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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所得税热点问题即问即答(第三十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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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界元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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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3-21 02:45:2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石嘴山税务
标题: 企业所得税热点问题即问即答(第三十一期)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U1OTEzMDI1Ng==&mid=2247537455&idx=4&sn=8477888412ec0f25f536cd647b27edff&chksm=fc19e0d0cb6e69c6acecf5271ac6068ce58888cc7efaa87fea3b796c02c535f0256ffc66d872#rd
作者:
发布时间: 2023-03-20 1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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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企业所得税热点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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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热点问答(三十一)




A企业将部分工程分包出去,整个工程完工后,A企业对分包部分未支付工程款(没有取得发票),该应支付而未支付的工程款,可否在计算整个完工项目时扣除?是否以发票作为扣除凭证?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的公告》(2018年第28号)第五条规定:“企业发生支出,应取得税前扣除凭证,作为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相关支出的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问题的公告》(2011年第34号)第六条规定,企业当年度实际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由于各种原因未能及时取得该成本、费用的有效凭证,企业在预缴季度所得税时,可按账面发生金额进行核算;但在汇算清缴时,应补充提供该成本、费用的有效凭证。
依据上述规定,企业在预缴所得税时,对分包工程未取得发票,可暂按账面金额进行核算;但在汇算清缴时(次年5月31日前),未按规定取得的分包发票不得在税前扣除。





(来源:石嘴山税务)
编辑:王芳 | 责编:吕冬梅 | 审核:杨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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