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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儋州市税务局关于做好2022年度关联申报的温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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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界元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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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5-25 02:25:1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儋州税务
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儋州市税务局关于做好2022年度关联申报的温馨提示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U5NTczNDI4NQ==&mid=2247526155&idx=1&sn=66ce602a25f8f0a254c97a9f66f1a526&chksm=fe6f5d69c918d47fa808dea422a3129483f000d5063b901eacb292795310a43f58e92b28390a#rd
作者:
发布时间: 2023-05-24 0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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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儋州市税务局
关于做好2022年度关联申报的温馨提示

尊敬的纳税人:
为做好2022年度关联申报相关工作,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完善关联申报和同期资料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42号)(以下简称42号公告)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申报主体
实行查账征收的居民企业,以及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并据实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的非居民企业,符合以下两种情形之一的,应进行关联申报:
(一)年度内与其关联方发生业务往来的;
(二)年度内未与其关联方发生业务往来,但符合42号公告第五条规定需要报送国别报告的。
企业年度内未与其关联方发生业务往来,且不符合国别报告报送条件的,可以不进行关联申报。
二、申报时间
需进行关联申报的纳税人,应当在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时(即2023年5月31日前),同时附报《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年度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
纳税人在规定期限内报送年度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确有困难需要延期的,应当按照《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办理。
三、申报方式和申报路径
纳税人可以通过直接上门申报(办税服务厅)、网上申报(电子税务局)两种方式进行关联申报,推荐采用网上申报方式进行关联申报,通过互联网登陆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电子税务局网站,点击“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常规申报”—“关联业务往来年度报告申报”,即可进入申报界面,按要求进行在线申报。(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电子税务局登录网址:https://etax.hainan.chinatax.gov.cn)
四、注意事项
(一)纳税人应先完成企业所得税申报,才可进行关联申报;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年度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共22张表格。除《报告企业信息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年度关联业务往来汇总表》和《关联关系表》3张表格外,其他表格由纳税人根据实际情况选填;
(三)请根据42号公告的有关规定需要进行关联申报的纳税人尽早登陆电子税务局及时完成申报,以免临近截止日期因网络拥堵等原因影响申报。
纳税人如对关联申报有关政策规定及具体操作事宜存在疑惑的,可与我局企业所得税科(联系方式28823386、28821921)联系,以及拨打纳税服务热线12366咨询,感谢您对税务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国家税务总局儋州市税务局
2023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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