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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读书日 | 快将这些知识收入囊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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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消息
2023-4-24 05:4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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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重庆税务
标题:
世界读书日 | 快将这些知识收入囊中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A4Mzk4MzM0MA==&mid=2684276004&idx=1&sn=078e86dfb7e606bf6dbaba9482ce4450&chksm=85e443a7b293cab13227a78f1cfafa7cd419d6454ca1e7c8a30b35af413cc0f5c5cca348c3f9#rd
作者:
发布时间:
2023-04-23 08:20
二维码:
-
世界读书日全称为世界图书与版权日,又称“世界图书日”。最初的创意来自于国际出版商协会,是希望大家在享受阅读带来的乐趣的同时,都能尊重和感谢为人类文明作出巨大贡献的文学、文化、科学思想大师们,都能保护知识产权。
今天我们就来普及一下
这些与图书相关的税收知识
图书批发、零售环节可以享受税收优惠吗?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宣传文化增值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税〔2021〕10号),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免征图书批发、零售环节增值税。
出版盲文图书是否可以享受增值税税收优惠?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宣传文化增值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税〔2021〕10号),对盲文图书和盲文期刊在出版环节执行增值税100%先征后退的政策。
印刷厂接受出版单位委托,自己购买纸张,印刷报纸书刊等印刷品是否应该缴纳增值税?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若干政策的通知》(财税〔2005〕165号)规定:印刷企业接受出版单位委托,自行购买纸张,印刷有统一刊号(CN)以及采用国际标准书号编序的图书、报纸和杂志,按货物销售征收增值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的免税“古旧图书”具体指什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538号)第15条规定:古旧图书适用增值税免税政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第50号令)规定,古旧图书是指向社会收购的古书和旧书。
个人作品以图书形式出版的稿酬所得如何缴纳个税?
稿酬所得,是指个人因其作品以图书、报刊等形式出版、发表而取得的所得。扣缴义务人向居民个人支付稿酬所得,按次或者按月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具体预扣预缴方法如下:
稿酬所得以收入减除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稿酬所得的收入额减按百分之七十计算。
减除费用:预扣预缴税款时,稿酬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按八百元计算;每次收入四千元以上的,减除费用按百分之二十计算。
应纳税所得额:稿酬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应预扣预缴税额。适用百分之二十的比例预扣率。
稿酬所得应预扣预缴税额=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20%
居民个人办理个人所得税年度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时,应当依法计算稿酬所得的收入额,并入年度综合所得计算应纳税款,税款多退少补。
来源:高新税务
编辑:重庆税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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