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x100 税百

  • 在线人数 1164
  • Tax100会员 27969
查看: 455|回复: 0

国家发展改革委 科技部 财政部 海关总署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07年第58号 第十四批享受优惠政策的企业(集团)技术中心名单

2万

主题

2万

帖子

1万

积分

税界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10653
2020-6-18 10:56:0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政策文件
政策原文链接: http://heilongjiang.chinatax.gov.cn/ldms/front/lawArticleInfo/infoShow.do?lawArticleId=9046
发文单位:
文件编号: 国家发展改革委 科技部 财政部 海关总署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07年第58号
文件名: 国家发展改革委 科技部 财政部 海关总署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07年第58号 第十四批享受优惠政策的企业(集团)技术中心名单
发文日期: 2007-09-20
政策解读: -
备注: -
纵横四海点评: -

第十四批享受优惠政策的企业(集团)技术中心名单
国家发展改革委 科技部 财政部 海关总署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07年第58号

  根据《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经审定,现将第十四批享受优惠政策的企业(集团)技术中心名单、撤销和调整的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名单公告如下:
  一、确认中国建筑工程总公司等74家企业技术中心和金堆城钼业集团有限公司分技术中心为第十四批享受优惠政策的企业(集团)技术中心。请享受优惠政策的企业(集团)技术中心按照《海关总署2007年第13号公告》的规定,向单位所在地直属海关申请办理减免税备案、审批等有关手续。
  二、在2007年的评价中,深圳市长园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等9家企业技术中心评价为不合格,撤销其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资格。
  三、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抚顺特殊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颐中烟草(集团)有限公司等3家企业的母公司已被确认为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相应取消上述3家企业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资格,不再单独享受优惠政策。
  四、长沙卷烟厂和常德卷烟厂已整合重组为湖南中烟工业公司,确认湖南中烟工业公司技术中心为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相应取消长沙卷烟厂和常德卷烟厂的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资格。
  五、将中国长城计算机集团公司、中国洛阳浮法玻璃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上汽通用五菱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等3家企业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调整为其集团公司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的分中心。
  六、恢复常柴股份有限公司、桂林橡胶机械厂、新汶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等3家企业的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资格。
  特此公告。



相关帖子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Copyright © 2001-2013 Comsenz Inc. Powered by Discuz! X3.4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5448号 ( 京ICP备19053597号-1,电话18600416813,邮箱liwei03@51shebao.com ) 了解Tax100创始人胡万军 优化与建议 隐私政策
快速回复 返回列表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