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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琼海市财政局
为规范我市会计建账工作,提高会计信息质量,维护会计工作秩序,根据《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海南省会计建账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琼府办〔2022〕9号),现决定启动我市会计建账监督管理改革工作,推广应用海南省会计建账监督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01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其他组织以及应当设置会计账户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统称建账单位)按照琼府办〔2022〕9号文件规定,使用系统向市财政部门报送建账信息和财务报表关键数据,业务范围涵盖建账激活、变更登记、备案登记、状态申诉、账簿申领等(系统使用不收取任何费用)。
02
会计建账监督管理改革工作按照全市统一部署,各建账单位应在2023年4月15日前完成上线操作。
03
建账单位首次建账登记须进行建账激活操作,并报送2021年度财务报表。建账激活后,系统自动赋予建账单位统一建账识别码。2023年起,建账单位须在每年5月31日前完成建账备案登记,即通过系统向市财政部门报送上年度财务报表等信息。建账单位统一建账识别码动态展示建账单位的建账状态(绿码表示建账正常、红码表示建账异常)。财政、银保监、税务、审计、市场监管、纪检监察等部门通过统一建账识别码实时核查建账单位建账信息。
04
系统提供免费会计核算软件、电子账簿,帮助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电子建账,有效降低纸质账簿印制、管理、存储成本,为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提供高效便捷的会计建账服务。
05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一)系统操作咨询:
0898-68530519转122孙仰斌、转143吴应翔
(二)系统业务咨询:
0898-62810275朱虹瑾
附件:
1.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海南省会计建账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

2.海南省会计建账监督管理改革宣传手册

琼海市财政局
2023年3月2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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