范围内的纳税人,我们认为这非常重要。Minor还指出,金额B指南预计将被引入OECD
转让定价
指南。无论有没有支柱一,这都说明了它的未来。而瑞典财政部国际税务主管Ingela Willfors表示,该指南旨在帮助缺乏可比物的低能力辖区。但是,当然,我认为每个从事这项工作的人仍然希望这项工作能够在全球范围内适用,因为那样会真的很有帮助。根据Willfors的说法,金额B指南有两个部分:一部分重点是定义基础分销活动的范围;另一部分是定价矩阵。Willfors表示,代表们就范围界定指南进行的谈判一直很困难,尽管该指南的结果意味着争议会减少。非常重要的是,基础和非基础之间的界限应该是非独特和有价值的,所以这就是我们必须尝试划定的界限。这听起来很容易。但我可以向你保证,事实并非如此。同样,就定价矩阵达成一致也很困难,但代表们仍然乐观,他表示希望能够再进行一次金额B公众咨询。企业的投入至关重要。希望商界能够参与进来……所以我们不会创造出会导致双重征税或双重不征税的东西。
4、OECD考虑将全球反税基侵蚀规则过渡安全港永久化
来源:Bloombergtax
6月30日,OECD税收政策与管理中心顾问John Peterson在OECD商业组织、国际商会和欧洲企业组织协会于慕尼黑组织的一次国际税收会议上表示,OECD意识到将全球最低税下的过渡安全港永久化的呼声,并正在研究这个问题。OECD可能对永久安全港“不做出任何承诺”,但“肯定会承诺考虑这一问题”。
思迈特提醒:
根据2022年12月20日OECD正式发布的支柱二GloBE实施框架系列指南之《
安全港和处罚救济:全球反税基侵蚀规则(支柱二)
》,过渡安全港规则将在2028年之前适用于范围内MNE收入有限的辖区。对于此类辖区,公司不必适应全面的最低税计算和报告。安全港的想法依赖于公司国别报告的收入和利润。法国税务集团副主管Thomas Quatrevalet表示,国别报告(包括公开报告)水平的不断提高,给公司带来了压力,要求它们确保报告数据的质量,并应会带来“更永久安全港”。
5、OECD官员表示支柱二GLoBE信息报告表即将完成
来源:LAW360
6月30日,OECD税收政策与管理中心顾问John Peterson在OECD商业组织、国际商会和欧洲企业组织协会于慕尼黑组织的一次国际税收会议上表示,税收政策制定者已接近完成被称为支柱二的15%全球最低公司税的信息报告表。预计规则制定者最初将允许无需计算补足纳税义务的纳税人在辖区内报告与最低税相关的信息。不过,他表示,信息报告表尚未最终确定。
Peterson表示,我们希望在不久的将来制作一个版本的GloBE信息报告表,使用的术语指的是全球最低税规则。计划于7月发布报告表。
思迈特提醒:
139个辖区已就15%的最低有效税达成共识,旨在确保全球收入超过7.5亿欧元(8.19亿美元)的MNE在其开展业务的每个国家至少缴纳该金额的税款。2021年10月,该协议以及一项名为“支柱一”的单独改革达成了原则性协议,该改革涉及一些征税权的重新分配。另一位OECD官员4月份曾表示,信息报告表将是一个标准化模板,其中包含计算MNE向税务机关提交的最低纳税义务所需的所有数据点。OECD于2022年12月20日开始就报告表进行了公众咨询。最低税法预计将于明年生效,OECD官员在6月中旬表示,未来两年内,90%的大型MNE将受到新规则的约束。全球许多国家已同意最低税规则或已开始将其转化为法律。
欧盟于2022年12月14日同意了最低税指令
,
瑞士
在6月18日的全民公投中以压倒性多数批准了这项措施。英国最近也开始向被认为在范围内的大型公司发出信函(参见如下内容)。
6、欧盟委员会敦促最后推动支柱一协议
来源:欧盟官网
6月30日,欧盟委员会发布的一份《委员会向理事会提交支柱一进展报告的报告》,该报告称,国际社会有机会在OECD层面就支柱一达成历史性协议。委员会对迄今为止所做出的巨大努力和取得的进展表示欢迎,并敦促所有参与者做出最后的努力,就实施支柱一多边公约达成共识。
该委员会的报告称,“数字经济特别工作小组(TFDE)成员已经同意的金额A规则正在被转化为纳入OECD秘书处的多边公约(MLC)的条款以及各国的解释性声明”。
欧盟财长预计将在7月讨论支柱一。如果在7月14日会面之前达成共识,则他们只会被告知相关主题。消息人士称,如果达不成共识,预计他们将举行政治辩论。尽管未来几周将举行几次会议,但TFDE的技术工作尚未完成,仍在讨论的MLC要素包括:消除双重征税、营销和分销安全港
预提所得税
的处理、DST的停止和回滚以及其他相关类似单方面措施、自主国内企业豁免的实施和防御性收入的排除,以及生效条件。该报告称,OECD秘书处的目标是在7月10日—12日之前完成技术工作,并提交MLC和解释性声明的一揽子计划。那正好赶上欧盟财长会议。该委员会还承诺“尽大型努力确保在欧盟层面及时、一致地实施支柱一”。
该报告指出,“OECD秘书处还计划在7月份就金额B的主要组成部分达成初步共识,并将在2023年底之前进行验证阶段”。它将就“范围达成一致,并在今年年底前开展进一步工作,以更好地定义排除活动清单以及数据商品定价方法的适当性;启动定价验证阶段该框架将持续到今年年底,并需要启动新的公众咨询以及实施框架,该框架承认金额B额将于2024年1月纳入OECD
转让定价
指南,并实施3年后评审金额B。
如上所述,OECD税收政策与管理中心副主任Pross表示,金额B正处于审批阶段,规则应该很快就会发布。
思迈特提醒:
为了让波兰取消对支柱二指令的否决权,欧盟成员国同意在欧盟最低税指令纳入第57条,该条要求委员会应在2023年6月30日前向理事会提交一份报告,评估OECD/G20
BEPS
包容性框架于2021年10月8日达成的《
关于应对经济数字化带来的税收挑战的双支柱解决方案声明
》中支柱一的实施情况,并在适当的情况下提交立法提案,以在没有实施支柱一解决方案的情况下解决这些税收挑战。
详情敬请关注TPPERSON后续分享内容。
7、英国《2023年财政法案(第2号)》(全球最低税)最终版定于7月4日在上议院审议
来源:英国议会网
6月21日,上议院版本的英国《2023年财政法案(第2号)》发布,纳入了该法案在下议院通过期间达成的所有修正。英国政府对该法案的所有修正案均于6月20日在下议院报告阶段获得通过。所有其他修订案要么没有被提出,要么被投票否决(包括财政部委员会的修订案,该修订案将停止废除OTS)。
该法案的最终版本定于2023年7月4日在上议院审议(根据上议院日历)。由于财政法案属于正式名称为“援助和物资法案”的类别,其中“援助”指的是税收,“物资”指的是政府支出。下议院在此类法案中发挥着特殊作用,被称为“财政特权”。这意味着,实际上,只有下议院才能发起此类法案,而上议院的考虑是有限的。特别是,上议院不得修改此类法案。虽然上议院在二读时对该法案进行了辩论,但后续阶段则无需辩论即可通过。
思迈特提醒:
该法案于2023年3月29日在下议院进行二读,于2023年4月18日—19日在众议院委员会进行了审议,然后提交公共法案委员会;于2023年5月18日完成委员会阶段,并于2023年6月20日在下议院通过其余阶段。该法案于2023年6月21日提交上议院,二读和所有剩余阶段将于2023年7月4日进行。该法案何时将会颁布?御准似乎将在7月20日议会休会开始之前获得,实际上可能会在7月14日之前获得。
8、英国HMRC向大型公司发送支柱二教育信函
来源:英国HMRC
据6月28日英国HMRC官网消息,HMRC已开始向其认为可能属于英国新的跨国补足税(MTT)和国内补足税(DTT)范围内的大型公司发出信函。这些信函旨在让公司了解正在引入的新规则,并允许他们提前向英国HMRC澄清任何问题。目前英国HMRC正在致函以下公司:英国存在及它们是过去会计期间年收入超过7.5亿欧元的合并集团的成员。这些公司可能需要注册新税。
英国支柱二的教育活动分两个阶段进行:自6月12日起,客户合规经理(CCM)被要求在两周内方便的时间与企业分享信函。对于没有CCM的公司,本周已开始发出信函。此外,英国HMRC还致函其认为将在MTT和DTT范围内拥有客户的注册代理。
英国HMRC成立了新的支柱二合规团队。该团队将与顾问群体合作,帮助英国HMRC了解各集团可能遇到的任何问题,以及可以采取哪些行动来克服这些问题。此外,还设立了与本次活动相关的专用邮箱:pillar2mailbox@hmrc.gov.uk。没有CCM的企业可以使用此电子邮件地址与HMRC联系,如果:他们希望通过电子邮件接收有关支柱二进展、指南和活动信息的未来更新—这可能有助于他们的企业为变革做好准备。
如果他们不确定是否属于MTT和DTT的范围,并希望与HMRC讨论此事;或者他们的团队不止一次收到这封信—英国HMRC要求公司告知此事,以便其更新记录。
这三封信的副本是:致拥有CCM的企业的信、致没有CCM的企业的信和给代理商的信。该信函称:这些义务将适用于英国和非英国的集团,无论最终母公司的辖区是否实施支柱二。
思迈特提醒:
MTT和DTT是英国采用的支柱二全球反税基侵蚀(
GloBE
)规则。该规则将适用于2023年12月31日或之后开始的会计期间。ICAEW的税务学院被国际公认为税务领域的领先权威和专业知识来源。该校教师是ICAEW的税务代言人,负责向税务机关提交所有材料。加入该学院以获得专家指导和支持,可以使您能够为您的客户或企业提供最佳的税务建议。
9、从业人员称事实证明支柱二对拉丁美洲来说是难以吞咽的药丸
来源:Bloombergtax
智利从业人员IgnacioGepp称拉丁美洲支柱二的进展缓慢,并解释说,该地区各国的规则影响可能有所不同,因此有些国家可能比其他国家更愿意颁布立法。当OECD支柱二宣布并得到包容性框架成员的认可时,拉丁美洲国家走在了最前列,得到了绝大多数政治领导人的支持。这并不奇怪,因为仅南美洲就拥有全球最高的平均法定企业所得税税率,高达28.32%。那么,坚持适用全球收入超过7.5亿欧元(8.196亿美元)的MNE的最低15%适度有效税率会有多大危害?现在,时间在流逝,支柱二的影响不再只是国际税收和打击避税天堂的激动人心的政治演讲,而是一个现实,就像波浪一样,如果冲浪不当,则可能会淹没一些拉丁美洲国家。
虽然支柱二在设立之初就打算阻止逐底竞争—让各国通过提供越来越有吸引力的税收激励来争夺业务—但其在全球反税基侵蚀(
GloBE
)下的配置规则被描述为“一条捷径”资本输出国”,即“消除资本输入国所拥有的少数竞争工具,而这些国家必须养活世界90%以上的人口”。也许正是由于上述原因,拉丁美洲才慢慢制定任何与支柱二相关的措施。
1、阿根廷一开始认为15%的有效税率还不够,不遗余力地提议最低21%,最高25%,但在其经济部长Martín Guzmán退休后,现在对该话题保持沉默。
2、智利政府曾尝试在2022—2023年期间彻底改革税收制度,但现已失败—这是发布支柱二相关公告的绝佳机会—甚至没有将其纳入附件中。
3、厄瓜多尔总统Guillermo Lasso今年5月在解散议会后热衷于利用其临时行政权力实施税收方案。即使在不需要国会批准的情况下,支柱二也没有出现在他的行政议程中。
Gepp表示,支柱二的影响在整个拉丁美洲并不相同。虽然阿根廷、巴西或墨西哥等自然资源丰富的国家可以实施此类措施,但不一定会对其经济造成损害,但其他辖区严重依赖吸引外国投资。乌拉圭和哥斯达黎加等国家属于后者,它们依赖高度稳定的政治和经济制度,同时给予自由贸易区等某些利益,这使它们成为在拉丁美洲运营的MNE公认中心。但乌拉圭将如何处理国家与外国投资者之间签署的税收稳定合同?另一个独特的例子是萨尔瓦多,这个国家曾经饱受暴力蹂躏,迫切需要稳定其政治和经济制度。它的方法是制定规则,使通过萨尔瓦多进行的加密货币交易极具吸引力;同样的做法是,对决定在被视为高风险国家进行新投资的科技公司提供极具吸引力的激励。这样一个国家现在可以走什么路?但支柱二的挑战不仅仅是小国必须应对的问题。巴西在采用低税利润规则(UTPR)等措施时可能存在严重的宪法问题。支柱二的实施是否会引发巴西宪法修订案等问题?话虽如此,但没有时间等待,因为最终不采取行动将让纳税人感受到。
Gepp称,支柱二的现实是,一个国家不愿意实施
GloBE
一致的15%ETR,这将养活养老金领取者,并减轻其他渴望看到收入纳入规则(IIR)或UTPR国家纳税人的压力,例如作为欧盟成员国。在这方面,哥伦比亚等一些国家在制定15%ETR方面处于领先地位,即使在计算和范围方面与支柱二下设计的不同。然而,由于这种永久最低有效企业所得税并不是按照
GloBE
制定的,它会引发双重征税吗?其他国家,例如墨西哥,有兴趣颁布支柱二立法,并可能在2023年底之前实施。与南部邻国相反,美国的政治格局使得支柱二似乎在短期内不太可能取得任何进展,即使拜登总统对此表示赞同。如果说有什么不同的话,那就是美国的一个主要政党提出了一项法案,对实施“不公平税收”的国家(例如,对于任何愿意在完成OECD作业时超越的拉丁美洲国家来说),这是一个明确的警告信号。
思迈特提醒:
针对拉丁美洲的支柱二问题,首先要认识到,以与
GloBE
一致的方式确保15%的ETR是确保拉丁美洲不会为了其他国家而放弃任何税基的最佳方式;其次,有人可能会说,没有必要将一个国家的总体ETR提高到15%,而只需对收入超过7.5亿欧元的跨国集团公司设定这样一个最低门槛即可。换句话表示:瞄准你真正的目标。最后但并非最不重要的一点是,了解如何通过实施合格可退还税收抵免来补偿在一个辖区实施支柱二可能产生的负面影响(投资回报率较低)以及OECD可能会对这些问题施加什么限制,这一点至关重要。而且,特别是对于在欧盟运营的公司来说,这种以牺牲发展中经济体利益为代价的激励是否可以纳入欧盟的外国补贴条例。对于拉丁美洲国家来说,支柱二并不是要打击避税天堂或赢得或阻止任何竞争,而是要设计税收制度,确保他们仍然可以自己做午餐,让自己的经济增长,而不是被地球上的其他人吃掉。
10、越南将缓解外国投资者的全球最低税问题
来源:越南投资评论
6月27日,越南财政部下属的税务总局(GDT)领导层就资源分配进行了讨论,以帮助受即将到来的GMT影响的外商投资企业(FIE),GMT将于2024年初实施。GDT副总干事Dang Ngoc Minh透露,越南已经成功吸引了来自全球142个国家和地区的外国直接投资(FDI)。越南的主要外国伙伴主要来自东亚,包括韩国、日本和新加坡。作为一个国家,越南依靠外国直接投资的流入来支持其经济。
据当地媒体Laodong报道,在分享他对GMT的看法时,Minh强调有必要建立支持机制,以抵消这一监管措施对外国企业的不利影响。因此,这些支持措施的实施将适合每一类企业的独特特征,补偿他们受到GMT规定影响的税收激励。正如Laodong所引述的,Minh进一步解释说:这种支持将在企业履行其纳税义务(包括缴纳最低补足税)后通过登记注册程序进行管理。因此,越南政府预计在寻找财政储备或执行后续支持程序方面没有任何障碍。为了确保上述支持措施所需的财政资源,其强调了通过实施国内最低补足税(DMAT)框架来保障税收权利的重要性。在这个框架下,如果企业遵守越南DMAT指南规定的15%的税率,国家将有足够的财政资源来帮助企业支付各种费用,如研发费用、设备投资和高科技生产支出。作为一个范例,印度已经实施了一项支持性政策,对生产的每一种产品都有规定的金额。这种支持政策将普遍适用于所有企业,确保支持条款与每种企业类型的独特特征、性质和标准相一致。这种方法坚持非歧视性规定,并符合税基侵蚀和利润转移行动计划包容性框架内的GMT规则(支柱二)。而越南国家金融货币政策咨询委员会成员Can Van Luc博士认为,积极主动地参与实施GMT将促进越南的国际一体化努力,确保税收制度改革符合全球惯例和标准,并为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作出贡献。
思迈特提醒:
越南税务官员正在制定资源分配战略和定制的支持机制,以减轻全球最低税(GMT)对外国企业的影响,确保有吸引力的投资环境。6月28日,越南欧盟商会下属的税收和
转让定价
部门委员会主席Thomas McClelland接受越南投资评论采访时也回答了GMT是否会影响你们在越南的会员公司的商业计划和战略?对于这些挑战,有哪些可能的解决方案?为了更好地支持受GMT影响的外商投资企业,对越南有什么建议,是否有可以从其他国家学习的经验?由于预期越南将从2024年1月1日开始的财年实施全球最低税,所以越南应该很快会发布全球最低税的立法草案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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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PPERS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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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从业人员表示澳大利亚无形资产规则草案对支柱二的担忧依然存在
来源:TAXNOTES
6月29日,澳大利亚从业人员表示,澳大利亚修订后的规则草案限制扣除与低税辖区相关的无形资产支付,这反映了一些利益攸关方的担忧,但其与OECD全球最低税规则的互动仍有待观察。
经过3月31日—4月28日的公众咨询后,澳大利亚财政部于6月23日发布了无形资产措施的修订立法和解释材料。拟议的规则是政府跨国税收完整一揽子方案的一部分,其中包括对澳大利亚资本弱化规则的修订,以根据OECD税基侵蚀和利润转移项目的第4项行动计划限制MNE利息扣除。该一揽子方案还规定了公开国别报告。政府于6月22日向议会提交了针对该计划的这两个组成部分的立法,其中包括将公共国别报告规则的实施推迟一年至2024年7月1日。
拟议的无形资产规则将针对重要全球实体(SGE)的关联公司在利用无形资产后在低税辖区获得所得的结构。然后,SGE将在澳大利亚要求扣除因无形资产或相关无形资产而向关联公司支付的任何款项。根据更新后的解释材料,新规定不允许扣除SGE向关联公司的支付。SGE的全球收入至少为10亿澳元(6.685亿美元)。
如果由于该安排,低税辖区的关联企业获得了利用无形资产或相关无形资产的所得,则该规则将限制扣除SGE为无形资产权利而进行的任何公司间支付。如果接收者所在辖区的专利盒被认为没有足够的经济实质,则它也将限制扣除支付。
根据更新草案,受澳大利亚受控外国公司规则或至少15%的外国有效所得税率约束的所得将不在新规则的范围内。如果SGE支付的是特许权使用费,并且SGE已缴纳该特许权使用费的
预提所得税
,则被限制扣除额将相应调整。新规定将于7月1日生效。修订后的法案澄清,该规则将依赖辖区的国家总体公司税税率来确定其是否为低税辖区。
思迈特提醒:
OECD的
BEPS
包容性框架由143个成员国组成,澳大利亚是该框架中的139个成员国之一,该框架已达成共识对国际公司税制度进行
双支柱
的改革。该计划的支柱二旨在确保集团年收入超过7.5亿欧元的MNE在其运营所在所有辖区缴纳15%的最低有效税率。支柱二的核心是全球反税基侵蚀(
GloBE
)规则,该规则为范围内的MNE创建了一个补足税收框架。低税利润
GloBE
规则的主要组成部分是收入纳入规则(IIR)和UTPR,UTPR最初被称为低税支付规则,尽管有些国家称之为低税利润规则。低税利润顺序是支柱二的一个关键特征。一个国家可以选择首先适用实施合格国内最低补足税(QDMTT),然后是CFC规则,然后是IIR,最后是UTPR。澳大利亚5月表示将实施国内最低税和
GloBE
规则。IIR和国内最低税将适用于2024年1月1日或之后开始的所得年度,而UTPR将适用于2025年1月1日或之后开始的所得年度。6月27日,澳大利亚财政部发言人在一份电子邮件声明中表示,政府修订了无形资产措施,以更好地实现其政策意图。随着澳大利亚实施OECD
双支柱
全球税收改革计划的支柱二,政府将进一步考虑与澳大利亚现有所得税法和修订案的互动,作为政府跨国税收整体一揽子方案的一部分,其中包括无形资产措施。政府正在进一步考虑无形资产措施与全球最低税和国内最低税的互动。政府确认将考虑无形资产规则如何与支柱二配合,这反映了澳大利亚专业机构和其他公司在咨询期间提供的意见。此外,包括硅谷税务总监集团在内的商业游说团体呼吁澳大利亚财政部与支柱二规则保持一致,而不是采取单边和不协调的措施,称无形资产规则是多余的。
12、以色列财政部正推行统一15%的公司税税率
来源:Globes
据6月29日色列商业新闻Globes报道,前段时间,以色列似乎已经放弃了加入OECD全球税率计划的想法,但现在财长Bezalel Smotrich已经确认了他对此的承诺。
以色列正在发生什么?采用全球税率的讨论在2021年6月达到顶峰,当时以色列财长AvigdorLiberman宣布以色列将签署OECD数字经济征税计划。不久之后,Bennett-Lapid确认采用国际原则,包括15%公司税的最低税率。自从政府更迭后,此事似乎彻底被搁置了,但现在Globes从财长Bezalel Smotrich的代表那获悉,他已确认以色列承诺通过该计划。部长与他的专业工作人员进行了协调,并正在与首席经济学家部门和以色列税务局就此事进行讨论。部长还在OECD部长级理事会会议期间与OECD秘书长的会议上批准了以色列对该计划的原则承诺。
思迈特提醒:
OECD
双支柱
计划有两个主要组成部分。第一个使美国以外的国家首次从谷歌、Meta和苹果等大型科技公司的利润中受益。公司将根据客户所在地而不是注册地纳税。第二个组成部分是对年收入超过7.5亿美元的公司实行15%的最低公司税税率,如果“任性”的国家决定提供低公司税,使国家可以征收达到该税率的差额。通过这种机制,对该国形成了一个压力杠杆,不会给其他国家损失潜在收入,实际上制定了全球公司税税率。但对于小型经济体来说,统一公司税税率的协议代表着巨大的改革。多年来,其中一些实际上一直充当税收庇护,提供低至可以忽略不计的税率。对于以色列来说,这也将是一个重大改革,因为根据鼓励资本投资法,在这里运营的各种MNE享有非常低的税率,可低至6%。如果OECD计划获得通过,英特尔等在周边建厂而缴纳10%以下税率的公司将被要求缴纳最低15%的税率。如果其他国家也采用,则采用15%的全球最低税税率计划不会对以色列产生负面影响。即使在今天,6%的税率也很例外。大多数科技公司都位于美国的中部,那里的最高税率是12%。将征税的税率提高3%,却收效甚微。需要关注的是,以色列并不需要为了同意被纳入全球15%的税收计划而修改其税法。如果其继续根据《资本投资鼓励法》给予税收优惠和低税率,MNE无论如何都需要在其居住国补税,则意味着其他国家都将从收入中受益。
13、保加利亚财长提议从2024年起对MNE征收15%的利润税
来源:SeeNews
6月29日,保加利亚财长Assen Vassilev表示,保加利亚政府提议,根据欧盟规定,明年起对在该国境内运营的大型MNE(主要是大型零售商)的利润征收的利润税从10%提高到15%。
而6月28日Vassilev告诉公共电视台BNT,拟议的新利润税将适用的公司是根据一套特定标准确定的,税收增加预计将为国家预算提供约2.5亿列弗(1.398亿美元/1.278亿欧元)的额外收入。新的公司税税率将于2024年1月1日起适用,并符合欧盟范围内对每年超过7.5亿欧元(8.202亿美元)的跨国集团合并利润征收至少15%税的决定。Vassilev 6月28日发布了2023年预算草案以及更新后的2023-2025年中期预算预测,其中强调了改善收入,且预计
税收收入
比2022年增加47亿列弗。
思迈特提醒:
2022年12月15日,欧盟理事会批准了委员会关于欧盟跨国集团全球最低税指令的提案,成员国现在有义务在12月31日之前将新规则转化为国家法律。包括欧盟27个成员国等全球约139个辖区已根据OECD提出的国际税收改革支柱二同意了该项措施。保加利亚作为欧盟成员国,尽管是欧盟小国,但根据欧盟最低税指令,其也应该在今年年度前完成全球最低税国内立法并于2023年12月31日生效实施。
14、德国将启动OECD全球最低税立法
来源:Taxnotes
6月29日,德国财政部税务部门负责人Nils Weith在OECD商业组织、国际商会和欧洲企业组织协会于慕尼黑组织的一次国际税收会议上表示,在就OECD
双支柱
全球税收改革计划支柱二实施全球最低税规则的欧盟指令进行咨询后,德国已准备好采取下一步行动。
Weith表示,我们现在差不多了. . .可能会在未来两周内启动立法程序。他相信财政部能够将咨询期间收到的意见纳入法案草案中。面对如此庞大的立法项目,继续进行公开对话对我们来说尤为重要,因此这并不是对话的结束,还会有更多咨询的机会。
Weith表示,我们相信支柱二的实施将成为国际税收的转折点。这一概念背后的主要理由不是为了从其他国家获得额外收入,而是为了抵御不公平的税收竞争. . .我们相信这将产生持久的影响。但随着各国开始采用支柱二,他们必须审查现有CFC规则和其他反避税规则。欧盟还应考虑在支柱二实施过程中审查反避税指令(理事会指令(EU)2016/1164)。在引入新的反避税规则的同时,我们必须考虑现有的规则。
Weith表示,德国财政部还将推出一项国内法草案,以改善德国的商业环境并鼓励投资。该法律将通过放宽一些折旧规定、为能源效率投资提供税收抵免以及更灵活的方式来抵消损失,从而为企业提供更多的流动性。
思迈特提醒:
德国以及由143个成员组成的税基侵蚀和利润转移包容性框架中的其他139个辖区,已达成共识在支柱一之外采用支柱二。
双支柱
都是
BEPS
项目第1项行动计划的后续行动。支柱二将确保集团年收入超过7.5亿欧元的MNE在其开展业务的国家缴纳至少15%的有效税率,无论其总部位于何处。3月20日,德国财政部就一项将欧盟支柱二指令纳入国内法的拟议计划启动了公众咨询。该指令在欧盟成员国同意批准后于2022年12月发布。德国和法国于2018年11月首次提出全球反税基侵蚀(
GloBE
)规则—支柱二的一个关键特征。
15、意大利迫切要求对大型公司征收全球最低税
来源:Italy 24 Press
6月27日,据意大利24小时新闻称,在意大利全球最低税仍是一纸空文,但时至今日,它具有紧迫性。这是意大利反垄断局局长Robert Rustichellip在向议会提交该局2022年年度报告的演讲中所说的。
Rustichelli表示:2021年7月在威尼斯举行的G20峰会上,对大型公司引入至少15%的全球最低税,但尚未产生预期的结果。这是一个主题,自从我上任以来,我一直强烈主张这个主题,今天它仍然具有紧迫性。
局长解释说,“当局”继续希望成员国对财政协调作出更果断的承诺,因为这一公平竞争的初步障碍不仅损害了公司之间的对抗,而且破坏了欧洲项目的稳固性的根基。因此,根据意大利反垄断局局长的说法,成员国之间不公的税收竞争仍然是一种间接补贴的形式,构成了扭曲公平竞争环境的最严重因素之一,因此,对单一市场内的公平竞争条件构成了威胁。
思迈特提醒:
自2022年4月6日以来,波兰暂时阻止了对欧盟MNE15%的全球最低税协议的转换。具体而言,由于波兰的反对而未获得批准的欧盟指令旨在将OECD去年达成的
双支柱
之一转移给共同体立法,即对年收入超过7.5亿欧元的公司征收15%的有效最低税,但将该协议的另一支柱—科技巨头税(数据税)搁置一边。因此,在卢森堡举行的Ecofin会议上,卢森堡是唯一表示反对的国家,但后来由于匈牙利的反对,直到2022年12月14日,欧盟最低税指令才由27个成员国原则上达成一致。
16、荷兰税务顾问惊讶于最低全球规则仅增加4.66亿欧元
来源:荷兰税务顾问协会
6月26日,荷兰税务顾问协会发布了对5月份提交给议会的《最低税法》的回应。该团体呼吁对全球最低税规则进行更好的澄清,对荷兰税务局每年因该规则而预计只征收4.66亿欧元(5.103亿美元)表示惊讶。
该团体还指出,OECD的最低税征管指南没有完全纳入国内法律草案的文本。顾问们建议在荷兰法律中明确参考OECD指南,包括澄清参考应该是动态的还是静态的解释。
该团体根据荷兰经济政策分析局(CPB)的数据称,在每年估计的4.66亿欧元的最低规则收益中,4.02亿欧元是非常不确定的。
该团体还强调,法案中的域外税收,特别是低税利润规则(UTPR),可能与荷兰税收协定中的分配规则不一致。
思迈特提醒:
5月31日,荷兰拟议的《2024年最低税法》提交给了荷兰议会的众议院。该法案确保年收入在7.5亿欧元以上的跨国集团和国内集团按至少15%的有效税率缴纳利润税。随着荷兰该法案提交给议会,将使荷兰在欧盟全球最低税中处于领先地位。
详见6月8日TPPERSON分享内容。
17、斯洛文尼亚引入全球最低税的建议正在征询公众意见
来源:斯洛文尼亚财政部
6月23日,根据欧盟成员国去年起对公司所得税征收最低税的协议,斯洛文尼亚财政部发布了起草的最低税法提案征询公众意见。根据该提案,将对总部设在斯洛文尼亚的大型国内集团和国际公司集团将引入新税。该咨询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7月7日。
该法案引入了新的税收制度作为最重要的解决方案。在此过程中,该部考虑到了一项协议,即只要某一辖区国际公司的有效税率低于15%,就征收新税。因此,它将对斯洛文尼亚所有低税实体的超额利润征税。该制度的适用范围有限,即适用于年收入高于7.5亿欧元的集团。这意味着绝大多数纳税人不会有任何变化。
根据现有数据,预计共有184家跨国集团将被征收新税。这些跨国集团旗下且斯洛文尼亚居民的公司每年的纳税总额约为2,700万欧元。一旦引入,这项额外的纳税义务将代表第一年国家预算的额外
税收收入
,而且这个数据随后还会增加。
思迈特提醒:
欧盟成员国在去年12月初同意开征最低公司所得税,根据该规定,个别企业集团年收入超过7.5亿欧元的公司,须按至少15%的税率征税。欧盟理事会随后于2022年12月14日通过了相关指令。其目标是基于
OECD立法模板
的共同方法,建立欧盟全球最低税的共同框架。根据欧盟最低税指令,成员国最迟必须在今年12月31日之前将该指令转化为国内法律。斯洛文尼亚财政部在eAdministration网站上发布的法律草案中称,法律草案的准备工作是必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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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塞浦路斯同意支柱二过渡国别报告(CbCR)安全港
来源:Minister s Press Releases
6月22日,塞浦路斯财长Makis Keravnos表示,塞浦路斯尽管因政治原因不是OECD成员,无法参与OECD层面的相关咨询,但始终支持由OECD/G20
BEPS
包容性框架在国际税收领域迄今为止的OECD/G20
BEPS
行动计划和工作。特别是2021年10月OECD/G20
BEPS
包容性框架声明中规定的规则,其规定了开展支柱一和支柱二模式的基本原则,塞浦路斯财政部在2021年10月初发布的部长级新闻稿声明中受到欢迎。
思迈特提醒:
2022年12月14日欧盟理事会第2022/2523号指令第32条,确保欧盟内MNE集团和大型国内集团的全球最低税水平,也称为“支柱二”,其中规定了安全港规则,但如果任何一个欧盟成员国在指令执行之日尚未同意有关安全港的相关合格国际协议,则意味着2022年12月22日OECD/G20
BEPS
包容性框架达成共识的支柱二过渡CbCR安全港将不适用。因此,由于塞浦路斯实际上没有机会同意支柱二过渡CbCR安全港,为了能使支柱二指令第32条生效,塞浦路斯将充分保证塞浦路斯同意上述规则。
19、西门子全球税务主管批评OECD全球协议的推出
来源:Bloombergtax
6月29日,在OECD商业组织、国际商会和 欧洲企业组织协会于慕尼黑组织的一次国际税收会议上,西门子全球税务主管Christian Kaeser批评全球税务协议的推出缺乏商业投入,称其“反民主”。与会者听说,企业最好在全球税收协议的推出中投入更多投入。
Kaese表示,他们应该站起来,明确表态,并为自己想要的东西而奋斗。但他认为,企业没有适当的机会就立法简化提出意见。
Kaeser在谈到全球税收协议时表示:这是一个反民主的进程,我确实是这么想的。欧盟关于全球最低税的指令是在OECD于2021年12月发布立法模板几周后发布的。突然间发布了一项欧盟指令,然后各国必须执行它,这是强制性的。我认为我们现在没有太多改变任何事情的余地。
思迈特提醒:
美国国际商业委员会(USCIB)副总裁Rick Minor也表示,当税收立法草案被付诸法律时,商界的意见非常重要。他认为未来的设计需要更加专注于企业。通常情况下,在设计国内税收立法时,你会非常重视商界的共识立场。随着全球最低税在全球的不断推进,在欧美的很多大型跨国集团也开始非常重视其对公司投资架构、业务模式、业务流程和IT系统的影响,已经开始提前进行影响评估和应对。尽管目前中国还没有公布具体实施的时间表也并没有发布任何征求意见稿或立法草案,但是预期会很快跟进,建议范围内跨国集团及其子公司应尽早进行评估并做好相关应对措施,加强培训,熟练掌握全球最低税规则是首要的,思迈特财税咨询国际税收支柱二服务团队计划在9月举办一期支柱二全球最低税的训练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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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美国CRS更新研究报告《支柱二全球最低税:对美国税收政策的影响》
来源:美国国会研究服务局
6月29日,美国国会研究服务局(CRS)更新了研究报告《支柱二全球最低税:对美国税收政策的影响》,该报告称,为了应对MNE将利润转移到低税国家的担忧,OECD和G20通过143个辖区的包容性框架,制定了拟议的全球最低税(
GloBE
)为15%。美国曾考虑修改税收政策,使国内规则与
GloBE
更加一致,但这些修改并未被采纳。2022年12月15日,欧盟(由27个国家组成)通过了支柱二最低税;其他几个国家也正在采用该税。
GloBE
的总体目标是解决利润转移问题,即MNE使用诸如
转让定价
和债务所在地等技术来减少高税国家的所得并增加低税国家的所得。美国MNE约69%的海外利润位于8个已确定的避税天堂辖区以及通常缴纳低或无当地税的“无国别实体和其他国家”。
GloBE
将通过额外税或补足税,对大型MNE在其运营所在每个国家的所得征收至少15%的税率。最低税将针对每个较低税国家的所有成员实体(母公司、子公司、分支机构或常设机构)征收,从而使MNE在该国收益的总体有效税收税率提高至15%。
GloBE
以财务所得为基础,但为了针对每个运营国家的无形所得,将在扣除一部分有形资产账面价值和一部分工资成本后对所得征收额外税。这些扣除的限额被称为实质排除,为有形资产的8%,工资的10%,经过10年逐步降低期间后最终达到5%。
所得征税权首先通过合格国内最低补足税(QDMTT)赋予来源国。如果来源国不对在该国获得的所得征收补足税,则母公司所在国可以通过收入纳入规则(IIR)通过增加母公司的应税所得来征税。如果这两种税都不适用,则其他成员实体(例如子公司和分支机构)所在国家可以通过低税支付规则(UTPR)限制对这些成员实体进行扣除来征税。
税收抵免会减少税款,但可退还抵免(和补助)会增加收入。其他税收扣除会减少税款,但一项规定解决了加速折旧等项目的时间性差异。
GloBE
适用于在MNE账目中合并的实体,排除了权益
会计法
下的所得和损失。
美国目前对外国来源所得有自己的最低税—全球无形低税所得税(GILTI)—与IIR类似。《重建更好法案》(H.R.5376)将提高GILTI税率,并以国家为基础进行征收,同时进行其他修改,以使GILTI规则与
GloBE
更紧密地保持一致。政府的2023财年预算提案将废除现行的税基侵蚀和反滥用税(BEAT),这是一种替代税,其税基包括向外国子公司的某些支付,并征收国内补足税(DMTT)和有低税支付规则(UTPR)。该法案的最终版本《通胀削减法案》(P.L.117-169)没有采用这些修改,尽管它对大型公司采用了替代性最低税(AMT)。
即使美国没有针对
GloBE
提案采取行动,
GloBE
也可能对MNE在美国的业务增加税收。其他国家可以通过UTPR或IIR对因美国低有效税率而引发的MNE在美国的所得征税。因此,
GloBE
可能会减少税收抵免等国内税收激励的利益。主要税收抵免包括研究抵免、低收入住房税收抵免和可再生能源抵免。
与此同时,
GloBE
提案的几个方面将限制其对国内税收政策和鼓励某些类型投资激励的影响。其中包括工资和有形资产的排除、财务会计和税务会计之间时间性差异的调整,以及权益法下核算的投资。除了研究抵免之外,其他抵免似乎通常不会受到影响,因为它们属于权益法排除范围。其他规定也可能引发额外税收,尽管一些高度汇总的税率计算表明,影响有限或可能集中在某些行业。通过将其退还,可以减少对研究抵免或任何其他受影响抵免的潜在影响。
思迈特提醒:
该报告主要内容包括概要;利润转移:方法和证据;OECD/G20支柱二提案(最低税概述、补足税、抵免、补助、扣除和亏损的处理);美国税收提案;《重建更好法案》中对GILTI的修改;2023财年预算提案;对所得和激励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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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美国CRS概述支柱一和支柱二对美国的潜在影响
来源:美国国会研究服务局
6月23日,美国国会研究服务局(CRS)发布了更新的研究报告《解决利润转移问题的国际税收建议:支柱一和支柱二》(IF11847,第4版),该报告概述了支柱一和支柱二可能对美国纳税人和政府收入的影响。该报告称,支柱一和二是更广泛的OECD/G20税基侵蚀和利润转移包容性框架(
BEPS
)项目的一部分,该项目旨在制定基于共识的解决方案,以实现国际税收规则的现代化。支柱一的重点是国家之间征税权的分配。它旨在修订现有的国际税收规则,以确保企业在其有重要市场存在的国家纳税,而不论其实质存在。根据支柱一,MNE的部分利润将被重新分配到市场辖区。支柱二旨在通过引入全球最低税,解决对税基侵蚀和利润转移(
BEPS
)的担忧。根据支柱二,各国将就MNE在全球范围内必须为其利润缴纳的最低税达成共识。如果某个辖区征收较低税率,则MNE的原居住国将有权征收补足税以达到最低税。
该报告在承认取消单边数字服务税的好处的同时,指出从美国角度来看,支柱一可能会给公司带来巨大的成本。将被取消的DST主要由客户承担,而不是由数字公司承担。然而,假设在支柱一下会有一个多国协议,该报告指出,美国大概会允许外国税收抵免(FTC),这样,鉴于FTC的抵消,公司将不会受到严重影响。公司也会感激不必处理DST的不确定性和复杂性。在任何情况下,该报告指出支柱一可能会减少美国政府的收入,假设允许FTC,并且实施将需要修改税法和协议或其他形式的国会执行协议。
关于支柱二,CRS报告指出,根据税收联合委员会(JCT)的估计,如果已经采取步骤制定支柱二的国家这样做,则美国在9年内可能损失1,750亿美元的收入。如果美国也采用支柱二,这一收入损失可能会大大减少,尽管这仍然被许多不确定因素所包围,并基于许多假设。
CRS报告最后指出,支柱二和全球最低税的采用可以减少各国为吸引资本而降低税的竞争,因此将允许高税率国家吸引更多投资。采用支柱二将需要立法行动来修改美国的税法。
思迈特提醒:
该报告与之前3版的报告一样,首先概述了支柱一和支柱二及相关更新,然后重点对最近税收联合委员会(JCT)估计进行了介绍。
22、英国政府同意数字服务税(DST)报告中的建议
来源:英国政府网
6月28日,英国HMRC发布的第2022-23届会议第四十四次报告阐述了对公共账目委员会2023年3月20日《数字服务税》报告的回应。英国政府总体上同意关于吸取DST经验教训、向议会通报支柱一和支柱二进展情况以及针对需要延长DST情况进行规划的建议。
回应中出现的其他有趣点包括:DST的设计和实施为2020年以来其他新税的引入提供了依据,包括住宅房地产开发商税和发电机税;英国财政部和英国HMRC将密切参与制定英国支柱一金额A多边征管框架的目标;以及政府打算“在未来的财政活动中”发布金额A的预期收入。
思迈特提醒:
该报告主要内容为相关报告、政府对委员会的回应、PAC的相关结论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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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法国更新数字服务税(DST)范围指南
来源:法国税务局
6月21日,法国税务局宣布更新明确需缴纳DST范围的指南,其主要包括:
1、根据《税法通则》第 257 条之三的规定,提供数据接口且用户之间的交互具有辅助性质的服务不属于应税服务范围;
2、在外并不影响对提供的每个软件的税收适用;和
3、属于同一集团的公司之间提供服务的排除仅适用于专门向同一集团的公司提供的服务。
关于澄清,更新了以下指南:
1、BOI-TCA-TSN-10-10-10:TCA - 对数据行业大型公司提供的某些服务征税 - 范围 - 应税服务的定义 - 通用规则;
2、BOI-TCA-TSN-10-10-20:TCA - 对数据领域大型公司提供的某些服务征税 - 范围 - 应税服务的定义 - 数字中介服务。
思迈特提醒:
法国是欧盟最早征收DST的国家一致,因此而引发了美国的贸易报复性关税,但是法国是2021年10月21日与美国一起发布了关于在支柱一生效前的过渡期间内对现有单边措施采取妥协办法联合声明的5个国家之一。鉴于支柱一进展因美国而进展不顺,因此法国经济和财政部长Bruno Le Maire在今年2月以来曾多次表示,如果支柱一没有最终达成全球协议,那么法国将在欧盟层面支持支柱一。而且近期美国政府也在寻求延长DST冻结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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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南方中心就非洲国家的数字服务征税发布专题政策简报
来源:南方中心
6月26日,南方中心发布政策简报《数字服务征税:非洲国家有何希望?》,该简报称全球化使得有必要通过考虑商品和服务的使用或消费地点来调整跨国税收。OECD的“支柱一”旨在允许MNE营销产品或服务或从用户收集数据和内容的国家从其剩余的全球合并利润的一部分中受益。由于剩余利润是辖区内实现的营业收入和利润的函数,因此只有在公平税收规则之外努力促进数字服务的使用时,该解决方案才能成为优势。互联网接入是增加数字服务消费的杠杆之一。根据国际电信联盟(ITU)发布的统计数据,非洲目前的互联网接入率与其他大陆相比较低。
该简报认为,非洲辖区在对MNE实施全球税收制度时,在估计其可能应得的潜在份额的同时,必须制定适当的战略,以最大限度地提高新规则对其经济的贡献。由于征税交易依赖于数字技术,除了努力实现公平的税收规则外,还需要努力促进非洲大陆更好地接入互联网。该简报旨在强调非洲互联互通的现状。对数字服务获取信息的分析将非洲降到了最后一位。如果不在这一领域进行大量投资,则情况可能会保持不变。随着非洲大陆互联网接入的改善以及数据交易数据收集系统的建立,考虑到非洲大陆现实的公平税收规则的努力将使非洲国家能够最大限度地受益于新的国际税收制度。非洲联盟的非洲数字化转型战略(2020-2030)是应对非洲大陆互联互通挑战的一项资产。这一具有有效税收规则的战略将使非洲能够使这种新税成为真正抵御非洲辖区目前面临的各种经济变化的源泉。
思迈特提醒:
该简报主要内容为MNE的传统税收制度、数字交易、数字服务交易的监管、法国的DST制度、OECD针对数字交易征税的解决方案、非洲国家的挑战、家庭接入互联网、电信投资、提高创造的价值及确定最终使用辖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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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英国HMRC称就会计处理而言英国实质上已颁布最低税
来源:BloombergTax
6月30日,英国HMRC国际税务专家Michael Hashemi在牛津商业税务中心发表讲话时表示,就会计目的而言,英国实质上已颁布了全球最低税。
Hashemi表示,自6月份最低税立法获得下议院批准以来,英国目前已出于会计目的制定了这些规则。立法现已移交上议院进行处理。因此,公司现在必须开始在年度财务报告中披露支柱二的最低税影响。
思迈特提醒:
英国HMRC已与领先的专业机构分享了向企业和税务顾问发送的有关英国采取支柱二措施的信函(如下所述)。英国HMRC跨国补足税和国内补足税指南草案的咨询将于9月12日结束。如上所述目前的财政法案规定了这些措施,该法案已于6月20日完成下议院报告阶段和三读。税务技术人员协会指出,英国HMRC正在致函被认为属于这些措施范围内的企业,这些措施适用于2023年12月31日或之后开始的会计期间。英格兰和威尔士特许会计师协会税务学院在6月28日的新闻发布会上表示,英国HMRC已成立了一个新的支柱二合规团队,该团队将“与顾问界合作,帮助英国HMRC了解各集团可能遇到的任何问题,以及可以采取哪些行动来克服这些问题”。
26、澳大利亚AASB发布《澳大利亚会计准则修订案—国际税收改革—
支柱二立法模板
》
来源:澳大利亚财政部
6月27日,澳大利亚会计准则委员会(AASB)发布了《澳大利亚会计准则修订案—国际税收改革—
支柱二立法模板
》(AASB 2023-2)对OECD的国际税收改革所产生的递延所得税会计处理规定了暂时豁免。该修订案将引入:
1、对因实施OECD发布的支柱二
立法模板
而产生的递延所得税会计处理的强制性临时豁免;以及
2、有针对性的披露要求,以帮助财务报表使用者更好地了解一实体因改革而面临的所得税风险,特别是在实施规则的立法生效之前的期间。
3、该准则适用于2023年1月1日或之后开始、2023年6月30日或之后结束的年度期间。允许提前适用。
思迈特提醒:
该修订案可以说是IAS12号修订案在澳大利益的具体规定,其主要内容为前言、目标、适应、AASB112号修订案、立法生效等。
详情敬请关注TPPERSON后续分享内容。
27、UKEB发布其对《国际会计准则》第12号修订案的认可标准评估草案
来源:英国认可委员会(UKEB)
6月27日,英国认可委员会(UKEB)已经发布了认可标准评估草案(DECA),评估了由IASB于2023年5月发布的“国际税收改革:
支柱二立法模板
(IAS12号修订案)”是否符合英国在2019/685号法定文件中规定的采用IFRS会计准则的法定要求。英国UKEB的评估草案得出结论:
1、修订案符合SI 2019/685所要求的财务信息的相关性、可靠性、可比性和可理解性标准,以便做出经济决策和评估管理层的管理情况(参见条例第7(1)(c)条);和
2、适应这些修订案并不违背SI 2019/685所要求的实体账目必须真实、公平地反映情况的原则(参见条例第7(1)(a)条)。
3、UKEB初步得出结论,该修订案可能有利于英国的长期公共利益。
利益攸关方可在2023年7月10日前对认可标准评估草案提出意见。
思迈特提醒:
IAS12号修订案规定了强制性的暂时豁免,立即并可追溯地适用于与支柱二补足税有关的递延所得税会计处理。各实体必须披露他们已经适应了该豁免。还有一些额外披露要求,适用于2023年1月1日或之后开始的年度期间,
IAS12号修订案的主要内容参见6月2日TPPERSON分享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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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KEB的认可标准评估草案详情敬请关注TPPERSON后续分享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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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2022年度国际税收政策汇编
》;
2、《
2022年度国际税收案例汇编
》;
3、《
2022年度全球转让定价动态汇编
》;
4、《
2022年度全球税收协定动态汇编
》;
5、《
2022年度全球双支柱动态汇编
》;
6、《
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政策汇编
》;
7、《
特别纳税调整新旧政策汇编
》;
8、《
中国CRS及情报交换相关税收政策汇编
》;
9、《
走出去企业税收政策法规汇编
》。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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