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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涨知识】《民法典》中的那些“税”事之合同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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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界元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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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黄浦税务
标题: 【涨知识】《民法典》中的那些“税”事之合同篇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jM5NzE5Mzc3OA==&mid=2655631679&idx=4&sn=3baef0eee48db0b1eda8da5ea067831a&chksm=bd60a8628a172174c984b6f498121c9abed7c51c876ff6f8d5f791abed73fa22ec7cdafd8bd2#r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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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3-06-02 16: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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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税小微
2020年5月28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今年5月是第三个《民法典》宣传月,主题为“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
这部与每个人的生活息息相关的社会生活“百科全书”,与税法更是有千丝万缕的联系。日常生活中买卖货物、房产租赁等,都绕不开“合同”,今天,申税小微就带大家来看看民法典与税法中关于“合同”的那些事儿~
01
《民法典》
第四百七十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标的、数量、价款或者报酬,及展行期限、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解决争议的方法。

第七百零三条 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第七百零四条 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02
相关税法
《纳税人提供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6号 )第四条
小规模纳税人出租不动产,按照以下规定缴纳增值税:
(一)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出租不动产(不含个体工商户出租住房),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个体工商户出租住房,按照5%的征收率减按1.5%计算应纳税额。
不动产所在地与机构所在地不在同一县(市、区)的,纳税人应按照上述计税方法向不动产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预缴税款,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不动产所在地与机构所在地在同一县(市、区)的,纳税人应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二)其他个人出租不动产(不含住房),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向不动产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其他个人出租住房,按照5%的征收率减按1.5%计算应纳税额,向不动产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第四条 房产税的税率,依照房产余值计算缴纳的,税率为1.2%;依照房产租金收入计算缴纳的,税率为12%。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第二条 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为城镇土地使用税(以下简称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缴纳土地使用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三条(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六条(七)财产租赁所得,是指个人出租不动产、机器设备、车船以及其他财产取得的所得。
第十四条(二)财产租赁所得,以一个月内取得的收入为一次。

《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第一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书立应税凭证、进行证券交易的单位和个人,为印花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缴纳印花税。

来源:上海税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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