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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政策依据
《社会保险法》《工伤保险条例》《安徽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关于加快推进小微民营企业参加工伤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皖人社秘〔2021〕87号)
02
小微民营企业划分标准
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小微民营企业的划分标准执行。
03
参保缴费流程
参加工伤保险须先登记后缴费。
1.登记。如果在市场监管部门办理企业注册登记时,已同步办理社保登记的,无需再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登记;未同步办理社保登记的,用人单位自单位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填写《社会保险登记表》,到企业注册登记地社保经办机构服务窗口办理登记手续。
2.缴费。小微民营企业可通过安徽省电子税务局或者在所在地税务部门办税服务厅窗口按月缴纳社会保险费。
04
缴费标准
工伤保险费由用人单位缴纳,职工个人不缴纳工伤保险费。按照以支定收、收支平衡的原则及国家现行工伤保险行业风险分类,我省一类至八类行业用人单位工伤保险基准费率分别为0.2%、0.4%、0.6%、0.8%、1.0%、1.3 %、1.6%、1.9%。工伤保险费率实行浮动费率,在一个浮动周期内,在行业基准费率基础上,社保经办机构根据用人单位工伤保险费缴纳及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情况核定工伤保险费率。用人单位工伤保险缴费数额为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乘以单位缴费费率之积。
马鞍山市社保经办机构及税务服务窗口联系方式
行政区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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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社保经办机构
| 税务办税服务厅
| 马鞍山市级
| 电话
| 0555-2354151
| 0555-2354925/2354926
| 地址
| 马鞍山市湖南东路900号社保大厅二楼
| 马鞍山市印山东路2009号市行政服务中心2楼
| 花山区
| 电话
| 0555-3889658、3889575
| 0555-2354925/2354926
| 地址
| 花山区原行政服务中心五楼(江东大道和菊园路交叉口)
| 马鞍山市印山东路2009号市行政服务中心2楼
| 雨山区
| 电话
| 0555-2495083
| 0555-2354925/2354926
| 地址
| 雨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
| 马鞍山市印山东路2009号市行政服务中心2楼
| 博望区
| 电话
| 0555-6776911
| 0555-6765977
| 地址
| 博望区博望镇新合路就业和社保服务大厅
| 博望区永新路宁博置业大楼3号楼办税大厅
| 经济开发区
| 电话
| 0555-8323693
| 0555-2354925/2354926
| 地址
| 市经开区湖西南路2659号政务服务中心(信成大厦一楼)
| 马鞍山市印山东路2009号市行政服务中心2楼
| 慈湖高新区
| 电话
| 0555-3500906
| 0555-2354925/2354926
| 地址
| 慈湖高新区慈湖河路北段3600号(葛羊路与慈湖河路交叉口东北角)双创基地二楼
| 马鞍山市印山东路2009号市行政服务中心2楼
| 含山县
| 电话
| 0555-4325106
| 0555-4319989
| 地址
| 含山县褒禅山东路人社大楼二楼
| 含山县环峰镇环峰东路53号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
| 和县
| 电话
| 0555-5336627
| 0555-5319044
| 地址
| 和县海峰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大厅
| 和县历阳镇海峰路147号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
| 当涂县
| 电话
| 0555-6798725
| 0555-6798557
| 地址
| 当涂县姑孰镇黄池路中段
| 当涂县姑孰镇白纻路456号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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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鞍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国家税务总局马鞍山市税务局
马鞍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来源:马鞍山市税务局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科
编发:马鞍山市税务局纳税服务中心(税收宣传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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