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四月征期截至17日
请注意合理安排时间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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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渠道便捷办理
记得按时完成各项申报事宜哟



这些日期需要注意

4月1日-4月17日
增值税、消费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文化事业建设费、城市维护建设税、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印花税(按季申报)、资源税(按月、按季申报)、环境保护税(按季申报)、土地增值税、工会经费代收。
4月1日-4月30日
2022年度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2022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2023年上半年房产税、2023年上半年城镇土地使用税、车辆购置税(自行申报)、车船税(自行申报)、印花税(按次申报)、环境保护税(按次申报)、契税、社保费。

制图:綦江税务
编辑:重庆税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