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叮!最详细的新设立纳税人脱M操作流程来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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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3-29 04:45:2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安徽税务
标题: 叮!最详细的新设立纳税人脱M操作流程来啦~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AxMDA1NjgyNQ==&mid=2651047656&idx=1&sn=5f0692c9c10291477baeabd1e479f818&chksm=80a143feb7d6cae860dfec047d3280c6f9bdaf34895f908870f4960d1f2e21795b01908bde58#rd
作者:
发布时间: 2023-03-28 18: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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便民办税春风来啦!
新设立纳税人纳税信用复评机制
又出新举措
让您“纳税信用”换“真金白银”
一起来看看如何快速脱M吧!


一、复评对象
纳入纳税信用管理时间不满一个评价年度但已满12个月的纳税人。

二、申请时间
在2022年1月1日-2022年3月31日期间成立的纳税人,可以从即日起至3月31日或9月1日至9月30日发起申请。
在2022年1月1日-2022年9月30日期间成立的纳税人,可以在2023年9月1日至9月30日发起申请。


三、办理方式
1、线上办理:
浏览器输入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电子税务局网址:https://etax.anhui.chinatax.gov.cn。进入“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电子税务局”后,点击“登录”。

选择【点击切换为扫码登录】。

扫码登录电子税务局。

按步骤点击 “我要办税”→“纳税信用”→“纳税信用复评(核)”。


点击“申请复评”,进入“纳税信用复评(核)”界面,根据提示填入带“*”的内容。


选择申请原因,点击“保存”,核对信息后点击“确认”即可。


2、线下办理:
填写《纳税信用复评(核)申请表》2份交至主管税务机关。

四、温馨提示
1、在发起复评时,需选择复评年度为当前年度(2023年度),且发起人符合纳入信用管理范围条件,符合参评条件。

  2、税务机关将于4月或10月依据其近12个月的纳税信用状况,确定其纳税信用评价结果,并提供自我查询服务。


来源:池州税务
编发: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
审核:纳税服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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