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电发票平台登录和开票操作方法
税舟前语: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上海青浦、江苏吴江、浙江嘉善三地税务局加强数电发票推广协作,青浦税务局依据自去年开始的开票推广经验,总结了推广中遇到的易错问题,本着让试点纳税人快速顺利掌握数电发票操作基本方法,制作了本资料,供示范区试点纳税人参考。特别提示,本资料由青浦税务局提供,仅供学习参考使用,若遇系统发生升级等情况,按照最新方法操作。
涉及软件推荐:谷歌浏览器+上海税务APP+微信(主要是考虑到实务中的操作稳定性等因素,试点纳税人可以依据自己设备情况进行选择)
基础实名认证:法人或财务负责人必须有一人实名,否则无法新增开票人

第一部分:添加开票员
(如果无需添加开票员,即已实名认证的法人或财务负责人开票的,直接跳转到第二部分)
1.1.1企业
登录——上海市电子税务局→企业登录→CA及证书密码

1.1.2 选择办税人→刷脸验证:手机微信刷脸 或者 手机验证:短信验证

1.1.3办税人员维护——进入用户中心→点击账户中心

1.1.4 点击办税人员维护

1.1.5 添加办税人员——身份类型“开票员”-人员权限“全选”


企业添加开票员信息完成——待开票员自然人确认
1.2.1 自然人
注册(需用户注册后密码登录、已注册的请跳过)

1.2.2.1 用户注册 选在线注册

1.2.2.2 校验基本信息

1.2.2.3 填写注册信息——首先检测用户名 全部填写后发送验证码

1.2.2.4 人脸识别

1.2.2.4-2 举例微信扫脸识别


1.2.2.5自然人确认——自然人登录
选择验证方式(推荐手机短信、或刷脸都可以)

1.2.2.6 用户中心——账户中心

1.2.2.7 待确认授权——开票员信息确认

1.2.2.8刷脸认证



最后点击验证完成,这样第一部分添加开票员全部完成
第二部分:开票员身份企业登录后开票
2.1 企业登录——选择开票员——建议手机短信验证


2.2.1 点击我要办税→开票业务

2.2.2 点击开票信息维护
可以存储“项目信息”、“客户信息”等常用开票内容


2.2.3.1 开具蓝字发票

可选“立即开票”、“发票草稿”等内容

2.2.3.2 开具发票可能会出现风控提示,请登录上海税务APP使用扫码确认身份(注:各地依据本地路径确认)

2.2.4开具红字发票


选择对应蓝字发票、填写原因后提交

第三部分:具体操作演示
为帮助您易开票、会操作,青浦税务局梳理汇总了相关内容(各地制作辅导材料后可以当地为准):
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数电发票)是与纸质发票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的全新发票,不以纸质形式存在、不用介质支撑、不需申请领用、全国统一赋码、智能赋予发票开具金额总额度、自动流转交付。
1.请在开具数电发票前,先在电子税务局为您的开票人员增加“开票员”身份,具体操作请扫描以下二维码阅读了解。

新版登录操作 添加开票员
2.开具数电发票的具体操作请扫描以下二维码阅读了解。

蓝字发票开具 红冲操作
(提示:依据现行资料,红字发票信息表有效期是72小时,试点纳税人需要注意在期限内完成开具。)
3.如您在日常经营中,核定的发票用量不够,可以申请调整,具体操作请扫描以下二维码阅读了解。

申请调整发票操作
4.如您在办理数电发票业务过程中遇到问题,可以咨询主管税务机关,也可拨打12366纳税缴费服务热线和电子申报服务商热线进行咨询,推荐通过电子税务局“征纳互动”模块获取实时咨询,具体操作请扫描以下二维码阅读了解。

征纳互动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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