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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用】政府会计准则制度解释实务(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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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消息
2023-4-19 00:1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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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更好服务于政府会计制度改革,帮助广大行政事业单位财会人员准确理解和掌握政府会计准则制度解释第1号至第5号的重点及难点内容,做到融会贯通,上海市财政局组织各区财政部门、政府会计学习小组及相关单位编写了《政府会计准则制度解释实务》系列,通过提出问题、回答问题、编写实务等形式帮助财会人员理解和快速查阅学习。
01
问题
行政事业单位以单位零余额支付方式发生的归垫资金应如何进行账务处理?
+ + + + +
02
解答
根据《政府会计准则制度解释第2号》规定,行政事业单位(以下简称单位)按规定报经财政部门审核批准,在财政授权支付用款额度或财政直接支付用款计划下达之前,用本单位实有资金账户资金垫付相关支出,再通过财政授权支付方式或财政直接支付方式将资金归还原垫付资金账户的,应当按照以下规定进行账务处理:
(一)用本单位实有资金账户资金垫付相关支出时,按照垫付的资金金额,借记“其他应收款”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预算会计不做处理。
(二)通过财政直接支付方式或授权支付方式将资金归还原垫付资金账户时,按照归垫的资金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财政拨款收入”科目,并按照相同的金额,借记“业务活动费用”等科目,贷记“其他应收款”科目;同时,在预算会计中,按照相同的金额,借记“行政支出”“事业支出”等科目,贷记“财政拨款预算收入”科目。
+ + + + +
03
应用实务
【实务材料】
A行政单位接到上级部门关于开展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立即全面开展疫情防控工作。
因单位零余额支付用款额度未下达,A行政单位经财政部门审核批准,以实有资金账户垫付疫情防控支出15000元。
次月,财政部门以单位零余额支付方式下达疫情防控经费15000元,并将资金归还至原实有垫付资金账户。
【实务分析】
本例中,A行政单位按照垫付的疫情防控支出金额,借记“其他应收款”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预算会计不做处理。次月,A行政单位收到财政部门以单位零余额支付方式归还的资金,按照归还的资金金额,借记“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科目,贷记“财政拨款收入”科目;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科目;并按照相同的金额,借记“业务活动费用”等科目,贷记“其他应收款”科目。同时,在预算会计中,按照相同的金额,借记“行政支出”科目,贷记“财政拨款预算收入”科目。
【账务处理】
A行政单位的账务处理见下表(单位:元)
(点击查看大图)
往期回顾
【实用】政府会计准则制度解释实务(一)
【实用】政府会计准则制度解释实务(二)
【实用】政府会计准则制度解释实务(三)
【实用】政府会计准则制度解释实务(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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